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規範一批政務管理行為的意見

2001年,重慶市人民政府部署和安排了環境綜合整治行動.2002年,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繼續規範政務管理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規範一批政務管理行為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02〕39號 
渝府發〔2002〕39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2001年,各地、各部門按照全市發展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總體部署和安排,積極開展規範一批政務管理行為的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政務公開工作全面開展,取得階段性成果;廠務公開、村務公開達到了預期目的;“收支兩條線”,“罰繳分離”執行情況較好;開展了整治編造假帳的工作,查處了編造業績、報假數據的行為;行政執法行為有所規範。但是,目前的工作從面上看,發展還不夠平衡,從點上看工作還不夠深入,與西部大開發的形勢和廣大人民民眾的要求還存在差距和不足,需要進一步加大規範政務管理的力度,切實解決政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以創造更加優良的政務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為此,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現就今年全市繼續規範一批政務管理行為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繼續深入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的認識。實踐證明,推行政務公開,對於切實規範政務管理行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樹立政府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最佳化我市的發展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因此,各地、各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推行政務公開的實質,切實解決認識不足的問題。要克服搞得差不多了和看一看、等一等的思想,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營造上下聯動、全面推進、深化完善、不斷發展的氛圍。
(二)加強領導,切實解決政務公開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推行政務公開,是新時期、新形勢賦予各級政府的一項新的任務。為此,各級政府要切實負起推行政務公開牽頭工作的責任,各級政府和部門辦公室要做好具體承辦工作。要加強領導,落實專人,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抓好政務公開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籌措經費,加快政務公開基本設施的建設。今年內,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必須完成行政服務大廳的建設,並掛牌辦公;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市級各部門必須完成對外視窗的設定,實行承諾服務;各鄉鎮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必須設立固定的政務公開欄,便於民眾觀看。
(三)加強管理,推進政務公開的規範化、制度化。對各區縣(自治縣、市)要求:一是所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必須進入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包括市直管的部門),不允許任何單位游離於審批服務大廳之外;二是各單位依法設定的所有行政審批項目,必須經由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對外受理,各單位本部不得再對外接件受理;三是各地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要逐步實行首辦責任制,通過網上辦理或集體會審,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方便當事人;四是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有關內容要及時更換,不斷擴大公開的內涵,使之真正成為溝通政府和民眾的橋樑和紐帶。對市級部門要求:一是所有的審批項目,必須由視窗受理,內部各處室不再對外接件,並做到收繳分離,收支兩條線;二是要認真、熱情地做好視窗服務工作,講求誠信,承諾了的要按時兌現,不允許推卸責任;三是做好視窗對各地審批服務大廳的對接工作,對各地的轉報件,要認真抓緊辦理,要確保在各地對當事人承諾的時間內辦畢;四是直管的部門要明確要求各地分支機構進入當地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以支持各地政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各級督查部門要切實加強政務公開的督促檢查,督查的重點是:對政務公開組織機構是否健全,領導是否得力;是否避重就輕,只公開一般事項,不公開重點事項;政務公開採取的主要措施,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應付了事現象;在政務公開中是否弄虛作假,欺騙民眾和上級,逃避監督或者騙取榮譽;有關部門是否正確覆行職責等。對好的典型要及時通報表揚推廣,對做得差的要及時通報批評。各地各部門要把政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嚴格紀律,獎懲兌現。對推行政務公開做出明顯成效的幹部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執行政務公開不力或不稱職的幹部,要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免去其職務;對拒不執行政務公開制度,仍然我行我素或以種種藉口繼續侵犯民眾民主權利等違紀行為,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按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和“三要三不”要求,進一步規範公務員行為
(一)每個公務員都要堅持黨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結合西部大開發和我國加入WTO,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使我們的思想和行動更加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廣大人民民眾的意願。
(二)堅決克服脫離民眾、高高在上的官僚主義作風。各級公務員要樹立腳踏實地、埋頭苦幹、紮實工作的作風,經常深入基層,聽取民眾意見,關心民眾疾苦、解決民眾困難,為基層和民眾辦實事。全年下基層的時間不得少於1/3。領導幹部下基層時要切實做到輕車簡從,儘量減少基層負擔,不得搞迎來送往、前呼後擁、走馬觀花。在今年內,各地要切實糾正“走讀幹部”、 “應酬幹部”的現象。市級部門要切實改變衙門習氣和人為設定障礙的行為,加強門衛的管理;儘量簡化程式和改善服務態度,方便和歡迎基層和民眾前來辦事;切實解決吃拿卡要和態度蠻橫、作風霸道、執法粗暴、辦事不公的問題。
(三)堅決克服脫離實際,不實事求是的形式主義作風。一是狠剎“文山會海”,各級政府要嚴格實行會議審批制度,一律不準巧立名目召開各種聯誼性、輪流做東的“片會”。市級各部門要嚴格控制各種座談會、研討會、表彰會、紀念會以及各種檢查、評比活動,特別不允許市級部門的會議轉嫁給區縣或基層。各地、各部門發文應注重實效,對上級檔案,主要是結合實際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而不是照抄照搬,層層轉發。二是堅決制止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要把民眾贊成不贊成、民眾擁護不擁護作為我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嚴禁不顧客觀實際,搞一刀切、亂決策,甚至強迫命令,瞎指揮。三是堅持講真話、報實情,力戒浮誇,堅決制止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追名逐利的歪風,加大對報喜不報憂,做數字遊戲,搞假政績的打擊力度,一經查實,處理必須到位,追究必須到人。
