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的具體類型
養老保險
1.參保範圍和繳費
(1)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養老保險需要繳納多少年?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參加養老保險的法規依據主要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河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冀政[1998]1號)等
法律法規。
4. 企業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的程式是什麼?
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簡稱社保機構)進行參保登記→社保機構核定養老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按月核定應繳數額→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繳費→社保機構根據保險費到帳情況記錄個人賬戶→社保機構每年列印個人賬戶清單發給企業和職工。
5. 如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個體勞動者必須出示身份證件;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填報並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表冊。
6. 勞動者具備什麼條件才能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勞動者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以辦理退休:
(1)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即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凡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7.退休後,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8.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樣確定?
核定繳費基數以職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9.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怎樣計算?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7%(當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10.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什麼確定在省社平工資60%—300%之間?
主要是為了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過分懸殊。實行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部分,它是以個人賬戶儲存額為計算依據。如果職工繳費基數過低,儲存額就過於少,待遇太低,就會影響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規定職工繳費基數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目的是控制高收入職工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以減輕財政負擔。高收入職工(及其所在企業)可以通過建立企業年金、參加商業保險等辦法,提高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11.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就不用再繳費”這種觀點正確嗎?
不正確。“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這是辦理退休並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繳費不滿15年的將一次性結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直接掛鈎,即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別主要在於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計作繳費年限。試舉例做比較:假設繳費基數每月為1000元(不考慮繳費基數調整和利息等因素),繳費年限30年計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繳費年限為15年,則計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為165元。兩者相差一半,如果考慮利息等因素,則差額更大。
12. “斷保”對職工有什麼影響?
以前參加了養老保險的職工,因為勞動關係變更等原因,停止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種現象叫做中斷保險關係,也叫做斷保。斷保對職工的影響,一是因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的減少而降低退休待遇,有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將喪失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二是影響再就業,如果養老保險關係不及時接轉,那么新的就業單位將不能及時為你續繳養老保險費,則損害了自己的社會保險權益。
13. 哪些人員需要續繳養老保險費?
一切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人員,都應續繳養老保險費。基本分三類情況:
(1)因企業改制、破產、解散、兼併、經濟性裁員等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人員;
(2)因除名、開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
(3)勞動契約終止後,未重新就業的人員。
14. 辦理續保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1)基本養老保險手冊;
(2)個人賬戶對帳單(對帳單上需加蓋社保機構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章”);
(3)本人身份證件;
(4)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5)失業人員的需攜帶失業保險手冊或有關證明。
15.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繳費嗎?
政策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計作繳費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兩年,在這兩年時間裡,有條件的也可以自願繳費,連續計算繳費年限。
16. 為什麼說職工是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
按照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社保機構按照身份證號碼為每個參保職工建立一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本人繳費基數11%的金額記入個人賬戶,逐年累記並計算利息。個人賬戶清楚記錄職工的繳費情況,並作為退休時計算待遇的依據。因此說,年輕時繳費是為了自己退休後領取養老金。
17. 勞動者流動到外省市就業後,已繳的養老保險費怎么處理?
勞動者變更勞動關係的,養老保險關係隨同轉移。如果勞動者跨省市、或者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即所謂的跨統籌區域)流動的,不僅養老保險關係隨同轉移,而且同時把個人賬戶金額一起轉移到新就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繳費,之前與之後的繳費年限累積計算。所以說“不論職工哪裡乾,保險關係連續算”。
18. 退休後基本養老金怎樣計算?
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參保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不同,把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分作三個類型: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稱作“新人”),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退休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稱作“中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各種補貼調節金四部分組成。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求得;
(3)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稱作“老人”),按原辦法計發養老金不變。
19. 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時為什麼要除以120?
按照測算,我國現階段人均壽命為70歲,職工60歲退休後平均領取養老金的年限為10年即120個月。
20. 勞動者具備享受養老保險條件時無工作單位,如何辦理有關養老保險手續?
勞動者在符合國家規定的享受養老保險條件時無工作單位,需持本人身份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戶口所在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21. 對企業離退休人員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是否允許?
