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南岸區委、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岸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岸委發〔2019〕 7號)檔案,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等職責劃轉成立南岸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茶園新區廣福大道12號行政中心B區3號樓9樓、10樓
主要職責,機構改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貫徹落實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使用,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經辦內部控制制度和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執行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並組織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確保參保民眾醫療待遇落實。
(四)執行全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參與藥品價格談判工作。
(五)執行全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擬訂貫徹落實意見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全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動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負責本地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加強費用審核和支付監督,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特殊人群公費醫療管理、醫療救助、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負責承擔並協調推進本地區醫療保障改革。
(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應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要建立與重慶市南岸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南岸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南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南岸區稅務局等部門溝通協商機制,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協同推進,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機構改革

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醫療保障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長: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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