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 施行時間:2004年1月1日
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渝府發〔2004〕29號)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現將《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發布信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
《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是重慶市2003年9月26日發布的一項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5號)、《重慶市就業促進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
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1998〕72號) 1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公路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徵收管理的通告(渝府發〔1998〕78號) 1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失業保險規定的通知(渝府發〔1999〕32號) ...
擬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2月30日 條例內容 (2013年12月30日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類:條件比較成熟、本屆內擬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44件)一、制定項目(16件)二、修訂項目(28件)第二類:調研起草、成熟時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61件)一、制定項目(29件)二、修訂項目(32...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畫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
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征繳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
中,年滿16周歲以上的人員(以下統稱不規範征地失地農民)在完善征地審批及農轉非手續後,參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相關規定,參加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
充分發揮重慶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制度創新和先行先試優勢條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制度公平性。調整社會保險繳費政策,通過對繳費基數上下限、社會保險繳費統一徵收等政策的調整,適應不同收入群體需求,擴大參保覆蓋面,逐步做大社會保險基金規模。完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等...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該規章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42號予以廢止。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適用...
《重慶市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處理辦法》已經2009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市 長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防範和查處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行為,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
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立法 1951年2月26日原勞動部頒布了《勞動保險條例》,確立了中國的工傷保險制度。1996年原勞動部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發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川府令第39號 33 四川省河道管理辦法 川府令第40號 34 四川省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 川府令第41號 35 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 川府令第43號 36 四川省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 川府令第44號 37 四川省衛星...
為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草案規定了就業援助制度:明確了就業困難人員範圍(第四十二條);為切實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規定了公益性崗位範圍、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補貼、法律援助等措施(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八條)。以上說明和草案是否妥當,請一併審議。附屬檔案2:重慶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於《重慶市就業...
3. 參加養老保險的法規依據主要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河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冀政[1998]1號)等法律法規。4. 企業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的程式是...
貫徹執行參保單位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組織開展工傷預防、認定、康復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貫徹執行工傷定點醫療、康復、殘疾輔助器具安裝協定機構的地方資格標準和監督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全區工傷保險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
退役士兵到國有企業就業或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和我市有...
(七)社會保障科(重慶市梁平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市統籌辦法;負責區本級參保企業職工的退休審批。執行落實工傷定點醫療、康復、殘疾輔助...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辦法全文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公平公正認定保障對象,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分工 編輯 播報 肖朝旭(區人力社保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2] 羅蜀英(區人力社保局副局長、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主任):主持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工資福利管理科、社會保障科、檔案管理所,分管脫貧攻堅、安全生產、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