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工作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及時調整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倒位”,強化了組織保障。二是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照機關各處室分工,對所有目錄的內容進行了及時更新,完善了相關內容。三是加強公開制度建設。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系列制度,同時抓好主動公開、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的落實,有效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和常態化軌道。四是加強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通過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和開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形式,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並對新調整的領導小組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熟練掌握相關要求和規定。
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一是及時轉發相關檔案。我局接到《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全省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等重點工作的通知之後,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結合國稅系統實際,研究落實辦法,及時轉發相關檔案。二是提出具體工作要求。針對各項重點工作內容,我們分門別類,統籌安排,將重點工作逐條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到責任明確,確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落實科學化、制度化和常態化。三是加強落實情況督查。通過完善全省國稅系統政務信息網路連結功能,在網上可隨時隨機抽查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提高了檢查工作效率,有效的促進了重點工作的落實。同時,將各重點工作納入到機關績效考核中,有效促進了工作落實。
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工作落實情況
一是建立了主動發布機制。通過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開展“線上訪談”等形式,主動發布稅收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國稅系統入口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簡訊息平台等發布信息載體的作用,不斷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增強影響力。
二是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進一步明確了稅收新聞發言人的職責,稅收新聞發布的主要內容和程式,以及稅收突發事件和敏感問題的信息發布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增強信息發布的權威性、時效性,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
三是充分發揮入口網站功能。在省局網站上建立了“局長信箱”、“征納互動”、“12366網上諮詢”等欄目,主動接受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的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
四是網路輿情的引導及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規範輿情應對流程,建立了聯防聯動機制,形成宣傳、信息、信訪、輿情相互溝通,總局、省局、市局上下聯繫,部門間橫向聯動的工作格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全省各級國稅機關通過“政務信息欄目”主動公開信息累計2938條,其中稅收政策信息發布395條,財務預決算信息22條,人事任免、公開選拔、公務員報考信息195條,政府採購信息44條。
主要公開渠道:
(一)入口網站。主動協調機關各處室對入口網站政務信息專欄不斷擴容增量,全年全省通過網站主動公開各類信息,基本上滿足了納稅人對主動公開信息的需求。
(二)12366納稅服務熱線。及時向國稅機關和各部門反饋納稅人意見建議。全年熱線來電諮詢量共29.5萬件,均得到滿意的答覆。
(三)辦稅服務廳。通過在辦稅服務廳內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信息公開亭、電子觸控螢幕等設施公開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廣大納稅人查閱。
(四)社會媒體。繼續藉助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社會媒體宣傳功能,向社會各界公開宣傳各類國稅工作信息700餘條。
(五)稅務信息平台。對新稅收政策、通知公告限時公開,及時完善升級稅務簡訊信息系統,全年主動公開簡訊息179.6萬條。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全年全省各級國稅局機關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8項。主要涉及納稅諮詢、稅收遵從協定等方面內容。其中通過信函方式申請2條,通過入口網站方式電子申請16條,同意公開16項,同意部分公開1項,不予公開1項。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無
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總體來看,2013年全省國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主要在多渠道主動公開信息和加強保密審查方面進展比較明顯。但還存在思想認識不足、制度落實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夠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14年,遼寧省國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部署,認真整改存在問題,紮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思想認識。通過不斷提高全體稅務幹部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有利於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有利於提高稅務幹部依法行政意識;有利於改進和最佳化納稅服務的思想認識,進一步融洽稅收征納關係,促進和諧稅收建設。
二是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強化落實,重點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穩妥開展依申請公開、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和切實加強載體建設工作。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各方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制;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常態化;加大投入力度,並加強培訓,切實提高工作能力,確保工作規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