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康巴什產業園區

康巴什產業園區作為鄂爾多斯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前沿陣地,是康巴什新區培育產業、培植財源,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載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康巴什產業園區
  • 地址:康巴什新區與東勝區之間
  • 一期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
  • 配套管線:約500公里
園區簡介,園區優勢,區位優勢,交通優勢,建設理念,規劃布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前景展望,優惠政策,

園區簡介

2012年2月,鄂爾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同意建設康巴什產業園區,並納入全市重點培育的18個工業園區序列。園區一期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規劃市政道路29條,其中主幹道8條,次幹道7條,支路12條,快速路2條,道路總長75.3公里,各類配套管線約500公里。2013年底,園區基礎設施達到“九通一平”,實現雙迴路電源、雙氣源和雙水源,為園區產業集聚和招商引資提供有效平台。園區立足“生態、科技、創新”的發展理念,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原則,力爭將園區打造成為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新興裝備製造產業生產研發基地。

園區優勢

區位優勢

康巴什產業園區位於康巴什新區東勝區之間,南距康巴什新區7公里,北距東勝區15公里。

交通優勢

康巴什產業園區距鄂爾多斯機場20公里,東臨包茂高速、210國道和東康
快速通道,南臨榮烏高速,北臨109國道,東康西線南北貫穿園區,包西鐵路東烏鐵路在園區東北交匯。處於公路、鐵路、航空縱橫交匯的立體交通樞紐位置。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產業園區

建設理念

園區秉承“生態、科技、創新”的建設理念,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基本原則,遵循城市建設的規範化程式,依託政府信用,按照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思路,堅持走科學經營、滾動開發、以園建園、以園養園的經營城市發展之路。

規劃布局

康巴什產業園區堅持與鄂爾多斯市裝備製造基地統籌發展,規劃建設面積20平方公里,按照“一軸兩翼五區”的規劃布局,以貫穿南北的東康西線作為景觀和交通軸線,將整個園區劃分為正欲騰飛的雙翼。東翼8平方公里規劃為智慧型製造產業區、新能源產業區和現代服務業產業區,西翼12平方公里規劃為節能汽車產業基地和零部件配套產業區。同時,園區公開選擇國內具有優秀業績的甲級資質規劃設計單位,編制完成園區規劃和設計方案,形成層次分明、配套完整的規劃體系,為園區建設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產業園區

產業定位

按照高起點、高科技、高產業鏈、高附加值、高度節能環保的新型工業化要求,園區主要以汽車及配套零部件製造等裝備製造業、智慧型製造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為主,重點引進亞太地區、香港及東部沿海地區的戰略性新型產業和相關配套產業。

招商引資

當前,園區兩個高端裝備製造項目以及益鑫電力內蒙古鄂爾多斯50MWp農業科技大棚光伏發電項目、上海曜中永磁設備製造項目和南京白雲化工檢驗檢測研發中心(基地)項目已簽訂合作框架協定,前期工作正在推進,將相繼落戶園區。對於落戶企業,園區將在土地、稅收、人才方面給予優惠,並組成專門機構提供保姆式的服務。

前景展望

今後一個時期是康巴什產業園區全面建設和發展的關鍵時期,立足國家支持內蒙古地區發展的戰略機遇,園區將構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產學研結合的園區創新體系,將園區打造成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新型現代化工業園區。力爭到2015年,園區吸引入園企業15家,實現銷售收入突破100億元,稅收5億元;2017年吸引入園企業20家,實現銷售收入突破200億元,稅收10億元以上,建成全市高端裝備製造業及配套產業和電子信息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生產研發基地。

優惠政策

國家、地方產業優惠政策
1. 凡經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確認的新型產業項目,市人民政府將建立產業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2. 對落戶園區達到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重點產業研發中心,給予財政補貼
3. 對投資園區的現代服務業項目(包括金融服務產業、現代物流產業、創意文化產業等),按其發展前景及園區需要準予入園,園區給予貼息補助或獎勵形式支持其發展。
4. 園區所引入企業,只要符合稅收優惠產業政策,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優惠政策,同時也可享受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關於對高科技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5. 入園項目使用土地按當地基準地價執行。
6. 產業園區負責建設土地的“九通一平”,污水處理廠及工業用水、電、氣等。園區所有項目保證雙迴路供電、雙水源、雙氣源。
7. 對於入園的投資建設項目,涉及園區收取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可酌情免收。
8. 為所引進項目提供必要的前期辦公條件以方便公司註冊,並為公司管理人員和高級管理人才提供必要的居住用房;為重點產業項目提供境內培訓技術工人經費補貼。
落戶企業及高端人才優惠獎勵政策
1. 入駐園區的各類新興產業,新獲批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給予一定獎勵。
2. 對新列入國家、自治區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企業給予補助。對新獲得國家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產品、自治區著名商標和自治區名牌產品的企業,給予獎勵。
3. 對引進項目高端人才住房、入戶、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予以保障,並對引進人才的工資所得稅予以減免優惠。同時,對引進項目招工、用工手續等各方面提供最大的便利。
其他優惠政策
1. 園區實行“領導聯繫企業”制度。園區管委會為每家入園企業指派一名領導,負責協調解決該企業在園區運行中的一切疑難問題。園區實行“項目專人服務”制度。園區管委會指派專人為投資者全程協助代辦有關手續,提供全方位服務。
2. 園區實行“封閉式”管理,除國家省市縣規定的專項檢查外,任何單位和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到企業檢查,嚴禁“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
3. 對於投資規模較大、帶動效應較強的新型高科技產業項目,本著互惠互利、讓利對方的原則,採取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辦法酌情落實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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