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檔案的決定》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為廢除470件市政府檔案,對927件市政府檔案宣布失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檔案的決定
- 檔案編號:渝府發〔2015〕22號
- 發布時間:2015年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檔案的決定》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為廢除470件市政府檔案,對927件市政府檔案宣布失效。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檔案的決定》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為廢除470件市政府檔案,對927件市政府檔案宣布失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檔案的決定 檔案編號 渝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適用或廢止一批地方性政策和規章的決定,以重慶市人民政府府令第82號發布,自2000年6月2日起施行。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 文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府令第82號 施行時間 自2000年6月2日起施行 停止適用 廢止一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再次停止適用或廢止一批地方性政策和規章的決定,於2000年8月2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00號公布。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再次停止適用或廢止一批地方性政策和規章的決定 時間 2000年8月28日 單位 重慶市...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決定附屬檔案 廢止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目錄(49件)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重慶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繼續施行部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市政府對重慶直轄以來至2014年10月31日期間制定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整理出廢止和有效期屆滿繼續施行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目錄,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繼續施行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立法基本規範(試行)》規定,經2014年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市人民政府決定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務管理改善投資環境的決定》等15部規章予以廢止,《重慶市...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繼續施行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有關規定,經認真清理審查,並經2012年2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通過,市人民政府決定將《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2件規章...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立法有效期制度建立後廢止第一批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廢止87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檔案目錄見附屬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立法有效期制度建立後廢止第一批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時間 ...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有關規定,經認真清理審查,並經2013年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市人民政府決定:將《重慶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等4件規章予以廢止,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修改的《重慶市...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經2002年3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02年4月12日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30號發布。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立法有效期制度建立後廢止第一批政府規章的決定,經2008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08年12月30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立法有效期制度建立後廢止第...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及有關部門對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施行滿5年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市政府決定,將《重慶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監察局市規劃局關於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政府,經市政府組織市政府法制辦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對截至2010年12月31日滿5年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廢止52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
2023年12月8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渝府發〔2023〕21號)》廢止。發布意見 渝府發〔2012〕1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廢止第三批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精神,按照《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為加快建設...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市政府對涉企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服裝工業發展的通知...
規章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精神,按照《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有關規定,經認真清理審查,市人民政府決定將《重慶市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辦法》等7件規章予以廢止,...
民營經濟大會精神,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保障依法行政,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及有關部門對截至2012年10月31日之前印發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
促進共同富裕的決定》精神,切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實施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保障依法行政,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法制辦及有關部門對2011年10月31日之前印發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
8.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2000年4月25日起施行)。9.重慶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81號,2000年5月1日起施行)。1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適用或廢止一批地方性政策和規章的決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停止實施或調整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是2006年12月25日經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核通過的檔案,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包括改事前審批為事後備案、簡化行政審批的辦理程式、其他規定等七個部分。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是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四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63項、下放670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繼續施行部分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16年11月29日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繼續施行部分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發布單位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黔江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重慶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2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發布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檔案編號 渝府發〔2013〕5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83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決定》已經2000年5月27日日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市長 包敘定 二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