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文物局

鄭州市文物局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鄭文〔2009〕179號),設定鄭州市文物局,為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文物局
  • 成立時間:2010年2月4日
  • 行政級別:市級
  • 主要職責: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
  • 地址:鄭州市隴海西路81號315室
簡介,職責,主要職責,職責調整,下屬機構,內設科室,直屬單位,領導信息,工作動態,

簡介

2010年2月4日上午,鄭州市文物局在鄭州市隴海西路81號正式揭牌成立,標誌著鄭州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向更深層次、更高台階邁進。鄭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丁世顯,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長孫英民,鄭州市副市長劉東等領導出席儀式並揭牌。
目前,全市擁有裴李崗遺址、軒轅黃帝故里、商城遺址、北魏石窟寺、北宋皇陵、杜甫故里等各類文物遺存萬餘處,其中“國保”單位38處43項,“省保”單位128處。博物館館藏文物數十萬件,其藏品數量和質量在全國省會城市中居領先地位。
為更好地保護、管理和利用鄭州的文物資源,鄭州市委、市政府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強化文化遺產和文物資源統一管理,在全市行政機關普遍減員、縮編的情況下,成立了鄭州市文物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原市文化局承擔的文物管理職責劃入該局進行管理。
鄭州市文物局成立後,將秉承積極進取、勇於創新的光榮傳統,發揚老一輩文物工作者腳踏實地、不辭勞苦的工作作風,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切實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繼續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以深入挖掘、展示和傳承鄭州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為切入點,充分發揮文物資源的優勢和價值,變文化資源大市為文化資源強市,同時積極探索文物保護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激勵機制、投入機制,推動文物管理工作進入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軌道。

職責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制定有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全市文物調查、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
(三)負責申報、審批全市境內的文物鑽探、發掘、保護、維修項目,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工程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全市文物考古、發掘相關資格和資質的申報和審核。
(四)負責全市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組織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的規劃、保護、管理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管理工作,並指導監督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原址重建、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館藏一級文物拍攝、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拍攝和考古發掘現場專題類、直播類節目製作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 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管理、協調全市博物館(紀念館)的建設及市內外博物館(紀念館)間的協作、交流等外事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的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活動的管理;負責文物商店、拍賣行和文物鑑定機構設立、撤銷的申報工作;審核辦理文物收購、經營許可證;負責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經營活動,對舊貨市場實施文物監管。
(八)組織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的科研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物保護科技創新工程,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九)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查職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十)編制全市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定全市文物系統的產業發展規劃,管理、指導文物單位開放等相關產業發展。
(十一) 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文物和博物館人才培訓。
(十二)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原址重建行政審批職責。
(二)增加市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行政審批職責。
(三)加強考古發掘現場專題、直播類節目製作行政審批職責。
(四)加強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職責。

下屬機構

內設科室

鄭州市文物局下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處、文物考古科研處、 文化遺產處(文物安全處)、博物館處五個機關處室。

直屬單位

鄭州二七紀念館、鄭州市文物稽查大隊、鄭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鄭州博物館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鄭州市商城遺址保護管理處、鄭州市大河村遺址博物館、古滎漢文化遺址保護管理所。

領導信息

黨委書記、局長:閻鐵成
工作職責: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任 偉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文化遺產申報;文物保護項目規劃、審核、審批;文物考古學術研究。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張湘洋
工作職責:負責局系統黨組織建設;幹部、人事、老幹部工作;紀律檢查、監察;信訪;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 靜
工作職責:負責管理全市博物館事業;指導、協調、管理全市行業和非國有博物館業務工作;館藏文物資料庫建設;文物的對外交流與展覽。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 傑
工作職責:負責配合基本建設項目的文物勘探與發掘;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文物鑑定。
黨委委員、副局長:汪文道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文物系統安全工作;局系統的平安建設、綜治、穩定、政策法規建設;文物市場的管理;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黨委委員、副局長:任曉紅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文物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招標、建設;文物保護工作的招商引資;衛生城市創建;文物相關產業的發展。
黨委委員、副局長:閆鳳崗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黨建;機關內部建設;對外聯絡;宣傳信息;局對外辦事大廳;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建設;機關創建和計畫生育工作。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楊廷魁
工作職責:負責大河村博物館項目建設。

工作動態

6月29日下午,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石器考古研究專家方向明受邀來到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進行交流講座。
講座中,方向明先生首先對良渚文化的時空範圍及一些重要特徵進行了介紹。之後對良渚玉器的主要類型、材質、工藝、崇拜象徵以及玉器在墓葬中的出土情況等進行精彩的講述。方先生的演講圖文並茂,深入淺出。通過講解,全體職工對良渚玉器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對良渚文化與凌家灘文化、紅山文化的關聯以及良渚文化的產生、發展和衰退都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
本次活動是市文物考古研究提升職工知識技能素養,加強職工繼續教育培訓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本次培訓,為理解新石器時代中原地區文化發展的連續性和周邊地區發展的中斷性之間的異同提供了借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