(四)各級公務員要發揚艱苦奮鬥、克己奉公、甘於奉獻的精神,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辦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原則,量力而行,不搞鋪張浪費。各地、各部門要把資金重點用於發展經濟和改善人民生活上,嚴禁首先用來改善行政機關的工作條件。要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克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安於現狀的頹廢思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娛樂消費。要正確對待權力和地位,一身正氣,以高風亮節的實際行為和人格力量塑造公務員良好形象。
(五)各地、各部門要將執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和“三要三不”作為公務員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未嚴格執行的,要給予嚴肅批評,並不得評選先進。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三、繼續深入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主動加強與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各部委的聯繫。對國家決定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及時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對下放的審批事項,要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研究,落實措施。力爭今年內再審查取消一批不符合WTO規則、不適應西部大開發的行政審批項目。
(二)規範審批行為的運行。一要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行政效率。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本著“便民、高效” 的原則,簡化審批程式。二要規範審批行為,首先要嚴格規定審批內容,明確審批條件,減少審批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其次要對每項審批項目明確審批時限,方便基層和民眾辦事。三要制定嚴密的操作規程,對每項審批都應制定詳細、可操作性強、便於監督的操作規則和程式,對不予批准的事項,必須說明理由。同時,制定規範性檔案,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各地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和市級各部門接件視窗,切實搞好各項服務。
(三)制定監督措施,加大檢查和指導力度。由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監察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一是通過日常的執法監督和辦理的複議案件,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部門在實施審批中的違法和過錯。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內容監督機制。按照“責權一致”和“誰審批、誰負責” 的原則,明確審批部門和審批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責任制度、審批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重大審批事項集體決定製度和公文督辦制度。三是要加強辦事的透明度,各部門要無償向民眾提供辦事指南、辦事人員名單及辦事規則,上牆明示或上網供查詢,接受民眾監督。對已宣布取消的事項仍在審批的,或擅自新設立事項進行審批的,在確認其審批結果無效的同時,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利用審批權力以權謀私、亂收費、亂攤派,或玩忽職守、越權或違規審批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處理。
四、切實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管理
(一)由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結合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對確需保留的收費項目由市政府審定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對仍需繼續收取但不體現政府行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對不合理、不合規和已經取消審批項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儘快予以取消。
(二)繼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需要繼續保留的,重新擬定徵收管理辦法後報市政府審定,報財政部重新審批後對其徵收管理進一步予以規範。
(三)進一步清理涉農收費。除按國家規定收取的農業稅及農業稅附加外,專門面向農民的收費一律取消,對其他涉及農民的收費實行公示制度,提高合理性、增強透明度,切實減輕農民的負擔。
(四)清理規範交通收費。結合國家即將推行的“燃油稅” 改革,對我市涉及道路建設維護和機動車輛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進行全面清理,屬於“燃油稅”替代範圍的收費按國家規定予以規範,違規收費一律取消,不再體現政府行為的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同時,結合國家整治公路“三亂”,市交通、財政、物價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公路收費站點的整頓和對收費資金的管理。
(五)加強收費資金管理。各地、各部門的預算外收入年內要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有條件的納入預算管理,任何部門不得“坐收”、“坐支”,同時修訂、完善“收支兩條線”管理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從2002年起,將市公安、工商等5部門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對其他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實行收支脫鉤管理,使其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五、進一步加強對典型案件的查處
(一)嚴肅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尤其要重點查辦政務管理過程中的吃拿卡要、推諉扯皮、故意刁難等頂風違紀案件;查辦因檔案處理不及時、信息傳送失誤等造成工作延誤的案件;查辦自立項目收費或擴大標準收費、設立“小金庫”等違反“收支兩條線”有關規定的案件;查辦違反政務公開和不執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以及“三要三不”的案件。除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外,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逃避、對抗案件查處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處理。
(二)依法查處地區封鎖行為和嚴厲打擊限制競爭行為。重點查處酒類、化肥、菸草等行業或產品的地區封鎖、地方保護行為。對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保護本地企業和產品、設定關卡阻礙外地商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要依法提出行政建議,責令改正。對一些地區的經營者聯合操縱的地區封鎖行為,要堅決打擊。繼續對供電、供水、供氣、電信、郵政、保險、鐵路等壟斷性行業限制競爭行為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查處供電、供氣、保險等部門強制用戶購買其提供的產品或接受其提供的服務的行為。要查處一批社會影響大、民眾反映強烈的限制競爭案件,並通過新聞媒體及時予以曝光。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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