根據原勞動部《關於不得對企業離退休人員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通知》(勞部發[1995]262號)規定:
(1)凡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和工齡條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職)金,不得採取一次性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2)凡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進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地區,對於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如10年或15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按月支付其養老金,不得採取一次性結算退休(退職)金的辦法;
(3)由於企業破產、瀕臨破產、租憑、承包、辭退、終止勞動契約、安置富餘人員及經濟性裁員等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給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費。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重新就業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凡參加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人員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支付其養老金;
(4)凡不符合上述規定,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辦法,必須立即糾正。
22.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到達退休年齡時怎么辦?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不得再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3. 基本養老金是通過什麼途徑領取?
職工(或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後,社保機構為每一個人員建立基本養老金賬戶,與銀行、郵局等服務機構聯網,通過銀行或郵局發放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可在居住地就近領取。
24. 養老金、冬季取暖費、離休人員生活補貼什麼時間發放?
(1)養老金於每月20日由代辦養老金髮放的農行、建行、郵政儲匯局、郵電局發放,遇節假日順延,最遲不超過25日。
(2)離退休人員的冬季取暖費於每年的11月份隨養老金一起發放(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3)享受建國前生活補貼的離休人員增發的生活補貼於每年1月份隨養老金一起發放,現行標準是以基本養老金基數(不含護理費、交通費、剩餘津貼)。
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年增發兩個月;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年增發一個半月;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年增發一個月。
25. 居住外地退休人員怎樣領取養老金?郵寄費怎么計算?
離退休人員居住在外省、市的,養老金可以通過銀行存摺或者儲蓄卡就近領取,也可以通過郵電局用匯兌方法每月郵寄。承辦郵寄業務的是郵政局車站支局。郵寄費用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郵政局勞社部函[1999]123號文“養老金異地發放,按郵政匯兌匯款費標準減半收費”的規定執行。為方便操作,定於單月養老金全額發放,雙月按1%扣匯費。
26. 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存摺、儲蓄卡丟失、消磁後怎么辦?
離退休人員如果不慎將社會保障中心發放的養老金存摺、儲蓄卡丟失或消磁,要儘快到辦理存摺和儲蓄卡的銀行掛失,然後到辦理存摺和儲蓄卡的始發銀行補辦存摺或儲蓄卡。補辦了存摺或儲蓄卡後,到離退休前所在工作單位報告單位勞資人員,由單位勞資人員填寫有關手續後報告市社會保障中心發放處。
27. 離退休人員怎樣變更姓名、地址、郵編、發放形式?
離退休人員如果發現存摺姓名、身份證號與本人實際不符,居住地址變動或者因地址變動需要改變發放形式(如由存摺、儲蓄卡改郵寄,或由郵寄改存摺或儲蓄卡等),離退休人員應報告原工作單位的勞資人員,由勞資人員填報有關手續後報市社會保障中心發放處。
28. 怎樣進行“領取保險待遇資格認證”?
“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的主要內容一是核查離退休人員的生存狀況,二是核查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水平,目的是杜絕死亡不報和虛報冒領養老金現象,堵塞漏洞,減少基金流失。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廳發[2001]8號文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期對參加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核查。在國內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我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居住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離退休人員應積極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提供本人居住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停發養老金。
為完善資格認證制度,2001年6月份以來,對參保的離退休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採集指紋,將指紋輸入微機,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檔案,定期進行核查。同時,建立了舉報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29.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怎樣辦理喪葬費、救濟費手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親屬要在3日內報告死者原工作單位,同時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和註銷戶口證明,有遺屬的還要提供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交到離退休人員原工作單位勞資處,由勞資人員帶死亡人員檔案到市社會保障中心為其辦理喪葬費和一次遺屬救濟費。需要享受按月撫恤的遺屬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國家現行規定是: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人員遺屬,無收入、無依無靠的和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可以按月享受遺屬撫恤金。
30. 對冒領養老金現象怎樣處罰?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隱瞞不報,其親屬或他人冒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冒領者退還冒領養老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對拒不退還冒領金額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醫療保險
1. 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準是多少?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納。如北京的繳費比例是單位10%,個人2%。職工自批准法定退休的次月起,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2. 單位和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後,怎樣建立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按職工不同年齡段分別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作為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個人賬戶的資金由三部分組成:一是職工本人繳納的部分;二是單位繳費中劃入的部分,45周歲以下的(含45周歲)從單位繳費中按本人工資額1%劃入,45周歲以上的按1.5%劃入,退休人員按養老金的4.2%劃入。
3. 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的範圍是如何劃分的?
