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區醫療保障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醫療保障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醫療保障局是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汪長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梁子湖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區太和鎮區府路8號文明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相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擴面征繳及登記錄入工作;負責全區參保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證等證件的辦理、核實和發放工作,配合做好全區參加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卡的辦理、核實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巡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保管理和服務行為;負責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5.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要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6.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區醫保局設2個內設機構,1個二級單位。
內設機構情況: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財務、檔案、應急、安全、宣傳、信訪、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市醫療保障局草擬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2、綜合股: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擴面征繳及登記錄入工作;負責全區醫保刷卡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評估認定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參保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證等證件的辦理、核實和發放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保險費用的經辦工作;負責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稽查和查處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參保個人的參保違規行為。協助市醫療保障局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和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協助市醫療保障局對全區門診統籌及住院費用、市外就醫報銷審核;落實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措施;配合市醫療保障局巡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保管理和服務行為。
(二)二級單位
3、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①負責中央、省、市、區醫療保障政策措施辦法宣傳解釋工作。②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擴面征繳及登記錄入相關工作;做好參保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證(卡)等證件的辦理、核實和發放工作。 ③負責辦理轄區內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保數據變更工作。④負責辦理轄區內參保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門診重症慢性病評審受理工作。
⑤負責做好轄區內醫療救助的受理、審核及費用撥付結算工作。

人員編制

區醫保局局機關和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11名,其中行政編制人數3名,財政供養人員1名,借調人員1名,以錢養事人員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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