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目標運行管理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
(三)承擔全市工礦商貿行業(煤炭生產經營單位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行業歸口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市管非煤礦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和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下同)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國家、省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事故。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炭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
(十一)監督監察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職責範圍內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辦公日常工作,制訂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工作制度,承擔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議案、信訪、外事和行政事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辦事大廳的管理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起草全市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組織相關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草案、標準和規程的起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的研究;負責安全生產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執法監督、統計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的擬定,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綜合協調。
(三)綜合協調處(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負責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安全生產目標運行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與經濟運行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價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及城市社區、農村安全工作;負責平安建設和安全創建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草案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負責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石油、燃氣、地質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煤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對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經營準入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或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組織人事處(機關黨總支)
承辦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職數17名(含總工程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各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屬地和行業歸口的原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負責市管和省委託市管理的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負責本轄區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消防、交通、水利、農業、林業、市政、建築、工業、軍工、煤礦、商貿、旅遊、特種設備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別由市公安、交通、水務、農業、林業、市政、建設、工信、煤炭、商務、旅遊、質檢、環保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從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不代替這些部門具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管理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李剛良: 黨組書記、局長
—— 負責局全面工作
柴栓慶: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 協助局長做好局日常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潘建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王彥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政策法規處、聯繫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朱永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綜合協調處、聯繫安全生產協會工作
張國強: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 負責機關工會工作,分管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徐志忠: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雙指辦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朱建勛: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組織人事處、聯繫安全生產教育中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會工作
丁清衛: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郭項峰: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房志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 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總支
馬龍飛: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 負責雙指辦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工作
工作動態
6月20日上午,2013年鄭州市液氨泄露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在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舉行,此次演練由鄭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辦,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承辦。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馬健,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史占勇,鄭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安監局局長李剛良,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王義民,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調研員李昆瑜,鄭州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江華,各縣(市、區)分管安全的領導、安監局長,以及全市相關食品行業企業負責人及相關民眾共近千人觀摩了演練。
此次演練有參演單位20餘個,參演人員近200名,是2013年我市舉辦的一次較大規模的綜合性應急救援演練。這次演練是我市“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重要內容,旨在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事故防範和處置水平,檢驗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應急指揮能力、協調配合能力和搶險救援能力,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提高預案科學性積累實踐經驗。
上午9時30分,隨著演練總指揮一聲令下,演練正式開始。演練項目是由多部門聯合參與的一起液氨泄漏事故應急處置演練。演練模擬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制冷機房使用的液氨製冷系統,在運行過程中2#貯氨罐出現液氨泄漏事故,經搶修未能成功,引發大量液氨泄漏,並有兩人中毒,現場隨時有爆炸危險,且事故現場距其它儲罐較近,威脅整個灌區及車間安全。接到事故報告後,鄭州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成立以市政府領導為總指揮的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迅速調集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環保、氣象等聯動力量,攜帶相應裝備趕赴現場,全力處置。9時45分,經過現場檢測、冷卻抑爆、關閥堵漏等處置程式,險情終於被排除,演練共出動應急指揮車、消防車、環保檢測車、氣象應急服務車等近20台。整個演練過程顯示,由於救援及時,各救援單位組織得當,配合默契,使險情較快地得到控制,傷員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副市長馬健高度評價了此次演練,認為這次演練主題鮮明,貼近實戰,組織科學,達到了提高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能力的預期效果,取得了圓滿成功。馬市長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以這次應急演練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認真總結應急管理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大力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和裝備建設,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不斷提高全社會防範和抗禦事故災難的能力,確保應急管理制度落到實處,確保搶險救援及時有效,為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