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鄂城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鄂城區委、鄂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鄂城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區政府工作部門,是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加掛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區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區明塘路7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和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區政府各部門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督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值班領導處理日常公務和突發事件,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負責辦理區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八)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管理維護好區政府官網。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上報各類重要政務信息,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十)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十一)圍繞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對全區經濟、科技、社會中長期、近期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訂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圍繞全區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組織調研,為區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組織擬訂加強全區金融行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先進示範區創建,推進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十三)根據相關規定製定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類金融機構和其他地方金融組織的相關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許可權內的金融組織實施日常監管,協助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負責區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開發區等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將法制辦公室職責劃入區司法局,檔案工作職責劃入區檔案館,應急職責劃入應急管理局,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劃入區行政審批局,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文秘股。承擔辦文辦會管理事項。負責會務、大型活動、區政府領導日常活動安排;承擔區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和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聯繫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傳閱,請示報告辦理,公文制發、核稿、送審、繕印、清退、銷毀、保密和印鑑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意識形態、組織、政法、黨建、文明創建等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區政府檔案、請示、報告、會議紀要、匯報材料等檔案文稿的起草、審核、把關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其他重要會議文稿、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政府及辦公室工作總結;負責綜合數據資料的收集、統計和整理及全區經濟分析研究;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負責政府官網的管理及維護;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提交區政府的議案、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各股室工作之間的協調。
(三)督查股。承擔督察督辦各項工作。負責督辦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或交辦事項,區政府全會、區政府常務會、區政府辦公會、區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領導批示或交辦的相關事項,定期發布督辦通報;督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政務值班工作,保障政令暢通和聯絡及時有效;負責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財會股。承擔區金融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各項工作;負責機關總務、財產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辦公室國有資產的購置;負責區政府領導和辦公室日常公務用車管理;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行政經費的供給和管理,編制行政經費、會議經費預算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人事勞資工作及財會報表統計工作;負責管理辦公室會議室,承擔會議室內物品和設備的管理、登記、清點、調配、衛生保潔及日常維護,監督借用會議室單位對會議室內物品、設施的保潔和保護使用,做好會前、會中、會後的準備和服務工作;負責金融工作。
(五)機要股。承擔後勤管理各項工作。負責處理日常公務和突發事件,協助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政務值班,安排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一般人員日常值班及節假日值班;督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政務值班工作,保障政令暢通和聯絡及時有效;協助值班領導處理日常公務和突發事件,協助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向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以及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全區有關政治、經濟、社會動態、中心工作、重大事件、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以及民眾反映的重要情況及處理結果。

人員編制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區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鄂城區委、鄂城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委編辦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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