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金華成為繼杭州、寧波和溫州之後,省內第4個發布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城市,而且預案要求定得比杭州還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 發布日期:2014-07-15
  • 發布機構::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要內容:發布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具體內容,預警分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AQI超450,中國小校幼稚園停課,標準高於杭州,2013年金華市區可啟動15次預警,全文內容,總則,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監測與預警,應急回響,總結評估,應急保障,附則,

具體內容

金華成為繼杭州、寧波和溫州之後,省內第4個發布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城市,而且預案要求定得比杭州還高。

預警分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

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狀況,我市每天對空氣品質進行預報。按照預測結果、空氣污染程度、大氣重污染持續時間和影響範圍,我市將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
經預測,城市未來1天空氣品質若為重度污染,即AQI指數在201至300之間,為四級預警;若AQI指數在301至400之間,為三級預警;若為嚴重污染,AQI指數在401至450之間,為二級預警;若為極重污染,AQI指數達到451以上,為一級預警。
此外,市區或市域內兩個以上相鄰的縣級城市範圍內出現預警條件,就將啟動市級預警;城市範圍內出現預警條件,各縣(市、區)預警啟動。發布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預警時,相對應分別啟動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回響。

AQI超450,中國小校幼稚園停課

啟動預警時,我們都該如何回響呢?這些也分別有規定,共分為五類措施:
第一類是健康防護方面的,中國小校、幼稚園在Ⅱ級回響時停止戶外活動,在Ⅰ級回響時停課;
第二類是工業污染源減排,加大對燃煤鍋爐、機動車排放和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頻次,對嚴重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重點污染源採取限產和臨時停產措施,Ⅱ級和Ⅰ級回響時要分別減少污染排放20%和30%;
第三類是機動車排放污染減排,Ⅱ級回響時要加強交通管制,嚴格執行黃標車限行措施,對無環保標誌、冒黑煙的車輛加強環保執法,Ⅰ級回響時要現場嚴查;
第四類是控制揚塵污染,Ⅱ級回響時要減少土石方開挖規模,停止室外土方作業,Ⅰ級回響時市區建築、市政及拆遷等建築工地室外作業一律停止,對室外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除生活垃圾清運車外所有運輸散裝物料、土方等的車輛全部禁行;
第五類是控制生活污染,查處煙花爆竹燃放、露天焚燒秸稈,禁止露天燒烤。

標準高於杭州,2013年金華市區可啟動15次預警

按照金華標準,城市未來1天,AQI指數在201至300之間,為藍色預警。相比之下,杭州等地AQI超過300才啟動預警。
按照這份應急預案,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曾對2013年市區空氣品質實況做過模擬演練,全年應分別啟動應急回響Ⅳ級8次、Ⅲ級5次、Ⅱ級和Ⅰ級各1次。
根據預案,我市成立了市大氣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預警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大氣重污染的應對工作。

