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規範縣(市)民族宗教事務機構設定的通知》(涼編委[2016]30號)及金陽縣人民政府《關於設立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通知》(金府發[2016]30號)檔案精神,設立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簡稱縣民宗局)

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四川省涼山州金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主要職責,人員編制,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負責人,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承擔州政府下放的民族成份確定審批的職責。
(二)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事務體系和民族信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定綜合性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確定和管理、民族風俗習慣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三)加強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等相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四)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指導、督查、協調民族宗教工作法。
(五)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會同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大事項。民族地方社會穩定工作,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六)負責擬定全縣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定少數民族社會經濟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民族事務體系和民族管理信息化建設。
(七)研究分析全縣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州委、州政府民族地區民生工程中的相關工作。
(八)承辦全縣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九)參與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和少數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參與擬訂全縣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金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控制數1名。

辦公地址

金陽縣天地壩鎮新區政府綜合大樓三樓;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負責人

邱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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