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命名江津區南川區璧山縣為重慶市環境保護模範區縣的批覆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關於創建重慶市環境保護模範城區的請示》(江津府文〔2012〕1號)、《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申請市級環境保護模範區驗收的報告》(南川府文〔2012〕126號)和《璧山縣人民政府關於申請市級環境保護模範縣驗收的請示》(璧山府文〔2013〕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命名江津區和南川區為“重慶市環境保護模範區”,命名璧山縣為“重慶市環境保護模範縣”。

二、希望你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狠抓生態文明建設,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鞏固環境保護模範區縣創建成果,增強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能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美麗重慶作出新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命名江津區南川區璧山縣為重慶市環境保護模範區縣的批覆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2013〕43號 
渝府〔2013〕43號
江津區、南川區、璧山縣人民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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