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匯率

遠期匯率

遠期匯率是“即期匯率”的對稱。遠期外匯買賣的匯率。通常在遠期外匯買賣契約中規定。遠期契約到期時,無論即期匯率變化如何,買賣雙方都要按契約規定的遠期匯率執行交割。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差額稱為遠期差價,或遠期匯水,通常用升水、貼水或平價來表示。一國貨幣的遠期匯率高於即期匯率稱為升水,遠期匯率低於即期匯率稱為貼水,二者相同稱為平價。按照利率平價理論,遠期差價通常反映了兩種貨幣的利差。即利率高的貨幣一般表現為貼水,利率低的貨幣一般表現為升水。遠期匯率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利用遠期外匯交易進行抵補保值、套匯套利和投機活動的損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期匯率
  • 外文名:forward rate
基本釋義,計算,報價方法,RMB匯率,匯率表,

基本釋義

遠期匯率是指一個遠期市場交易的匯率,與即期匯率相對。外幣買賣雙方成交後,並不能馬上交割,而是約定在以後一定期限內進行交割時所採用的約定匯率遠期外匯是以即期匯率為基礎加減升貼水來計算的。直接標價法下,遠期匯率低,其差價稱為貼水( Discount );遠期匯率高,其差價稱為升水( Premium )。間接標價法下則相反。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兩者相等稱為平價(At par)。
遠期匯率(forward exchange rate)也稱期匯匯率,是交易雙方達 成外匯買賣協定,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進行外匯實際交割所使用的匯率。
遠期匯率是遠期外匯買賣所使用的匯率。所謂遠期外匯買賣,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成交後並不 立即交割,而是到約定的日期再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這種交易在交割時,雙方按原來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
遠期匯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協定雙方按預訂的匯率、金額進行交割。遠期外匯買賣是一種預約性交易,是由於外匯購買者對外匯資金需在的時間不同,以及為了避免外匯風險而 引進的。
遠期匯率是以即期匯率為基礎的,即用即期匯率的“升水”、“貼水”、“平價”來表示。
一般情況下,遠期匯率的標價方法是僅標出遠期的升水數或貼水數。在直接標價法的情況下 ,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就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加上升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 水,就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減去貼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在間接標價法的情況下,正好相反, 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就要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減去升水數,即為遠期匯率;如果是遠期貼水,就要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加上貼水數,即為遠期匯率。
遠期匯率也有買入價賣出價,所以遠期匯率的升水數或貼水數,也都有大小兩個數。在直 接標價法的情況下,遠期匯率如果是升水,則把升水數的小數加入即期匯率的買入價,把升水 數的大數加入即期匯率的賣出價。在間接標價法下,如果遠期升水,則從即期匯率的賣出價減去升水數的大數,從即期匯率的買入價減去升水數的小數。在間接標價法的情況下,如果遠期升貼水數是大數在前,小數在後,即說明是遠期升水;如是小數在 前,大數在後,即說明是遠期貼水。