全文內容

文號:金政辦發〔2014〕56號
登記號:ZJGC01-2014-0015
發文日期:2014-07-14
發布日期:2014-07-15
發布機構: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有效性:有效
主起草單位:
其他起草單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14日
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預案體系
1.5工作原則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
2.2縣(市、區)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 
2.3專家諮詢機構
3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與預報
3.2 預警分級
3.3預警啟動
3.4預警發布
3.5預警變更和解除
4應急回響
4.1回響原則
4.2回響啟動
4.3市級應急回響
4.4縣(市、區)應急回響
4.5信息公開
4.6 區域聯防聯控
4.7回響終止
5總結評估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6.2資金保障
6.3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6.4通信與信息保障
7附則
7.1以上、以下、之間的含義
7.2督查考核與責任追究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7.4預案制訂與實施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大氣重污染,建立健全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機制,提高大氣重污染預防預警和應急回響能力,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 3095-2012)、《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品質評價技術規範》(HJ663-2013)、《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金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浙江省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應急預案標準。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金華市域範圍大氣重污染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1.4預案體系
建立全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體系。各縣(市)政府,根據本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連同政府相關部門制訂的具體應急行動方案一併報市環保局備案;市級相關部門根據職責,結合本預案制訂具體應急行動方案,落實本領域污染減排措施;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工業企業和單位,根據當地政府要求,編制相應應急預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為首要目標,著力強化大氣重污染應急回響措施,加強公眾自我防範和保護,努力減少大氣重污染造成的危害。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應對大氣重污染的主導作用,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倡導公眾減少能源消耗,綠色、低碳出行,共同承擔防治空氣污染的社會責任。
(3)屬地管理,應急聯動。大氣重污染應對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縣(市、區)政府是應對大氣重污染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應對大氣重污染的第一責任人。充分發揮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形成應對大氣重污染的合力。
(4)加強監測,信息公開。健全和完善空氣品質監測體系,強化實時監測,加強重要監測設施建設和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空氣品質監測數據準確可靠。加強信息公開,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和各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空氣環境監測相關信息,拓寬預警信息發布渠道,確保公眾的環境知情權。
(5)分級預警,按級管控。以城市為主要預警單元,按照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建立分級預警制度;相關部門加強分析研判,實行定期會商,實施有效預警。根據不同預警等級,採取程度不同的應急處置和污染管控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指數,減少污染程度。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
金華市政府負責全市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並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大氣重污染的應對工作。
2.1.1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必要時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
成員: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金義都市新區管委會,市應急辦、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行政執法局、金華電業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根據應對工作的需要,必要時增加有關市級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成員。
2.1.2市大氣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大氣重污染防治和應急處置的決策部署。
(2)組織編制、修訂市級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研究制訂全市大氣重污染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政策措施。
(3)組織實施全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指導各地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級有關部門應急行動方案的制訂。
(4)指揮、協調跨區域大氣重污染的應急回響工作;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大氣重污染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5)組織開展大氣重污染應急專家組、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2.1.3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大氣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預警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任主任,市氣象局分管副局長任副主任。辦公室承擔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和應急協調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有關大氣重污染防治、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決策部署。
(2)承擔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值守工作。
(3)根據環境空氣品質狀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形勢分析會議,提出預警建議和應急措施。
(4)根據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授權,發布市級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
(5)配合其他部門承擔大氣重污染應急新聞發布工作。
(6)根據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指示,組織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督查檢查和考核。
(7)承辦各縣(市、區)在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中需要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協調、支援的具體事項。
(8)組織開展大氣重污染應急演練。
(9)組織開展應對大氣重污染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10)負責聯繫大氣重污染應急專家諮詢組。
(11)完成市大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4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辦:充分利用現有市應急指揮信息平台,參與協調較大及以上大氣重污染應急事件處置,負責督促指導大氣重污染應急演練工作。
(2)市環保局:根據國家、省相關規範和要求,建立健全空氣品質監測與預警網路,積極開展空氣品質監測評價與預報,負責研究制定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應急行動方案,動態掌握本地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和污染排放強度;牽頭編制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針對不同污染級別提出相應的建議措施;負責加強對工業廢氣污染源的監督管理,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會同市有關單位提出強制性污染物減排建議方案。
