銀川市環保局2011年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政府關於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據《銀川市2011年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實施方案》(銀糾辦發〔2011〕2號)檔案要求,進一步推動銀川市環保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確保環保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現就銀川市開展2011年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環保局2011年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銀川市環保局
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民主評議基層站所作為糾風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充分發動和依靠社會各界對基層站所的行風建設情況進行評議,以評促改,以評促建,把解決實際問題、加強作風建設貫穿於評議工作全過程;圍繞以規範執法、陽光行政、最佳化服務、促進發展為目標,著力解決民眾、企業最關心、最現實的環境問題,健全完善本單位的長效監督管理機制,通過民主評議,使支隊、站、科室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行政環境進一步最佳化,辦事效率進一步提升,民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評議對象和內容
民主評議基層站所的對象是: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
評議內容主要突出以下五個方面:
(一)信息公開。認真履行公開責任,在政策法規、辦事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方面做到全面公開。
(二)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嚴格依法依規辦事。杜絕發生濫用職權、執法不嚴、辦事不公,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
(三)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實。認真改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刁難民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現象。
(四)廉潔自律。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在履行職責中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對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查處。
(五)制度建設。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落實,對民眾反映問題的受理、整改和反饋機制基本建立。
評議方法和步驟
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由在局黨組組織開展。評議工作自4月10日開始,至8月31日結束。按照動員部署、查找問題、公開評議、落實整改、民主測評、總結評估六個步驟,分階段進行。評議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其中動員部署占5分,查找問題占10分,公開評議占10分,落實整改占25分,民主測評占50分。
(一)確定評議對象。局屬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
(二)動員部署5分(4月10日至4月20日)。建立工作機構(1分),制定實施方案(1分),選聘評議代表(1分),培訓評議人員(1分),公開評議對象、內容和方法及服務承諾和監督方式等,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1分)。
(二)查找問題10分(4月20日至5月20日)。一是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決策項目及其分管領導、科室負責人、執法人員要向社會公開,列為定向評議對象,開展定向評議。市局聘請5名民主評議監督員,將組織監督員採取明查暗訪、回訪、問卷調查、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聽取管理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查找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提高。二是組織明查暗訪。由局紀檢組組織專班,結合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對行政許可項目、行政處罰項目進行1-2次專項檢查(抽查),對重點項目進行過程跟蹤,發現不正之風和違紀問題將嚴肅查辦。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以正反典型推動評議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取得實效。打分標準為:沒有開展自查自糾的扣10分;自查自糾不認真、敷衍,沒有查找出問題的扣8分;自查問題少於3條的扣5分;自查沒有發現但由評議員收集到的問題,每出現一條扣2分。
(三)公開評議10分(5月20日至6月20日)。局黨組召開評議大會,邀請相關領導、社會各界代表和新聞媒體參加,對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面對面評議。通過幾個渠道評議。一是走訪徵求意見。由局領導包片掛點,深入基層、企業,徵求意見;二是網上評議。在銀川市保網上發布徵求意見書,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環保工作的建議和意見;三是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企業法人代表等進行評議。
(四)落實整改25分(6月20日至7月10日)。針對查找、徵求意見出現的突出問題,組織全局幹部職工進行集中討論,制定整改措施,逐項進行整改。在規定時限內,沒有整改或答覆的扣25分;個別問題沒有整改或答覆的每條扣5分;整改不到位的每條扣3分;整改或答覆超規定時限的每條扣6分。
(五)民主測評50分(7月10日至7月31日)。局黨組採取隨機抽樣方式,發放測評問卷,進行民主測評。每個參評基層站所有6項測評內容,每項內容包括“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三個選項,“滿意”的分值是50分,“較滿意”的分值是35分,“不滿意”的分值是10分。每項內容得分=(“滿意”的問卷數×50+較滿意”的問卷數×35+“不滿意” 的問卷數×10)÷被評單位發放的問卷總數。被評單位民主測評得分就是6項內容得分的平均分。(附民主測評表)
(六)總結評估(8月1日至8月15日)。匯總評議結果,進行分類排序,總結評議工作向被評議單位通報評議結果。
四、評議結果的運用
重視評議結果運用,做到嚴明獎懲,賞罰有力,是確保評議工作有力度、出成果、見實效的關鍵環節。銀川市糾風辦將評議結果作為考核被評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績效及評先評優等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和條件,基層站所的評議結果要作為評議部門或行業的主要指標。對連續兩年以上民眾滿意度較高、評議名次靠前的基層站所,將評議結果作為站所主要負責人評獎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民眾滿意度較低、問題較多的基層站所,將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連續兩年以上民眾滿意度低,或對存在的問題有條件整改而不及時整改、甚至邊評邊犯的基層站所,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五、評議代表的構成及職責
評議代表主要由農民、城鎮居民、企業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街道)幹部代表、村(居)委會委員代表等構成,也可通過自薦、推薦、選聘等多種方式產生,基層站所的服務對象要占較大比例。
評議代表的主要職責:
(一)了解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情況;
(二)參加評議大會,發表評議意見;
(三)了解和監督被評單位落實整改情況;
(四)參與對基層站所政風行風情況的民主測評;
(五)對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進行監督。
六、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民主評議活動,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民眾滿意度的有效形式。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行評工作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塊負責,支部書記具體抓的工作機制。
(二)明確責任分工。局紀檢組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民眾意見建議,督促被評單位搞好整改。要對評議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分類排序,及時向局黨組和銀川市糾風辦報告評議工作情況。
(三)嚴肅評議紀律。要加強監督,嚴格執紀,確保評議工作的客觀公正。嚴禁工作人員接受被評單位的禮物和宴請,向被評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拉贊助、搞攤派,以任何形式影響和更改評議結果,對違反評議紀律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禁評議代表利用評議之便向被評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評議紀律的,取消代表資格並通報其所在單位;嚴禁被評單位利用不正當手段影響參評人員公正評議,對違反評議紀律的,直接列為評議不合格單位,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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