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和按規定由個人負擔的其他醫療費。個人賬戶不足時,職工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為職工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相當於在銀行的存款,但不得提取現金,不得透支或挪作他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和指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的補助。
4. 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的具體比例和標準是多少?
起付標準(門檻)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分檔計算累加負擔的辦法,由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按以下比例分別負擔:
起付線 (以當地收費標準為最終價格) | 一級醫院 200元 | 二級醫院 300元 | 三級醫院 400元 |
統籌金支付比例 | 在職 | 退休 | 在職 | 退休 | 在職 | 退休 |
5000元以下 | 87 | 92 | 83 | 88 | 80 | 85 |
5001-15000元 | 90 | 95 | 87 | 92 | 85 | 90 |
15000元以上 | 90 | 95 | 90 | 95 | 90 | 95 |
大額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5. 個人醫療保險卡丟失怎么辦?
個人醫療保險卡被盜或遺失,當事人憑有效證件(身份證及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到建設銀行指定視窗辦理掛失和補卡手續。若代辦人辦理掛失和補卡手續,除持當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需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證件。補辦新卡時,建設銀行收取10元掛失費和10元補卡費(銀行不同收費不同)。
6. 急診發生的醫療費如何結算?
因公出差、探親等發生急診住院時,患者須在入院後5日內攜帶醫療證、《急診證明》、單位證明、身份證複印件到醫療保險處進行急診登記(可由家人代辦)。出院後持有效醫療費用單據、住院(或門診)病歷複印件、醫療費用清單、處方(化價)、檢查單到醫療保險處審核。符合支付範圍的費用首先自付5%後,再按規定比例予以報銷。急診觀察時間不能超過3天,急診觀察期間的醫療費,按住院醫療費計算。
7. 哪些病種屬於特殊疾病?
(1)惡性腫瘤患者的放、化療;(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療;(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4)I、Ⅱ型糖尿病(並感染或有心、腦、腎、眼併發症之一者);(5)高血壓病Ⅲ期;(6)冠心病;(7)腦出血、腦梗塞恢復期;(8)肺心病(出現右心衰竭者);(9)支氣管哮喘;(10)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11)慢性肝炎(ALT高於正常值2倍以上);(12)再生障礙性貧血;(13)系統性紅斑狼瘡;(14)銀屑病;(15)永久性甲狀腺功能減退;(16)風濕性心臟病;(17)結核病;(18)各類精神病;(19)前列腺增生;(20)重症肌無力;(21)帕金森綜合症;(22)消化性潰瘍;(23)甲狀腺功能亢進;(24)股骨頭壞死;(25)頸、腰椎病;(26)周圍血管疾病(包括血管閉塞性脈管炎和下肢靜脈曲張)。對規定的26種特殊疾病實行分類管理。為了減輕部分醫療費用較高的參保病人個人負擔,將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療和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列為甲類管理病種,其他23種為乙類管理病種。
8. 如何辦理特殊疾病申請?
參保人員申報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必須符合特殊疾病目錄規定的病種。一人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時提出申報。甲類病種隨時鑑定,乙類病種每月25號以後集中辦理。
鑑定資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醫療證》、二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檢查單、病理單等。
方法:首先在定點醫院中,任意選擇一所醫院作為自己的門診治療定點醫院,一年內不得變更。持上述資料到本人選定的門診特殊疾病定點醫院填寫《門診特殊疾病鑑定審批表》並鑑定,鑑定合格者到醫療保險處辦理《特殊疾病醫療證》。異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關申報材料也可由所在單位統一上報。(具體請以當地規定為準。)
9. 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報銷的比例是多少?
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一年內,起付標準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85%;乙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75%。從統籌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併計算,一年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0元。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額醫療救助金按規定給予報銷。
10. 大額醫療救助金的繳費標準是多少?
大額醫療救助金主要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8元(單位5元,個人3元)的標準繳費。也就是說,凡參加大額救助的,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金按年度收取,於每年初一次性足額繳納,即每人每年96元;年度內新參保的單位必須繳納一年的大額醫療救助金。這項資金由市社會醫療保險處單獨列帳,專款專用。
11. 大額醫療救助金的支付範圍、標準和最高限額是多少?