計算

遠期匯率的計算
遠期匯率的計算公式是國際金融市場上比較重要和有用的一個計算公式。通過計算公式可以發現:A/B貨幣對於遠期匯率與A、B這 兩種貨幣匯率的未來變動趨勢沒有一點關係,遠期匯率貼水(低於即期匯率)並不代表這兩種貨幣的 匯率在未來一段時間會下跌,只是表明A貨幣的利率高於B貨幣的利率;同樣,遠期匯率升水也不代表貨幣匯率在將來要上升,只是表明A貨幣的利率低於B貨幣的利率。遠期匯率只是與A、B 這兩種貨幣的利率和遠期的天數有關。掌握這點對運用遠期業務防範匯率風險十分有 用。
遠期匯率遠期匯率
計算舉例
在1997年中國銀行獨家推出了遠期結售匯業務的時候,對外公布遠期四個月美 元的結匯價格高達8.4以上,甚至有達到8.5的時候,比正常的8.27左右的結匯價格高出了許多 。當時正值亞洲金融危機開始,亞洲許多國家的貨幣受到衝擊而大幅度貶值,人民 幣貶值的謠言四起,中國銀行公布了如此高的遠期結匯價格,許多不明白遠期價格形成機 制和計算方法的公司都不理解,擔心這是人民幣貶值的前奏,或代表了人民幣貶值的趨勢,因 為他們認為,如果人民幣不貶值,今天結匯價是8.27,四個月後也是8.27,那么中國銀行能提 供四個月期的結匯價為8.4,到時如果市場價格低於8.4,中國銀行肯定會虧錢,銀行又肯定不 會做虧本生意,說明四個月後人民幣的匯率起碼要貶值到8.4以上。其實這是由於許多公司不理 解遠期外匯買賣價格是怎么樣形成和計算的。
比如說在三個月後要將美元兌換成日元,方法有兩個,一個是現在將美元兌換成日元,把日元存定期三 個月,另外一個方法是現在先將美元存三個月定期,到期後再連本帶息兌換成日元。這兩種方 法獲得的日元一定是一樣的,否則市場就會出現套利的機會。但是美元和日元的利率是不同的 ,所以兩種方法所使用的匯率水平也不同,第一種方法使用了即期匯率,而第二種方法使用的 是遠期匯率。所以遠期價格主要是即期匯率加減兩種貨幣的利率差所形成的。如果把美元(即 第一個貨幣或數值不變的貨幣)當作是A貨幣,而把日元(即第二個貨幣或數值變化的貨幣) 當作是B貨幣,它們的遠期計算公式是:
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即期匯率×(B拆借利率-A拆借利率)×遠期天數÷360從這個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即期匯率確定的情況下,遠期匯率主要與這兩種貨幣的利率差 和遠期的天數有關。而遠期匯率如果B貨幣的利率高於A貨幣的利率,公式中的中括弧值為正 數,遠期匯率就高於即期匯率,稱為升水,中括弧值稱為升水點;如果B貨幣的利率低於A貨 幣的利率,中括弧值為負數,遠期匯率就低於即期匯率,稱為貼水,中括弧值稱為貼水點。而 在兩種貨幣的利率都確定的時候,遠期期限越長,升水點或貼水點就越大,遠期匯率與即期匯 率的價差也越大。
遠期匯率遠期匯率
比如說美元一個月期的同業拆借利率為2.46%,日元的利率為0.11%,美元/日元的即期匯 率為120.45,用這些因素就可以計算出一個月期日元/美元的遠期匯率了:
一個月期日元/美元匯率=120.45+120.45×(0.11%-2.46%)×30÷360=120.45+(-0.24) =120.21也就是說,日元/美元一個月期貼水24點。
同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1997年時中國銀行的遠期結匯價格高達8.4以上了。當時人民幣資金 市場緊缺,人民幣同業拆借利率高達兩位數(假設為13%),而美元的同業拆借利率不到5%, 以此計算四個月期人民幣/美元的遠期匯率為
四個月期人民幣/美元匯率=8.27+8.27×(13%-5%)×120÷360=8.27+0.22=8.49
所以,確信人民幣匯率不會貶值的進出口公司,利用中國銀行公布的較高的遠期結匯牌價, 紛紛將未來出口收入的外匯與中國銀行簽定遠期結匯協定,在別的公司還只能用8.27的即期牌 價結匯時,他們已經可以享受到8.3、8.4甚至高達8.5的遠期結匯牌價辦理出口結匯,不到一億美元的出 口收匯,這些公司通過中國銀行“外匯錦囊”中的遠期結匯業務額外獲得了數百萬元人民幣的匯兌收入。同樣,在1999年,由於擔心美國經濟出現通貨膨脹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多次提高了美元的利率,使美元的同業拆借利率高達6.5%,而人民幣的同業利率大幅度下降到3%左右,使中國銀行的遠期結售匯牌價由大幅度的升水變為大幅度的貼水,四個月期的遠期售匯價格不到8.2, 較近8.3的即期售匯牌價貼水了0.1,許多需要購買美元支付進口需要的公司又紛紛與中國銀行簽定遠期售匯契約,同樣的售匯金額,節省了數百萬元人民幣的購匯費用,極大改善了公司的 經營效益。

報價方法

遠期匯率的報價方法。遠期匯率的報價方法通常有兩種:(1)直接報價法。直截了當地報出遠期交易的匯率。它直接表示遠期匯率,無需根據即期匯 率和升水貼水來折算遠期匯率。直接報價方法既可以採用直接標價法,也可以採用間接標價法。它的優點是可以使人們對遠期匯率一目了然,缺點是不能顯示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之間的關係。
遠期匯率遠期匯率
(2)點數報價法。也稱為即期匯率加升水、貼水、平價,是指以即期匯率和升水、貼水的點 數報出遠期匯率的方法。點數報價法需直接報出遠期匯水的點數。遠期匯水,是指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差額。若遠期匯率大於即期匯率,那么這一差額稱為升水,表示遠期外匯比即期外 匯貴。若遠期匯率小於即期匯率,那么這一差額稱為貼水,表示遠期外匯比即期外匯便宜。若 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相等,那么就稱為平價。這種報價方法是銀行間外匯報價法,通過即期匯率加減升貼水,就可算出遠期匯率。

