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32年,中央蘇區建立了“中華蘇維埃郵政總局”。當時在中央蘇區出版的《紅色中華》及其他報刊,均交郵政人員傳遞,由此開始了郵局發行報刊的雛形體制。1942年 2月,山東解放區將戰郵總局、黨委交通科同報刊社的發行部門合併,成立了郵、交、發三位一體的戰時郵政機構,郵政除收寄郵件外還收訂和傳送報刊,實行“郵發合一”體制。隨後,晉察冀等解放區也實行了郵發合一體制。1949年 12月,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報紙經理會議和全國郵政會議。兩會都提出了繼承山東等老解放區的經驗,實行“郵發合一”的建議。1950年,經政務院(現國務院)批准,確定了我國的報紙交郵局發行的“郵發合一”方針。1950年 2月 13日,人民日報社率先與郵政總局簽訂協定,自當年 3月 1日起《人民日報》交郵局發行。1953年 1月,中央又決定將新華書店和中國圖書發行公司發行的定期出版的雜誌全部交郵局發行。
發展成果
①發行量大幅度增長。1950年全國郵發報刊 140種,每期發行299.6萬份,累計發行量42360萬份。1986年全國郵發報刊已達3620種,每期發行 28731萬份,累計發行量 242.8億份,分別比1950年增長25.9倍、95.9倍和57.3倍。1986年每百人訂有報刊27.1份。
②報刊傳遞速度加快。1986年在全國29個省、
自治區、
直轄市(不包括台灣省)中,已有22個省、自治區首府所在地和直轄市可以看到當天出版的《人民日報》。有83%的縣,64%的鄉、鎮和60%的行政村,可以看到當天或前一天出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報紙。
③發行面日益廣泛深入。過去報刊多集中在大、中城市,大部分是公款訂閱。隨著國家經濟、文化建設的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報刊的分布地區和讀者對象有了顯著變化。1986年發行到縣及縣以下的報刊約占發行總量的60%,個人自費訂閱報刊的比重達49%。
報刊“郵發合一”已成為中國報刊發行的主要渠道。為適應經濟改革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中國在經營報刊發行業務方面除利用“郵發合一”的主要渠道外,將進一步運用社會力量,組織多種成分(國營、集體、個人),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發行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