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2011年由重慶市人民政府在關於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上作出的批覆,原則上同意了《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對該縣及整市的經濟發展有一定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時間:2011-6-10
  • 發布單位:重慶市政府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土地礦產
渝府53號
重慶市政府
2011-6-10

法規內容

璧山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審批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請示》(璧山府文〔2009〕24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璧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璧山縣是重慶市主城重要拓展區,是長江上游的新興工業基地、優質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西部教育高地的拓展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較低,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社會發展與耕地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等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統籌土地利用,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
三、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最佳化農用地結構和布局。充分發揮耕地和基本農田的生態、社會功能,強化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與建設,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穩定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最佳化布局,到2020年,全縣耕地保有量不少於3978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34600公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不少於1210公頃。適當擴大園地規模,著力發展優質果園,建立優質果產品基地,提高園地綜合效益。加快推進荒山造林、水土保持林等重點營林、造林工程,改善林地結構,增加有林地比例,提升林地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保障科學發展的建設用地。以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切實轉變土地利用方式,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促進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最佳化配置,不斷提高城鄉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重點保障西彭―永川輸氣管道工程、成渝高速複線、成渝客運專線、鹽井河水庫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努力提升基礎設施用地效率。到2020年,全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1820公頃以內。
五、進一步加強對縣域土地利用的統籌和管控。城鎮核心發展區要以內涵挖潛為主,適度擴大城鎮規模,限制傳統產業的擴張,保障城市發展、高新產業發展及基礎設施建設必要用地,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近郊工業拓展區要以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為前提,以大力發展物流業為導向,承接主城及全縣的工業拓展,帶動區域整體發展。現代農業綜合發展區要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加大農用地整理和中低產田土的改造力度,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建設蔬菜、水果等現代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基地。生態旅遊農業區要不斷最佳化農用地結構,充分發揮農用地的生態、觀光功能,建設以生態農業、科技農業為支撐的糧食高產區、蔬菜基地及水果基地,推進生態農業、旅遊觀光農業的發展,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六、在《規劃》的指導下,儘快完成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指標,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嚴格執行。要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約束性指標層層落實,不得突破。對預期性指標,要通過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導,力爭實現。
七、嚴格實施《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事關國家和人民的長遠利益,關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高度重視實施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市國土房管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若需修改,應按法定程式報批。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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