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區文化和旅遊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文化和旅遊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文化和旅遊局是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張建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梁子湖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區太和鎮區府路文明樓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
2、統籌全區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及旅遊業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規範全區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4、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5、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7、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8、指導、管理全區文物事業,負責全區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有關監管及相關資質管理。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9、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10、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11、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區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2、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研究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區舉辦、承辦的國際國內重大比賽的指導、組織和協調,指導參加市級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性的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區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3、負責全區廣播電視行業監管。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及廣播電視文藝作品的創作與生產,把握正確的創作導向和輿論導向;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管全區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1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文電、會務、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後勤、議案提案辦理、人事、扶貧以及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擬訂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區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辦重要文稿的撰寫工作。統籌組織擬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發展規劃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設施重點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科研項目申報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設施建設標準,並指導相關設施建設。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文化股
協助擬訂全區文化市場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和扶持政策措、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和規劃、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規劃、全區文物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利用規劃與項目管理;負責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區文化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受理文化行政審批業務,對文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發展,促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指導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統籌負責全區文化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全區文化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初審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負責全區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管理監督,負責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設計、論證、施工及監測等工作,承擔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及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審核,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傳統村落中的文物保護工作。
3、旅遊股
協助擬訂全區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旅遊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旅遊宣傳推廣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對旅遊市場經營服務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統籌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實施全區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促進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重大項目的推進。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和產品國內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旅遊的整體宣傳,及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指導旅遊節慶展會活動,負責組織協調在國內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
4、廣播電視和體育股
承擔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組織實施監聽監看;依照許可權監管廣播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監督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放映活動。協助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後備人才發展規劃以及管理制度;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建設,社會體育發展和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全區體育訓練、競賽、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舉辦、承辦的大型競技體育比賽的指導和組織協調,組團組隊參加市以上的綜合性運動會及體育競賽。指導監督中國小校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開展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後備人才的培養輸送工作,指導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的開展。
部門共1個單位,2020年部門預算為區文化和旅遊局本級。

人員編制

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實際在職人員12名,行政編制6名,事業編制3名,財政供養人員1名,“三支一扶”人員1名,聘用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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