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在1998.08.19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08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8月19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在1998.08.19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在1998.08.19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一份政府檔案,地區遼寧省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業經2000年6月26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 長 二○○○年七月七日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我省行政區域內...
《瀋陽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在1998.02.09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保持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與最低工資標準、下崗人員最低生活費...
《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對市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01年7月7日發布的辦法。內容 一、為加強省對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的管理,貫徹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和《遼寧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實施方案》,確保將符合規定標準的...
《大連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大連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遼寧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最低生活保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堅持...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含城鎮,下同)居民和城市農業戶口居民,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依照本辦法予以保障。第...
《撫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在2005.12.29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
《營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營口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城市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葫蘆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業經2000年11月21日葫蘆島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施行。辦法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中文名 葫蘆島市城鎮特困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檔案類型 條例條令 目的 建立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所屬地區 葫蘆島市 目錄 1操作規範 2實施辦法 操作規範 播報 編輯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對患重大疾病的城鎮特困居民實施社會救助,依據《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範》等有關規...
《撫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業經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實施。市長 周銀校 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 撫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戶籍關係在我市,並在我市居住的非農業戶口的城市...
《大連市市內四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在1999.06.01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常住戶口在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不含鄉、鎮)所轄區域內(簡稱市內四區)的城市居民,...
第一條 為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二)為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人員辦理低保待遇的;(三)未按規定程式審核、批准農村低保待遇的;(四)擠占、挪用低保金的;(五)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行為。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8年12月10日起施行。2004年10月2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五)其他經縣(市)區民政部門認定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第七條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省其他縣(區)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的農村困難居民,可以申請享受當地農村低保待遇。在農村定居的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混合家庭,按規定計算家庭收入後,符合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停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決定或者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訟訴。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行政區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際情況,規定實施的辦法和步驟。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停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決定或者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訟訴。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本行政區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際情況,規定實施的辦法和步驟。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為解決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難而建立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後,由於救濟標準統一、救濟範圍擴大、救濟水平提高、救濟行為規範,使我國的社會救濟工作開始進入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軌道。相關規定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
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遼寧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做好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人員和孤兒的供養救助工作。1.按照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財政狀況等指標,適時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標...
《濟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已經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一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濟南市市長 謝玉堂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內容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歷下、市中、槐蔭、天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稱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是國家為救濟社會成員收入難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種社會救濟標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內容,也是區別於傳統社會救濟制度的重要標誌。標準 首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圍繞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對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採取的以家庭為單位實行差額救助的社會救濟制度。第三條 本市城區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取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
吉林省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在2004.04.0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4年3月25日省政府十屆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四月六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貴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已經2003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長石秀詩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辦法全文 貴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以及有關法律...
本實施辦法所稱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城市居民,要主以貨幣補助形式,保障其達到最低生活標準的行政行為。相關條令 2001年9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6號發布 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市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
違反國家和省失業保險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實施行政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待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