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權力是法律賦予金融監管當局在實施金融監管過程中所擁有的行政權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監管權力
- 出處:金融大辭典
金融監管權力是法律賦予金融監管當局在實施金融監管過程中所擁有的行政權力。
金融監管權力是法律賦予金融監管當局在實施金融監管過程中所擁有的行政權力。這在不同國家之間存在比較大的差別,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市場準人審批權、監管規章制定權、監督檢查權、處理處罰權等。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一定意義上,程式既是對金融監管權力行使者的限制,也是對權力行使者的支持和對其個人的保護,是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免除有關責任的重要依據。金融監管機構應積極主動、自覺自愿地將程式的基本原則和制度貫徹到金融監管工作中去,實現金融...
節 金融監管權橫向配置的發展歷程 一、金融監管權橫向配置演變歷程:歷史上五次大變革 二、歷次金融監管權橫向配置變遷:三大邏輯主線和一個核心理念 三、本次國際金融監管權力配置體制改革的特殊背景和趨勢 四、金融監管權橫向配置失衡的...
《地方金融監管權研究》是2020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屈淑娟。內容簡介 地方金融監管權建立在金融監管適度分權的基礎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對金融利益的合理性訴求。地方金融監管權研究以促進地方金融發展、防範地方金融風險、...
加強金融監管內部治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衡,規範政策制定、市場準入、稽查執法、行政處罰、風險處置等工作流程,強化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制約,打造一支政治過硬、專業精湛、清正廉潔的監管鐵軍。第七條 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丹麥金融監管體制是由商業和儲蓄銀行監管局負責對商業銀行和儲蓄銀行實施的金融監管體制。監管局有權對所有商業銀行和儲蓄銀行的業務活動進行常規現場檢查,有權規定銀行資本負債表和會計科目的形式和內容,有權依法對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
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
(一)地方金融創新和傳統金融監管體制的金融抑制相衝突 (二)地方金融創新對傳統機構監管模式的調整需求 (三)地方金融創新凸顯傳統的中央金融監管力量的相對不足 四、金融監管權力地方配置之現狀分析 (一)地方金融辦的設...
《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的權力配置與運行》是2019年6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譚波。內容簡介 金融監管是國家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渠道。如何科學合理地劃分中央與地方的金融監管權,從而應對雲詭波譎的金融形勢,是理論界與...
金融主權是一國對內對外一切金融(貨幣資金融通)事務上享有獨立自主的權利,即金融的獨立決策權、操縱權和控制權,它包括貨幣主權和金融監管主權兩個方面。挑戰 (一)美元化 一切經濟活動最終都表現為貨幣問題,貨幣象徵著一個國家的金融...
其他國家象荷蘭、印度、埃及、巴西和菲律賓等國也都由中央銀行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業務和市場金融活動。中國金融分業管理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l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指出:“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
同日,方案公布後,美國國會一些參議員隨即提出異議,特別是對方案提出的賦予美聯儲“金融監管超級警察”身份表示質疑。民主黨參議員羅伯特·梅嫩德斯說:“事實是,在抵押貸款問題演變成危機之前,美聯儲就有這樣的認知和權力(加以干預...
金融監管責任是金融監管當局履行監管權力所應當承擔的法定責任。儘管金融監管以維護金融體系穩定、保護存款人利益為目標,但監管當局對每個具體的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並不承擔直接的責任,也沒有義務保證任何金融機構都不倒閉,而一旦由於金融...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
希臘金融監管體制是1982年以前,由中央銀行即希臘銀行具體實施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但希臘銀行要對通貨委員會(Currency Committee) 負責; 1982年,通貨委員會撤銷,有關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權力轉移到希臘銀行,這種變化增強了中央銀行在國民...
二、地方政府參與金融監管的權力結構理論導出 三、地方政府參與金融監管的組織結構理論導出 第四節 地方政府參與金融監管改革的實踐可能 一、中國改革的漸進式思維選擇 二、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先行先試”三、中央對地方政府“先行先試”...
和其他公權力的運行一樣,銀行業監管權的運行也是一個動態過程,從運動狀態來看,其運行機制包括決策機制、執行機制、服務機制、協調機制和監督機制。由於在決策、執行、服務和協調過程中,監管權的對象都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以及金融...
(2)金融監管法的原則 ①依法監管原則。依法監管原則是指金融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進行,其監管行為不得與上述法律、法規及規章相牴觸。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金融監管機構地位的確立和監管權...
第三,在銀行監管權橫向邊界方面,作者緊扣監管實踐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我國銀行監管實踐中最具爭議的問題:銀監會與人民銀行監管權、與證監會監管權、與金融國有資本出資人相關權力以及與地方金融辦監管權力邊界進行了分析和討論。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賦予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等監管職責,這意味著專門性的代表國家的權威監管主體已經確立。該法還進一步...
金融監管治理可以理解為狹義的公共治理或者公共治理在監管領域的具體表現形式。公共治理是指公共部門為實現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目標,通過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營造行使公共權力、制定和執行政策所依賴的良好制度環境和運行機制,以實現對...
二級監管是指中央政府和自律機構相結合的監管;三級監管是指中央、地方兩級政府和自律機構相結合的監管。德國是中間型監管模式的典型代表,此外,義大利、泰國、約旦等國也採取這種監管模式。近20年來,隨著金融全球化、交易電子化、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