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界議定書

邊界議定書是相鄰國家間對邊界具體問題達成共同遵守的協定的法律文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界議定書
  • 外文名:boundary protocol
內容解讀,中國政策,

內容解讀

邊界條約的修正或補充,通常作為邊界條約的附屬檔案,有時也可作為單獨的檔案。常見的有關於國界協定的議定書、國界補充協定的議定書等。相鄰國家秉承各方共同簽署的邊界協定的原則精神,以邊界條約為依據,由締約國各自任命的全權代表組成聯合勘界委員會,根據邊界條約及其附圖在實地具體確定邊界線的位置,實際劃定雙方邊界,共同或分別樹立界樁作為國界標誌標定國界。在聯合勘察的基礎上,共同製作記錄,起草聯合檢查委員會有關工作檔案、邊界議定書和繪製議定書附圖等。邊界議定書一般由名稱、序言、約文、最後條款等部分組成。內容包括:議定書所解決的問題,協定的宗旨和原則;界樁的數量、編號、種類、樹立的原則以及劃分分水嶺和界河邊界的具體方法;每棵界樁的具體位置(坐標、磁方位角、真方位角)等;界樁、界河的維護方法;議定書籤署、批准、生效等。議定書經各方簽署後,即成為邊界條約的附屬檔案,與邊界條約具有同等效力,是確定兩國邊界線的依據,由各方保存。此外,還有與邊防相關的各類議定書,如界河中島嶼及其附近水域進行共同利用協定的議定書、邊防信息交換議定書、國界管理制度協定的議定書、邊境口岸協定的議定書等。

中國政策

中國政府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睦鄰友好政策,與鄰為善、以鄰為伴,與有關國家通過平等協商,公平合理地解決國界劃界問題,與周邊鄰國簽署了一系列的邊界協定、條約和協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東段補充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管理制度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森林防火聯防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和俄羅斯聯邦聯邦邊防總局邊防信息交換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船隻從烏蘇里江經哈巴羅夫斯克城下至黑龍江往返航行的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蒙古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三國國界東端交界點敘述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關於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協定》等。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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