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邵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邵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邵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昭陽大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防大樓) 
  • 現任領導戴志臻(局黨組書記、局長(人防辦主任)) 
  •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邵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依法依規歸集套用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各類資金。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城市房屋徵收補償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等建設類收費及其他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管理,具體負責城鄉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管理和使用;組織城市建設項目預(決)算審查;指導、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經費的使用和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系統綜合統計和內部審計。
(三)負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和資金監管;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監督管理;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擔城市新建基礎設施建設的計畫和監管職責。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計畫編制、設計方案審核、建設監管、綜合協調、竣工驗收和移交等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負責擬訂海綿城市、地下管線管廊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廣場破點挖掘審批;負責行業文明衛生城市建設、森林城市建設及園林式單位創建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城市防洪排澇工作;負責指導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城市公園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監管。
(五)承擔城市設計和建築勘察設計行業管理的職責。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建築方案審查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及其備案;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及構築物抗震設防、消防、人防、防雷的設計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業的資質管理和參與相關註冊執業管理。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諮詢評估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備案及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管理房地產價格和廣告;負責白蟻防治管理;負責商品房資本金監控、商品房預售及預售資金監管。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監測,調控研究,指導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和信息發布;指導各類房屋交易契約網簽備案;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造價、預攪拌混凝土(砂漿)質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負責建築業各類執業、從業人員的資格、資質、上崗從業等各證照的許可權內考試考核及再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並聯審批;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的並聯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和檔案歸集;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許可權內行政許可的審核、許可、報批及動態管理;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估;組織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活動;參與對房屋裝飾裝修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鑑定;負責對全市工程建設領域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
(八)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建制鎮、集鎮、村莊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鄉村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國重點(示範、特色)鎮審查報批和建設;負責城鎮建設檔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及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工作。擬訂全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民用和公共建築節能管理;組織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及推廣套用;參與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行業資質和信用信息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系統職工隊伍、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承擔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管理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業資質管理和各類專業機構的設立、更名、初審或審批。
(十一)負責檢查監督建設行業各類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情況;指導住房和建設(人民防空)系統普法宣傳教育。
(十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負責受理建設行業招投標投訴,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項目標後稽查;負責全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工程(含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十四)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擬訂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十五)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發展戰略、各類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十六)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審批城市平戰結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和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區位、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十七)組織指導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訂、民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練演習、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演練、疏散體系建設,協助軍事部門指導城市防衛建設。
(十八)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修建全市人民防空指揮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員掩蔽工程、疏散幹道工程等重點人防工程;負責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維修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設施的改造、拆除、報廢審批;負責對人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單位、人防防護設備生產企業、防護設備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技術人員培訓。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創新,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負責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規費的徵收;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二十一)認真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和平戰結合方針。負責人防平戰結合工作,負責人防工程設施開發利用,落實平戰轉換措施。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為應急救援服務,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搶險救災、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
(二十二)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收集、整合空襲信息,制定防範和減輕空襲危害的行動計畫和預案;發放防空襲警報信息;組織信息防護、人員疏散隱蔽、物資轉移和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組織人防專業隊搶險搶修,指導人民民眾自救互救,組織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消除空襲後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邵陽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股室: (1)辦公室(2)人事教育股(3)政策法規股(4)計畫財務股(5)行政審批股(6)城市建設股(7)村鎮建設股(8)住房保障股(9)房地產市場管理股(10)物業管理股(11)人防指揮通信股(12)消防工程管理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