RMB匯率

央行表示會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發揮市場供求在 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水平已經突破7.79關口,創歷史新高,相比匯改前,人民幣對美元 累計升值幅度已超過5.88%。關於匯率波動以及實際升值幅度路徑的討論可謂汗牛充棟,但是, 關於境內外市場的互動卻是一個“盲點”。這個盲點可能來源於某種尷尬:即境外的判斷始終 走在我們的前面,境內所決定的匯率價格並沒有表現出本土信息優勢。
遠期匯率遠期匯率
境外市場對人民幣匯率的代表是NDF,NDF目前的日均交易量已經做到了6億美元左右,大約 在亞洲外匯市場排名第三,其市場規模和地位進步神速。NDF,即所謂 的非交割遠期外匯契約。簡單地說,就是在中國實施外匯管制的情況下,境外投資(投機)者 不能直接參與國內的匯率交易,在境外離岸市場進行“交割”,由於他們不好弄到“人民幣”貨幣實體(中國有強制結售匯制度),於是就采 用了一種“無人民幣本金”的交割方式,交割的對象是約定匯率與即期匯率之差額,而這個差 額是以遍布世界的美元來進行支付的。
中國境內的遠期匯率市場建立於2005年8月10日,中國央行讓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開展遠期外匯交易,並允許具備一定資格的主體開展掉期交易。央行遵循自由化精神,將決定權下放給 各商業銀行,央行不提供任何匯率遠期的定價公式。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則構成匯率協調和報價小組,主導境內遠期匯率價格的形成。
於是,由於匯率管制境內外形成了不同的遠期匯率市場,那么NDF和境內的遠期匯率之間的 關係就非常耐人尋味。如果國內遠期匯率引導NDF,“境內引導境外”是合理的常態,其理論支 持來自Kaen和Hachey,Hartman和Swanson的研究,他們考察了美國國內利率引導離岸市場利率的情況,提出了著名的“境內優先說”,即境內相比於離岸來說,享有本土的信息優勢,信息 傳遞的方向是服從信息在地理學的逐層擴散,信息的箭頭方向是從境內到境外。但是,在人民幣匯率上,外匯管制弱化了本土信息優勢的功能,NDF一直充當了匯率波動引 導者的角色。在匯改之前,境內匯率市場基本上沒有任何價值:銀行強制性結售匯削弱了主體 的機動性,再加上銀行間外匯市場是封閉的,境內的市場匯率包含的信息很少,不具備價格發 現功能。匯改之後,境內匯率市場本土優勢顯現,境內的即期匯率開始引導1月期的NDF,但1年 期NDF對即期匯率不存在引導功能(說明NDF的交易者基本上賭人民幣單向快速升值)。另外, NDF比境內遠期要更準確地從事“價格發現”。值得注意的是,在投機資本的驅動指標上,NDF對熱 錢的風向標作用明顯不斷增強,同時,匯率市場要越來越看重NDF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的位置和 衝擊的力度。
遠期匯率遠期匯率
減弱“引導權之爭”最重要的辦法是採用漸進的方式打通境內外兩個市場,例如讓國內的企 業投資境外的產品來規避匯率風險,並吸引境外投資者購買境內的匯率產品(加大境內遠期市場的交易量和市場深度)。不過,這需要時間。對於中國央行來說,可以考慮接納並讓境外向國內的遠期匯 率“回歸”。例如,中國央行可以效仿過去韓國的做法,成立專門小組, 關注NDF的市場動態,編制NDF的信息,該信息可以幫助央行利用匯率利率平價定理推斷中外間 的利率水平之差。讓NDF成為人民幣匯率決策和監管的參考變數。
必須注意的是,在發展境內遠期匯率市場時,央行的角色是需要重新設計的。目前,央行承 擔了大部分匯率風險。如果它退出,讓境內的外匯指定銀行自行承擔匯率交易的風險,那么, 這些銀行害怕風險集中,可能會停止遠期外匯服務,或者以價格調整的方式向企業轉嫁風險。 所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央行應繼續承擔大部分匯率風險。央行可逐步降低承擔商業銀 行拋售遠期外匯的比率,直到最終完全退出,由這些商業銀行自己決定均衡匯率的水平。

