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渝中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渝中區醫療保障局是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渝中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一路169號和信大廈4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標準和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劃、標準。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區醫療保障基金。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及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執行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全區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保局要在重慶市醫療保障局的指導下,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區醫保局要建立與重慶市渝中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渝中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渝中區稅務局等部門的溝通協商機制,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趙敬梅  黨組書記、局長
陳  賢  黨組成員、副局長
鄭海濤  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黨群工作,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信訪、安全、檔案、後勤等工作;承擔推進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承擔本單位執法監督工作。
(二)待遇管理科。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執行地方醫保目錄、支付標準;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實施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執行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相關政策;承擔全區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承擔全區醫療保障扶貧工作;承擔區管公務員醫療補助及其他人群醫療待遇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參保籌資政策、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醫療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全區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全區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直屬單位

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統籌推進醫療保障事業發展提供經辦服務。貫徹執行國家和我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及全區醫療救助、轄區公務員醫療補助等經辦業務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全區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工作,落實全區醫療保障支付計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費用審核、結算,按規定支付醫療保障待遇。負責全區定點醫藥機構的申報受理及審核和協定管理;制定區醫療保障審計稽核工作計畫,監督醫療保障基金徵收、使用情況;依照服務協定約定對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開展檢查,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移交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範經辦業務,對各項業務經辦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市醫保局經辦相關政策,制定全區醫療保障業務操作規範和經辦服務流程,按規定開展經辦服務,指導和監督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規範、有序開展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信息、檔案建設規劃和標準,負責業務檔案的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開展醫療保障業務檔案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業務諮詢、宣傳、培訓和參保對象權益告知、查詢等服務事項。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經辦視窗作風建設,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區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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