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江津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江津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文字號為渝府〔2015〕4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江津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5〕48號
渝府〔2015〕48號
江津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江津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江津府文〔2015〕7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江津區人民政府駐地由幾江街道濱江大道中段60號遷至幾江街道聖泉路99號。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後,行政區域不變。
二、所需搬遷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搬遷手續按程式辦理。辦公用房標準必須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有關規定,不得突破區級機關辦公用房標準。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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