匯率表

遠期匯率表
1,即期匯率下的外幣折(換)算與報價
(1)外幣/本幣折本幣/外幣。一個國家或地區外匯市場所公布的匯率表 常為1個或100個外幣等於多少本幣,而不公布1個本幣等於多少外幣。如外國進口商要求 對其報出出口商品本幣價格的同時,再報出外幣的價格。這隻要用1除以本幣的具體數字即可得 出1個本幣折多少外幣。(2)外幣/本幣的買入--賣出價折本幣/外幣的買入--賣出價 已知外 幣對本幣的買入--賣出價。求本幣對外幣的買入--賣出價。(3)未掛牌外幣/本幣與本幣/未掛牌 外幣的套算 求本幣與未掛牌某一貨幣比價的方法是:①先列出本幣對已掛牌某一主要儲備貨幣中間匯率。②查閱像倫敦、紐約這樣主要國際金融市場上英鎊或美元對未掛牌某一貨幣的中間匯率(倫敦或紐約均公布英鎊或美元對所有可兌換貨幣的比價)。 ③以①的中間匯率與②的中間匯率進行套算:②除以①,即②/①=本幣/未掛牌外幣的比價;① 除以②即①/②=未掛牌外幣/本幣的比價。(4)本幣/甲種外幣與本幣/乙種外幣折算為甲種外幣 /乙種外幣與乙種外幣/甲種外幣。
一種出口商品對外報價常涉及到許多國家,多種貨幣,因此要掌握不同外幣間的套算方法, 以有利於報 價範圍的擴大,商品市場的開拓。如已知:①本幣對甲種外幣的買入價賣出價;②本幣對乙種外幣的買入價與賣出價;如何套算:①1個甲種外幣對乙種外幣的買入價 和賣出價。②1個乙種外幣對甲種外幣的買入價和賣出價呢,現將其套算方法與程式舉例說明如 下:
已知:美國紐約市場美元/先令12.97-12.98美元/克郎4.1245-4.1255。求:①克郎/先令的賣出價與買入價。②先令/克郎的賣出價與買入價。套算克郎/先令的賣出與買入價的方法是這 樣的:①將克郎的數字處於分母的地位,但賣出價與買入價換位;即買入價倒在賣出價位置上 ;賣出價倒在買入價位置上。②將先令的數字處於分子的地位,賣出價與買入價不易位仍為12.97-12.98。③②/①所得之數即為克郎/先令的賣出價與買入價。克郎/先令的賣 出價為12.97/4.1255=3.1439。克郎/先令的買入價為12.98/4.1245=3.1470。如求先令/克郎的 賣出價與買入價,其方法如下,即:①將先令的數字處於分母地位,賣出價與買入價易位,即 由12.98-12.98,換位為12.98-12.97,②將克郎數字處於分子地位,賣出價與買入價不易位,仍 為:4.1245-4.1255。③②/①所得之數,即為先令/克郎賣出價與買入價。先令/克郎的賣出價為 4.1215/12.98=0.3178。先令/克郎的買入價為4.1255/12.97=0.3181。(5)即期匯率表也是確定 進口報價可接受水平的主要依據。利用不同貨幣的即期匯率進行套(換)算,不僅對做好出口報 價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對核算進口報價是否合理,可否接受也起著重要作用。①將同一 商品的不同貨幣的進口報價,按人民幣匯價表折成人民幣進行比較。②將同一商品不同貨幣的 進口報價,按國際外匯市場的即期匯率表,統一折算後進 行比較。
2,合理運用匯率的買入價與賣出價
匯率的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一般相差1‰~3‰,進出口商如果在貨價折算對外報價與履行支付義務時考慮不周,計算不精,契約條款訂得不明確,就會遭 受損失。在運用匯率的買入價與賣出價時,就注意下列問題:(1)本幣折算外幣時,應該用買入 價。如某香 港出口商的商品底價原為本幣(港元),但客戶要求改用外幣報價,則應按本幣與該外幣的買入價來折算。出口商將本幣折外幣按買入價折算的道理在於: 出口商原收取本幣,現改收外幣,則需將所收外幣賣予銀行,換回原來本幣。出口商賣出外幣 ,即為銀行買入,故按買入價折算。(2)外幣折算本幣時,應該用賣出價。出口商的商品底價原 為外幣,但客戶要求改用本幣報價時,則應按該外幣與本幣的賣出價來折算。出口商將外幣折 成本幣按賣出價折算的道理在於:出口商原收取外幣,現改收本幣,則需以本幣向銀行買回原 外幣。出口商的買入,即為銀行的賣出。故按賣出價折算。