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陳正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梁子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區太和鎮區府路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或督辦重大違法案件和有重大影響的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規範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行為。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修訂工作。規範標準化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指導實施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十七)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訂檢查制度,組織指導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和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監督管理。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工作。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以及糾紛調處。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十九)組織實施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反價格壟斷及反價格欺詐工作。負責經營者和收費者對價格和收費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推進價格誠信建設和明碼標價工作。推進價格公共服務。

內設機構

根據《區委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子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梁辦文[2019]27號)檔案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具體為辦公室、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協調股)、藥品器械監督管理股、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計量和標準化股、智慧財產權保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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