大額醫療教助金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50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具體支付標準是: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額醫療救助金支付90%,個人負擔10%,最高支付額為15萬元。一年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金兩部分,共支付醫療費總額為20萬元。
失業保險
1. 單位和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標準是多少?
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繳費基數進行繳納。以北京為例,繳費比例1%,單位繳費比例0.8%,個人繳費比例0.2%。
2.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其中包括被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解除勞動契約等情況;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以上條件同時具備的,方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3.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一寸證件照2張);
(2)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契約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 失業保險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參保人員在滿足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後,享受以下待遇:
(1)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女性生育的享受女性失業人員生育補助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享受喪葬補助金;
(4)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免費享受職業培訓。
5.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多久?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但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工傷保險
1. 工傷保險費征繳標準是多少?
工傷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如北京的繳納比例為0.5%。
2. 哪些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 哪些情況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 哪些情況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5. 工傷醫療具體內容是什麼?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 哪些情況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3)拒絕治療的。
生育保險
1. 生育保險費征繳標準是多少?
生育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如北京的繳納比例為0.8%。
2.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的職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呢?
(1)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畫生育手術;
(2)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
3.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幾項?具體規定包括哪些?
生育保險具體待遇包括: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2)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治療費。
(3)職工實施計畫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
(4)國家規定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生育保險具體規定包括:
(1)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的,按照規定的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有工作單位但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及其他生育保險待遇。
(2)參保職工患妊娠期併發症、分娩併發症、產後併發症及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住院治療發生的診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參保職工生育行剖宮產遇有子宮肌瘤、卵巢囊腫、卵巢腫瘤等切除術的,因上述手術所增加的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分別通過生育和醫療保險網路上傳按項目予以結算。
(3)參加生育保險長期駐外地工作人員,應持單位出具的外地診療或生育申請,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登記,並選擇當地一家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生育的定點醫院。參保職工患妊娠併發症或分娩併發症,要出具入院記錄、醫囑單、費用明細清單等,於次月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各項生育保險待遇。
(4)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等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畫生育手術的,須在5日內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5)生育保險所用藥品、診療和服務設施目錄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醫療項目不設自付比例。
4.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標準確定是什麼?
(1)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後假為83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2)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流產產假以4個月劃界,其中不滿4個月的,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住房公積金
1.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
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積金定義的內涵?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在職職工由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自由職業者(即沒有與任何單位建立勞動契約關係的個體勞動者),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開設手續,按《住房公積金明細開設、變更、註銷和年度調整手續須知》申報。
(2)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3)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職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4)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3.新成立單位應當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係?
新成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繳存登記。
4.新成立單位開戶時應提供哪些相關材料?何時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檔案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註冊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單位開戶時一併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5.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6.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是如何規定的?2017年最低繳存基數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北京市繳存基數的下限為5548元。
7.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最低繳存基數僅適用於因生產經營困難,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單位。
8.現行的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是多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9.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是如何規定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並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
10.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11.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補繳金額應該如何確定?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法務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12.單位發生合併、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生合併、分立、改制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併、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13.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清算時應當優先償還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具體做法是由清算組按規定計算出所拖欠職工在職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4.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同一繳存地單位之間調動及單位合併、分立的情況下如何辦理轉移?
職工在同一繳存地單位之間調動及單位合併、分立的情況下,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時,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加蓋調入、調出單位公章。
15.轉出單位已註銷的情況下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如果轉出單位已註銷,辦理轉移時,可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轉出單位註銷證明(或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出具的單位註銷證明)、職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上只加蓋調入單位公章。
16.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行政區域內如何辦理轉移?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係,住房公積金能辦理轉移嗎?
在調入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事調動函或調入單位接收證明。由調出單位辦理轉移。
如果新單位沒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係,只能由調出單位辦理該職工的公積金封存手續,待新單位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時再進行轉移並繼續繳存。
17.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18.封存賬戶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時,如何辦理提取?
當封存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時,由該職工向原繳存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由原繳存單位進行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辦理提取手續。
19.單位名稱變更後,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1)上級部門批文複印件及單位出具更名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2)工商部門批文複印件及單位出具更名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20.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年度是如何規定的?