(3)市氣象局:對未來天氣過程的趨勢進行分析,協同市環保局完善大氣重污染預測預報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報的準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
(4)市委宣傳部:加強對本預案的宣傳,暢通發布渠道,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和新聞報導等工作,加大大氣污染健康防護信息、建議性減排措施等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自我防範意識和污染防治的參與意識。
(5)市發改委:協調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在大氣重污染期間減少或關停燃煤機組情況下,確保燃氣機組的天然氣供應,保障燃氣發電。
(6)市經信委:研究制定工業企業強制性污染減排應急行動方案,負責落實工業企業在大氣重污染期間的停產、限產措施,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負責協調電力能源調配,臨時增加採購市外電力,減少或停用燃煤發電量。負責保障大氣重污染時應急指揮通訊網路暢通,負責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為重污染預警提供簡訊等通信保障。
(7)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中國小和幼稚園停止戶外活動和停課應急行動方案,根據方案負責中國小及幼稚園學生的防範教育工作,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大氣重污染條件下中國小及幼稚園學生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及停課等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8)市公安局: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落實大氣重污染下的車輛限行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配合環保部門依法加強對行駛中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違反規定上路行駛渣土車、砂石車等車輛的檢查力度。
(9)市財政局:保障市級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並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10)市建設局:研究制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和城市道路揚塵控制應急行動方案,組織落實停止拆除作業、室外土方作業、室外油漆塗料施工、室外施工及增加灑水頻次等施工現場及城市道路揚塵控制措施,督促指導下級部門落實揚塵控制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11)市交通運輸局:研究制定公共運輸應急行動方案,加強市公共運輸運力保障,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做好公共運輸運力保障,保障公眾出行;落實營運類車船的大氣污染控制措施。
(12)市農業局: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落實控制秸稈焚燒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13)市衛生局:研究制定醫療救助應急行動方案,組織市本級並督促指導下級相關部門做好救治工作,對特殊人群的健康防範指導;組織開展防止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防病科普知識宣傳工作。
(14)市行政執法局:加強渣土等運輸車輛的監管,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加大對拋灑滴漏、違規焚燒生活垃圾、無證露天燒烤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15)金華電業局:會同市經信委臨時增加市外電的採購,並做好電力調配工作。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服從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開展相應應對工作。
2.2 縣(市、區)大氣重污染應急組織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大氣重污染應對的組織領導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及各部門應急行動方案,落實和實施本預案規定的應急回響各項措施。
2.3 專家諮詢機構
各級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諮詢組,為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專家諮詢組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組建,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聯繫。專家諮詢組由氣象、化學、環境監測、環境評估等多領域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為:對大氣重污染的危害範圍、發展趨勢、預警等級的判定做出科學研判,為大氣應急指揮部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與預報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開展空氣品質監測和評價,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狀況,每日對空氣品質進行預報。
3.2 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並結合我市實際,按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污染程度、大氣重污染持續時間和影響範圍,將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
(1)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經監測預測,城市未來1天空氣品質為重度污染,即空氣品質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2)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經監測預測,城市未來1天空氣品質為重度污染,即空氣品質指數(AQI)在301-400之間。
(3)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經監測預測,城市未來1天空氣品質為嚴重污染,即空氣品質指數(AQI)在401-450之間。
(4)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經監測預測,城市未來1天空氣品質為極重污染,即空氣品質指數(AQI)達到451以上。
3.3預警啟動
3.3.1市級預警啟動
經監測預測,市區或市域內兩個以上相鄰的縣級城市範圍內出現預警條件,市級預警啟動。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根據大氣重污染監測預警應急行動方案開展市內重點城市和重點區域空氣大氣重污染的趨勢分析和評估,趨勢分析和評估的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並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同時通報可能出現重度以上空氣污染的縣(市、區)政府,由各縣(市、區)政府採取相關預警和應急措施。
3.3.2縣(市、區)預警啟動
經監測預測,城市範圍內出現預警條件,各縣(市、區)預警啟動。
3.4 預警發布
環保部門會同氣象部門綜合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分析預測空氣品質。如預測可能持續出現重度污染以上天氣,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環保部門及時向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預警信息建議。
(1)市級預警發布
市級預警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授權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四級預警(藍色預警)、三級預警(黃色預警)、二級預警(橙色預警)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局長)簽發;一級預警(紅色預警)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向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縣(市、區)政府發布。四級預警、三級預警通過氣象平台發布防護信息;二級預警、一級預警通過氣象、廣播、電視、網路、報刊、微信、金華市環保局入口網站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社會發布。
(2)縣(市、區)預警發布
各縣(市、區)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或授權其預警應急辦公室發布本地區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
3.5 預警變更和解除
在預警有效期內,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環保部門和氣象部門加強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前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的,立即向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預警變更或解除的意見。
預警解除程式與發布程式一致。

