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16個,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建設行政管理
  • 性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辦公地址:為常德市武陵大道88號
  • 郵編:415000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劉興華

主要職責

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建設(含城市雕塑)、村鎮建設、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建設、重點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構件、勘測設計等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訂實施辦法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保管利用。
(二)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施工階段計畫調度、協調和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綜合管理工作。作為業主單位,負責組織協調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
(三)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以及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
(四)負責全市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設監理、建築裝飾(包括城市雕塑)、建築材料試驗、預製構件的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園林綠化一級與二級、勘察設計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其他相關資質類別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審查、審批、申報和發證認證工作。
(五)根據國家基本建設程式,組織或主持全市建設項目(含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市政設施、公用建築、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方案的評審和報批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建築從業資格、工程監理、工程招投標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管理各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監督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造價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經營活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七)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房地產業管理,指導和推進住宅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
(八)負責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政道路、城市橋樑、城市公共客運、城市路燈(含社會燈飾)、城市排澇等工作。管理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接受水利部門的指導,指導市城市規劃區內的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市城鎮綠化工程建設、市城區綠化管理和園林綠化企業行業管理工作;管理市風景園林綠化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及其建設管理。
(十)指導全市城鎮建設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指導村鎮綜合開發,促進縣城以及建制鎮、集鎮建設的發展。
(十一)負責施工圖審查和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人防工程設計的有關管理與協調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二)指導建設行業科技項目的開發和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制定全市建設人才的培訓規劃,開展職業技術教育,指導管理行業重大技術改進和創新,組織和管理建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與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外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負責年度城市維護建設項目資金計畫的編制,指導與監督各專項經費的使用;對市本級維護建設工程進行預(決)算的審核和審計;指導和檢查建設行業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十四)負責指導和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黨務、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任免調配、政治思想、宣傳教育、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工會、共青團、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歸口管理單位的黨務、幹部人事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五)歸口指導建設系統各行業學會、協會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建檔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綜合協調為民辦實事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審核呈報、考核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各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統戰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工程資金的分配與調度﹔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四)法制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五)信訪科
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做好局領導接待上訪民眾的組織服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綜合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提供信訪信息﹔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施工圖審查的監管和指導﹔指導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組織建設工程安全檢查﹔負責本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七)市政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編制城區市政工程年度計畫、工程前期準備工作﹔指導協調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督察工程進度﹔參與工程預(決)算以及工程質量的監督與驗收。
(八)建築業管理科
歸口管理建築行業的資質審核、備案工作,包括建築企業(含市政、公路),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實驗機構,建設監理機構,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全市建築企業建造師,建設監理工程師﹔負責市管建設工程(含工業與民用建築、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負責施工企業出入境登記﹔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參與市城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
(九)村鎮建設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村鎮建設的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統計工作及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第三產業統計工作﹔負責村鎮建設項目資金的統籌與管理﹔指導各縣市區城建資金的安排與使用﹔指導各縣市區村鎮基礎設施、住房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和改善生態環境工作﹔負責文化名鎮(村)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全市示範鎮(村)試點和重點鎮的建設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報批和管理工作﹔指導新農村宜居住宅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指導村鎮供水、排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作。承擔市城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設計科技管理科(市建築工程抗震管理辦公室)
指導與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工作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活動﹔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初審及勘察設計註冊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工作的歸口管理,擬訂建設科技發展計畫,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歸口管理建設技術標準﹔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利用工作。
(十一)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2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1名、團工委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其它工作人員15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其它事項

(一)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簡稱市住保辦),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管理的措施、制度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督促縣市區住房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規範監督住房保障管理﹔督導檢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加強項目的監管﹔建立規範的資金籌措和管理制度,協調爭取和分配上級住房保障補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和資金監督管理﹔承擔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它工作人員3名。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理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風景園林綠化管理局、常德詩牆管理處、市建築勘測設計院。
(三)常德市建設局執法監察大隊更名為常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執法監察支隊,其隸屬關係、機構級別等均維持不變。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其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五)節約用水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為全市水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全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擬訂全市節約用水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市建成區內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市建成區內節約用水工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市建成區內節約用水日常工作,負責市建成區內公共供水管網及其用水戶的節約用水工作和城市污水(再生水)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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