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是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通惠大道69號市民服務中心A棟1樓、5樓,B棟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相關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落實,完善動態調整,落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政策。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地方規則。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的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要貫徹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要建立與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重慶市綦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綦江區稅務局等部門的溝通協商機制,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機要、信息、檔案、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宣教法規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政策宣傳。負責實施本單位內控制度、信訪、維穩工作。負責起草綦江區醫療保障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待遇保障科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參保籌資和待遇落實。在重慶市醫療保障局的統一部署下,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承擔醫療保障基金年度預決算草案編制審核。承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建立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籌資和待遇落實。貫徹執行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推動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地方規則。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基金監督科。
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協助完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直屬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市、區關於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
(二)擬訂區內醫療保障年度工作計畫、實施方案、管理制度,承擔年度基金的預算決算等工作。
(三)承擔醫療保障的業務諮詢、參保擴面、參保登記、籌資和費用征繳工作,以及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查詢、審核等工作。
(四)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核算、管理,在市、區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待遇核算,按時足額撥付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審核報銷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費用。
(五)負責醫療保障的信息統計上報工作,協助社會保險網路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六)協助主管部門,承辦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定點資格審查、審批,及其執行協定政策情況監督管理、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全區離退休幹部、老工傷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的管理、支付,以及全區生育醫療費的審核撥付。
(八)負責指導破產、兼併、關閉、解散企業欠繳醫療保險費處置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參保科。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申報、關係轉移、接續及有關數據維護的資格審查,手續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墊底資金申報工作和醫療補助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和參保信息維護、修改、轉移、接續工作;負責破產、兼併、關閉、解散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政策解釋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
(二)基金財務科。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收入、支付、結餘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匯總編報相關財務報表;負責對鎮(街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個人賬戶管理及分賬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職工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錄入;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決算、支付和運行分析工作。
(三)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審核科。負責審核報銷城鄉居民醫保、醫療救助相關費用;負責城鄉居民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審批;負責城鄉居民醫保的特病辦理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
(四)城鎮職工醫保費用審核科。負責審核報銷城鎮職工醫保相關費用;負責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審批;負責職工醫保的特病辦理工作;負責離休幹部、老工傷等特殊人員醫療費用審核,負責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查詢、政策諮詢服務,完成生育保險統計報表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
(五)督查稽核科(民眾工作科)。負責受理參保單位和個人對定點醫院、藥店、村衛生室、診所的投訴、舉報,並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受理定點醫院、藥店、村衛生室、診所對費用審減過程中的申訴、投訴;負責醫療保障費用審核覆核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的申報、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擬訂定點醫院服務協定及補充協定,發放定點標牌;負責對單位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的真實性進行稽核,督促單位依法參保;協助醫保基金的欠費追繳。
(六)網路信息統計科。負責中心內部網路系統安全運行維護、辦公電子設備的維護及管理;負責業務科室工作人員、鎮(街道)醫保工作人員系統許可權分配;負責定點醫藥機構的網路使用管理;統籌做好業務科室相關報表工作;協助督查稽核科做好定點醫藥機構的管理。

現任領導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吳秀兵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田維春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玉兵

曾任領導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局長: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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