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人事爭議仲裁條例》的決定

2012年12月27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人事爭議仲裁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2.12.27
  • 實施時間:2012.12.27
(2012年12月27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重慶市人事爭議仲裁條例〉的決定》已於2012年12月27日經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12月27日
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
廢止《重慶市人事爭議仲裁條例》(1999年11月25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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