(3)以一種外幣折算為另一種外幣, 按國際外匯市場牌價折算。無論是用直接標價市場的牌價,還是用間接標價市場的牌價,外匯市場所在國家的貨幣視為本幣。如將外幣折算為本幣,均用賣出價;如將本幣折算為外幣,均 用買入價。例如,×年×月×日,巴黎外匯市場(直接標價)法國法郎對美元的牌價為1美元(外 幣)買入價為4.4350法國法郎:同日紐約外匯市場(間接標價)美元對法國法郎牌價為1美元(本幣) ,賣出價為4.4400法國法郎(外幣),買入價為4.4450法國法郎,則美元與法國法郎相互 折算的方法如下:①根據巴黎外匯市場(直接標價)的牌價:1美元折合法國法郎為1×4.4550=4.4550 ,1法國法郎折合美元為1÷4.4350=0.2255。②根據紐 約外匯市場(間接標價)的牌價:1法國法郎折合美元為1÷4.4400=0.2252。1美元折合法國 法郎為1×4.4450=4.4450。上述買入價賣出價折算原則,不僅適用於即期匯率,也適用於遠 期匯率,買入價與賣出價的折算運用是一個外貿工作者應掌握的原則,但 在實際業務中應結合具體情況,靈活掌握。例如,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較差,庫存較多,款式陳舊而 市場又較呆滯,這時出口報價也可按中間價折算,甚至還可給予適當折讓,以便擴大商品銷售; 但實際工作者對這個原則要“心中有數”。
3,遠期匯率的折算與進出口報價
(1)本幣/外幣的遠期匯率折外幣/本幣的遠期匯率。如已知本幣/外幣的遠期匯率,因報價或套期保值的需要,需要計算出外幣/本幣的遠期匯率,其計算的程式與方法是:①代入公式: P*=P/(S×F),P*為將本幣/外幣折成外幣/本幣的遠期點數,P為本幣/外幣的遠期點數,S為本 幣/外幣的即期匯率,F為本幣/外幣的實際遠期匯率。②按公式求出遠期匯率的賣出價點數與買 入價點數後,其位置要互易,即計算出來的買入價點數變為賣出價點數;計算出來的賣出價點 數變為買入價點數。例證:已知,紐約外匯市場美元/瑞士法郎即期匯率,3個月遠期,1.6030-40,140-135,求:瑞士法郎/美元3個月遠期點數。計算程式 與方法,①代入公式:P*=P/(S×F),P*為:瑞
士法郎/美元的3個月遠期點數,P為:0.0140- 0.0135,S為:1.6030-1.6040,F為:1.6030 1.6040 -)0.0140/1.5890 -) 0.0135/1.5905。瑞士法郎/美元3個月遠期點數=.0055=0.0140/1.6030×1.5890,瑞士法郎/美 元3個月遠期點數=.0053=0.0135/1.6040×1.5905。②瑞士法郎/美元3個月遠期賣出與買入價點數易位後得出:53-55。(2)匯率表中遠期貼水(點)數,可作為延期收款的報價標準,遠期匯 率表中升水貨幣即為增值貨幣,貼水貨幣即為貶值貨幣,在出口貿易中,進口商延期付款條 件下要求以兩種外幣報價,假若甲幣為升水,乙幣為貼水,如以甲幣報價,則按原價報出;如 以乙幣報價,應按匯率表中乙幣對甲幣貼水後的實際匯率報出,以減少乙幣貼水後的損失。所以 學會匯率表的查閱與套算,對正確報價有著重要意義。(3)匯率表中的貼水年率,也可作為延期 收款的報價標準。遠期匯率表中的貼水貨幣,也即具有貶值趨勢的貨幣,該貨幣的貼水年率, 也即貼水貨幣(對升水貨幣)的貶值年率。如某商品原以較硬(升水)貨幣報價,但國外進口商要 求改以貼水貨幣報價,出口商根據即期匯率將升水貨幣金額換算為貼水貨幣金額的同時,為彌補貼水損失,應再將一定時期內貼水率加在折算後的貨價上。(4)在一軟一硬兩種貨幣的進口報 價中,遠期匯率是確定接受軟貨(貼水貨幣)加價幅度的根據。例如:在進口業務中,某一商品 從契約簽定到外匯付出約需3個月,國外出口商以硬(升水貨幣)、軟(貼水貨幣)兩種貨幣報價, 其以軟幣報價的加價幅度,不能超過該貨幣與相應貨幣的遠期匯率,,否則可接受硬幣報價,只 有這樣才能達到在貨價與匯價方面均不吃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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