住房公積金對賬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1.住房公積金如何計算利息?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實行低利率政策,當年歸集的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結息後轉入上年結轉戶;上年結轉的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3個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
22.職工一次性付款購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商品房,提供房產證和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原件和複印件或購房契約和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原件和複印件。以房產證或發票的時間為準一年之內辦理。
一次性付款購買二手房,提供房產證、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和複印件。以房產證、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為準一年之內辦理。
23.職工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為什麼需要提供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
要求在房產證的基礎上另外提供發票,原因一是如果職工是通過贈予取得的房產,也有房產證但沒有發票,沒有發生實際的購房支出,按照規定是不符合提取條件的,但如果只提供房產證判斷不出房產的取得方式;二是按照規定購房人及其配偶的合計提取數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提供發票作為審核依據。
24.貸款購建自住住房的提取範圍有哪些?
貸款購建自住住房的,包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且已按期還款滿12個月的,在還款期內可申請提取貸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
25.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申請提取,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如果是貸款人配偶提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
26.職工商業貸款購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申請提取,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同時提供借款契約原件及複印件、銀行出具的前12個月的還款明細表(需加蓋銀行公章)、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契約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或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原件)。如果是貸款人配偶提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籍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
27.出國(境)定居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出國(境)定居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28.異地求學的(指全日制學習)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1)國內大學就讀:提供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單位證明;
(2)出國留學:提供入學通知書和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29.職工在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單位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3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證明或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鑑定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31.提前還清貸款本息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結清證明、最後一次還款金額對賬單,在還清貸款的一個月內由單位辦理提取。夫妻雙方的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最後一次還款的金額。
32.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是如何確定的?
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但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33.貸款購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是如何確定的?
貸款人及其配偶的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還款總額。
34.為什麼要規範貸款購房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的提取額不能超過當年的還款支出?
原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委在05年聯合下文(建金管[2005]5號)規定:“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規定提取賬戶餘額,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隨著貸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開始出現資金緊張的局面,為克服這一難題,一方面加大征繳力度,另一方面規範提取條件,按照業務上級規定將以往資金充裕時太寬鬆的提取條件適當收緊一些。這樣才能更好地體現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的性質,增加積累資金,為更多需要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中低收入職工提供幫助。
35.銷戶提取如退休、調離煙臺行政區域外等,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是如何確定的?
銷戶提取的,如退休、出國留學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餘額並註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36.哪些單位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37.《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頒布?什麼時間進行了修訂?
1999年4月3日以國務院第262號令頒布實施,2002年3月24日以國務院第350號令公布了修改《條例》的決定。
38.對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應予以何種處罰?
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39.對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1.發現什麼情況,管理中心應立案調查?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為立案案由:
(1)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
(2)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
(3)單位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42.對挪用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併入住房公積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3.什麼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購買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償還本息連帶責任,申請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
44.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5.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下列條件:
①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有相當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房改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20%以上的自籌資金(購買首套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20%;購買首套住房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30%;購買首套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40%);
③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④同意以具有全部產權的房產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質押;
⑤申請人必須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足一年、間斷三個月的不予辦理);
⑥沒有住房公積金個貸債務及其他尚未還清的、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⑦沒有不良貸款記錄。
⑧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需還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46.新建商品房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購房契約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複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複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⑦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檔案和資料。
47.二手房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②交易雙方夫妻二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③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契約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契約上籤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④交易房屋的權屬證書,即《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權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⑤預付購房款票據、契稅完稅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⑥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以所購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還需要提供貸款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對交易房產或其他抵押物的評估報告原件3份;
⑦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複印件3份;
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48.集資建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②有權部門批准的集資建房計畫和批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③單位集資方案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④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基本情況表複印件3份;
⑤單位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原件3份;
⑥個人已交集資建房款的憑證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⑦借款申請人與單位簽訂的集資建房契約或協定原件3份;
⑧借款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
49.個人自建房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③與工程承建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契約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④經貸款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審定或認可的建造房屋所需資金的工程(材料)預算書原件3份;
⑤自籌資金或建設工程量已達到工程預算規定比例的證明,包括自籌資金或已投入資金的有關證明檔案原件及3份複印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及3份複印件。
50.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有何規定?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新建商品房為30萬元、二手房為20萬元,且不得超過購建房價格的一定比例。
51.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有何規定?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新建商品房為30年、二手房為20年。且貸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時的年齡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特殊工種的,按實際退休年齡計算。最短期限為1年。
52.貸款人最多可貸額度如何計算?
