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英
- 出生地:安南
- 出生日期:1394
- 逝世日期:1456
簡介,入宮,信仰,與代宗皇帝,遭遇冤獄,以就優閒,
簡介
金英(1394—1456),安南人。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時太監。金英入宮後,歷侍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在永樂末年大約三十歲的時候,升任司禮監右監丞。仁宗登基後,即將充軍交的犯人張定名下的人口、家財包括房產和樹株及其女婿田狗兒的人口、田地,都賞賜給了他。宣德七年(1432),由於他的忠誠勤謹,又賜給免死詔。後來又賜給銀記,並升為司禮監太監。
入宮
信仰
英信佛,自稱是“奉佛弟子”,正統元年(1436)二月,他以報答前朝各皇帝恩寵為名,用歷來所獲賞賜的金幣以及募捐所得,在仁宗賜給他的武基莊田房舍上建造了一座佛寺。這佛寺頗具規模:中有如來殿,左為觀音殿,右地藏殿,前天王殿,後圓覺殿。廊廡繪有五百羅漢像。此外還有鐘鼓樓,禪堂,齋堂,僧房,外有山門、金剛具像。正統二年(1437)八月建成後,金英又將賜給的田土、樹株布施給寺,作為齋糧。延請明通大師住持,率領僧眾朝夕諷誦經文,祝福太宗、仁宗、宣宗永逍遙於極樂,當今皇上萬歲聖壽。英宗十分高興,給寺賜名為圓覺禪寺。
與代宗皇帝
面對險象環生的局面,王使金英和興安召集廷臣商議對策。翰林徐(後改名有貞)建議遷都南京,遭到他們嚴厲的斥責,他們強硬地提出“敢言遷者斬”,支持了于謙堅決抗敵、保衛京師的主張。金英於是更得到了孫太后和新皇帝的寵信。
但是,《明實錄》載,景泰初年金英一再被都察院檢控違法犯罪。先是金英家奴李慶等多支官鹽及挾取民船六十艘運載,並杖死船夫,事後又用絲行賄淮安知府程宗。結果程宗被戍遼東,李慶絞,其餘家奴杖,但沒有涉及金英。於是刑科給事中林聰等劾金英“怙寵欺君,懷奸稔惡”,並劾左都御史陳鎰等官員“畏權避勢,縱惡長奸”。景泰帝命錦衣衛逮治陳鎰等,但對金英並未處分。
其後,言官又紛紛揭發金英家人受賄或賄賂官員的事,如:金英家奴郭廉、趙顯行賄兩浙運使吳方大,多支浙鹽;行賄鹽運司鄭崇多支官鹽,於是有關人員都受到了嚴厲懲治。又揭發錦衣衛僉事呂貴升署都指揮僉事後,害怕調出京師會失勢,便通過金英家人行賄金英,得以辭去署都指揮僉事,仍任原職。金英又受賄升韓志等為署都指揮僉事;升內使汝住為長隨奉御;升都指揮孫鏜為都督總兵;升校尉劉信為百戶。工部尚書石璞原來是從王振那裡謀得職位的,王振倒台後,他又通過行賄金英保住了職位。金英的家人還向營繕所官員及內使葉景榮索要石、草等物料給金英建造私室,等等。並直接提出要對金英“處以極刑,籍沒其家”。對此,皇帝下令分別懲治了有關人員,而對金英則僅僅是加以禁錮。
遭遇冤獄
但是,據《明實錄》載,正統年間,金英曾先後兩次被指控經濟犯罪。第一次是正統二年(1437)四月,在京師恃勢私創塌店,令無賴子弟霸集商貨,壟斷買賣,致市場混亂。第二次是正統八年(1443)九月,私牧於南海子及強奪民草。對此,英宗都令錦衣衛究治,但未予重罰。
正統十四年(1449)夏,因天旱,大理寺卿俞士悅等認為這可能是有冤獄所致,於是奏請會審刑部、都察院獄,以消除天變。英宗準奏,命金英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主要官員會審。金英便得以代表皇帝干預司法刑獄事務。會審時,“出則齋敕張黃蓋騎導”,在大理寺專門築來會審的壇上,“張黃蓋中坐”,尚書及其以下官員只能在左右列坐。可見金英這時權勢之煊赫。
以就優閒
其後,據其墓志銘有“命往南京安處,以就優閒”的記載來看,金英可能是升調為南京守備太監以終,葬於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