應急回響


4.1 回響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大氣重污染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市政府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援。
4.2回響啟動
發布四級預警(藍色預警),啟動IV級應急回響。
發布三級預警(黃色預警),啟動Ⅲ級應急回響。
發布二級預警(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回響。
發布一級預警(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回響。
4.3 市級應急回響
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接到市級預警,啟動本預案應急回響通知後2個小時內,按照各自職責和具體行動方案,迅速開展應急回響,視情採取以下措施:
(1)召開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會議,研究部署大氣重污染防控和應急處置措施。
(2)通知重污染區域範圍內的各縣(市、區)政府,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開展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
(3)市大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組織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落實各項應急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開展督查。
(4)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派出現場工作組和技術力量,赴大氣重污染事發地區指導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檢查污染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
(5)協調大氣重污染事發地區周邊區域實施相關應急處置措施,並做好督查。必要時,與相鄰地市進行協調、溝通,採取相關應急處置措施。
(6)及時評估污染減排措施效果,並根據監測情況及時調整應急處置措施。
4.4 縣(市、區)應急回響
4.4.1回響措施
主要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物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物減排措施等3個方面。各縣(市、區)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更具體可行的應急回響措施,並抓好落實。
4.4.1.1 IV級回響
(1)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①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②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③排污單位採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4.4.1.2 Ⅲ級回響
(1)健康防護措施。在主要媒體發布健康防護警示:
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晨練等戶外運動。
②建議停止中國小、幼稚園室外體育課(健康活動),停止組織學生、幼兒跑步等其他的各類室外活動。
③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參與戶外活動的人群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④建議醫院、學校、家庭少開窗。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①鼓勵市民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②排污單位採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③提倡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④視天氣情況,對道路、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灑水頻次的基礎上,增加灑水作業1次。
4.4.1.3 Ⅱ級回響
(1)健康防護措施。在主要媒體發布健康防護警示:
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應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晨練等戶外運動。
②停止中國小、幼稚園組織室外體育課(健康活動)和其他各類室外活動。
③建議停止組織老年人活動。
④人群應避免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參與戶外活動的人群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⑤建議暫停舉辦露天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
⑥建議醫院、學校、家庭少開窗。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儘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較平日調高2-4攝氏度,冬季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
②鼓勵市民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③提倡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④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⑤公共運輸運營部門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⑥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在空氣達到嚴重污染的區域,採取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①視天氣情況,對道路、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灑水頻次的基礎上,增加灑水作業2次。
②加大對燃煤鍋爐、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③減少土石方施工工地的土方開挖規模。
④停止室外土方作業和室外油漆塗料作業,因工程的特殊性,需不間斷施工的,在確保飽和灑水降塵措施情況下,報轄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意可按批准時間有條件施工。
⑤對嚴重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重點污染源採取限產和臨時停產措施(限產企業不得關停環保設施),減少污染排放20%。
⑥嚴格執行黃標車限行措施,對上路行駛的冒黑煙、無環保標誌和黃標車、運輸車輛沿途撒漏等車輛強化執法檢查。
⑦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焚燒樹葉、垃圾等廢棄物的查處力度;禁止露天燒烤。
⑧減少燃煤燃油發電;臨時增加採購市外電力;增加燃氣發電。
4.4.1.4Ⅰ級回響
(1)健康防護措施。在主要媒體發布健康防護警示:
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及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晨練等體力消耗。
②中國小和幼稚園停課。
③暫停組織老年人活動。
④一般人群避免戶外運動,參與戶外活動的人群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⑤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
⑥暫停舉辦露天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
⑦建議醫院、學校、家庭不開窗。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儘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較平日調高2-4攝氏度,冬季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
②鼓勵市民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③機動車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④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⑤停止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⑥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在空氣達到嚴重污染的區域,採取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①視天氣情況,對道路、煤堆場、砂石堆場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灑水頻次的基礎上,增加灑水作業3次。
②加大對燃煤鍋爐、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③市區建築、市政及拆遷等建築工地室外作業一律立即停工(工藝要求、應急搶險工程或不產生揚塵除外);各類施工現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裸露場地要保持濕化;拉運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
④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焚燒樹葉、垃圾等廢棄物的查處力度;禁止露天燒烤。
⑤嚴重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重點污染源採取限產和臨時停產措施(限產企業不得關停環保設施),減少污染排放30%。
⑥嚴格執行黃標車限行區域限行,加強黃標車限行區域的現場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上路行駛的冒黑煙、無環保標誌和黃標車等違法車輛。
⑦減少燃煤燃油發電;臨時增加採購市外電力;增加燃氣發電。
4.4.2回響級別調整
應急回響期間,根據實時監測的AQI指數值的變化,並考慮氣象變化趨勢,及時提升或降低應急回響級別,提高應急處置針對性。
4.5信息公開
通過新聞發布會、背景吹風會、組織集體採訪、政務微博平台發布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大氣重污染和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注。公開主要內容包括:大氣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範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險程度、已採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採取的措施建議。
4.6 區域聯防聯控
建立行政區域間大氣重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共同做好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加強與周邊市、縣(市、區)的信息交流和應急協調,提高對大氣重污染的預測及趨勢研判的及時性、準確度;當城市大氣污染受外來影響明顯時,及時向相關市、縣(市、區)提出污染減排意見和建議,加強區域協作,共同減緩大氣重污染影響。
4.7回響終止
經監測預測,空氣品質降至預警條件以下時,經專家諮詢組分析評估,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環保部門提出解除應急回響建議,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批准後,終止應急回響,並通知各成員單位。

總結評估


市級應急回響終止後1個工作日內,各成員單位要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同事發地政府對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建議,評估報告上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

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大氣重污染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能力,保證在大氣重污染情況下,能迅速參與並完成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應急監測和綜合分析人才。
6.2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落實大氣重污染預警系統建設、運行和應急處置工作經費,為做好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6.3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各級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度,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
6.4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通信保障體系,督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發布大氣重污染預警手機信息。
建立各級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聯絡網路,明確各相關人員通信聯繫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確保應急處置指令暢通。

附則


7.1以上、以下、之間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下”、“之間”均含本數。
7.2督查考核與責任追究
市大氣應急指揮部牽頭組織監察、環保等部門對全市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監督檢查;大氣重污染預警啟動時,派出執行監督組對各縣(市、區)、各部門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納入對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生態考核。建立大氣重污染應對通報、約談等制度,對未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應急措施的單位和部門進行通報、約談。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市大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適時開展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應對工作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7.4預案制訂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環保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制訂,報市政府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1.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體系框架圖
2.金華市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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