貸款人最多可貸額度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①可貸額度≦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之和×12個月×貸款年限×個人還貸係數(暫定為0.4);
②月還款額≦(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配偶公積金繳存基數)÷2。
5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2017年7月,人民銀行公布的最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年利率為3.25%。二套房利率在此基礎上上浮10%。
5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哪幾種?
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採取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從貸款發生的次月由申請人按月償還,受委託銀行按月劃扣借款人貸款本息,劃入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賬戶。
55.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政策是如何執行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利率執行。在貸款期內遇利率調整,從次年1月1日起執行新利率。
作用
五險一金的作用越來越大,成為很多企業招攬人才的基礎條件。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五險一金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鈎,五險一金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說,五險一金的作用見下表:
風險
很多創業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少繳、甚至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這會面臨一些風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企業不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將被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甚至是處以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繳納公積金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如果員工因為企業沒有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而提起仲裁、訴訟,那敗方基本是企業。
繳費比例
五險一金,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這部分從單位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因為各地不太一樣,我們以北京舉例,聘請一名月薪1萬元的產品經理,每月需要承擔的社保、公積金成本為:
也就是說,對於企業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資外,還需要為員工額外支出431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對員工而言,10000元工資到手之前會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險一金費用,之後還會被扣除個人所得稅,因此員工實際到手工資低於7500元。
辦理
(1)社保、公積金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後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公積金賬戶為兩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在兩個賬戶中都必須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準。
(4)五險一金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定,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政策速遞
1.生育、醫療保險試點合併部分地區待遇或將提高
201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對外公布,將在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晉中市、遼寧省瀋陽市、江蘇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東省威海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珠海市、重慶市、四川省內江市、雲南省昆明市開展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試點。
2017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一些地方已經出台了生育和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具體實施方案。
2.全國社保一卡通102項功能隨你用
根據人社部相關訊息,2017年底社保卡全部102項功能將全部開通,社保卡可跨業務、跨地區直接辦理個人各項人社事務,開放向各類政府公共服務領域的集成套用,基本實現全國社會保障一卡通。
屆時,社保卡不僅能看病就醫、刷卡買藥,還能領取養老金、失業金等各項社保待遇,可以當做一張銀行卡使用。
而且,2017年一些地方還會試點第三代社保卡,增加“一晃而過”的非接觸功能,套用場景更加廣泛。可以說,以後手拿著一張社保卡,走遍神州都不怕。
3.公積金異地轉接平台6月底前上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據悉,住建部正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將在6月底前上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平台開通後,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統一在平台上為跨省就業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今後跨省、市就業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無需再往返兩地,只要在轉入地即可辦理完成。
區別
1. 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失業、疾病、工傷等失去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包括基本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女工生育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六個部分。
2.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
(1)屬性不同。社會保險的依據是國家《憲法》,是國家的基本社會政策和勞動政策,是通過國家或地方立法強制執行的。商業保險是國家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是人民保險公司運用經濟手段進行的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活動是由保險者與被保險者雙方按照自願原則、通過簽定契約來實現的。
(2)保險的對象和作用不同。社會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保障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時的基本生活,這種保障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商業保險是以投保的自然人為保險對象,其作用是根據契約規定給予投保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3)待遇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從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會出發,著眼於長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隨著物價上升和社會生產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業保險只著眼於一次性經濟補償,給付水平的確定只考慮被保險人繳費額的多少,而不考慮其他因素。
(4)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的管理體制是以各級政府主管社會保險的職能部門及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機構為主體,為實現法律賦予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而對勞動者的社會保險事務實行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商業保險的管理體制是自主經營的各經濟實體自主經營,其管理工作全部圍繞嚴格履行
保險契約而進行的。
(5)立法範疇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也是國家對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屬於勞動立法範疇。商業保險是一種金融活動,保險契約雙方的權利受經濟契約法保護,屬於經濟立法範疇。
黑名單
2018年10月,“五險一金”迎來一個大變化,將會建立“黑名單”制度。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已列入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信用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對象,並在行政許可、招標投標、優惠政策等方面予以限制。
適當調整
2016年3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強調,“五險一金”有適當調整空間,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調繳存比例,兩年內解決跨省就醫異地直接結算。
2018年8月,在第六屆海峽青年節上,福建福州發布《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在榕台胞使用台胞證與福州市民享受同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