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人才振興

鄉村人才振興

鄉村人才振興,是鄉村發展的戰略。

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長期以來,鄉村中青年、優質人才持續外流,人才總量不足、結構失衡、素質偏低、老齡化嚴重等問題較為突出,鄉村人才總體發展水平與鄉村振興的要求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進入新發展階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人才供求矛盾將更加凸顯。

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重要意義,總體要求,

發展歷程

2021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明確目標任務:到2025年,鄉村人才振興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鄉村振興各領域人才規模不斷壯大、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最佳化,各類人才支持服務鄉村格局基本形成,鄉村人才初步滿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基本需要。

重要意義

一是有助於推動強化鄉村人才振興政策的系統集成。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培養、引進、管理、使用、流動、激勵等一整套系統完備的政策體系,強化鄉村人才振興的政策保障。
二是有助於推動形成鄉村人才振興的工作合力。將分散在不同部門、不同行業的鄉村人才工作進行統籌部署,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以更大力度推進鄉村人才振興。
三是有助於推動強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人才支撐。通過加強鄉村人力資本開發,促進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總體要求

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明確了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意見》強調,堅持把鄉村人力資本開發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養本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吸引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強化人才振興保障措施,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意見》明確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5項原則:
一是加強黨對鄉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將鄉村人才振興納入黨委人才工作總體部署。
二是全面培養、分類施策。全方位培養各類人才,擴大總量、提高質量、最佳化結構,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人才,實施差別化政策措施。
三是多元主體、分工配合。推動政府、培訓機構、企業等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參與鄉村人才培養。
四是廣招英才、高效用才。拓寬鄉村人才來源,為人才幹事創業和實現價值提供機會條件,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內在活力。
五是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完善人才服務鄉村激勵機制,讓農村的機會吸引人,讓農村的環境留住人。
《意見》還提出了到2025年的目標任務,即鄉村人才振興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鄉村振興各領域人才規模不斷壯大、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最佳化,各類人才支持服務鄉村格局基本形成,鄉村人才初步滿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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