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經紀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而開展經紀業務的一切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法經紀
- 類型:經濟術語
違法經紀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而開展經紀業務的一切行為。
違法經紀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而開展經紀業務的一切行為。表現違法經紀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經紀人在居間活動中沒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令,超出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從事居間活動。居間活動的範圍必須是國家允許的...
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指涉及哄抬房價、“黑中介”、捂盤惜售、未批先售、虛假宣傳等方面的企業,侵害了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2020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發布21家違法違規房地產經紀機構。治理措施 2018年6月,針對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為嚴厲打擊侵害民眾利益...
《辦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房地產調控的重要舉措,對於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房地產經紀行為,保護房地產經紀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2016年3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常務會議、國家發展...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投訴或者舉報房地產經紀違法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相關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時查處投訴、舉報案件,並為投訴、舉報人保密。第二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通過房地產經紀網上管理和...
經紀人的違法經紀行可能違反有關行政管理規定,也可能違反《契約法》構成民事責任,還可能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對經紀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國家法律均有規定,《條例(草案)》只作了銜接性規定。對經紀人或委託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條例(草案)》重點對違反經紀資格證書管理和損害國家、社會...
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建立健全客戶個人信息保護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依法收集、使用、處理客戶個人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範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戶個人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收集個人信息和房屋狀況信息,不得傳送商業性簡訊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 《意見》還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
第四十三條對於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從事違法經紀活動的,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市、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情節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萬元以下罰款,並可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經紀資格證書。對於觸犯有關法律、法規,需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經紀資格證書、吊銷...
對執業經紀人進行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和檢查; (三)組織經紀業務培訓; (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五)接受委託人和經紀人的投訴,調解經紀活動中的糾紛; (六)按章程對經紀人進行獎勵和懲戒; (七)建立執業經紀人信用檔案制度; (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對違法經紀人的處理建議。
2009年9月4日,成都市房產管理局以成房辦〔2009〕184號印發《成都市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投訴處理管理規定》。該《規定》分投訴的管轄、投訴的方式、投訴的受理、投訴的處理、工作要求、實施日期6部分,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成都市房地產經紀諮詢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投訴處...
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預防和懲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機構進行銷售、理賠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
第九條 網路表演經紀機構不得組織、製作、行銷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第六條禁止內容的網路表演。 第十條 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發現簽約網路表演者所提供的網路表演含有違法違規內容,應當立即要求網路表演者停止網路表演活動,並及時通知相關網路表演經營單位。 第十一條 網路...
經紀人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五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對經紀人進行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經紀人的登記管理;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規範管理經紀行為,對經紀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經營;(三)指導經紀人自律組織的工作;(四)...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經紀人登記、管理的主管機關。主管機關的主要職責是:(一)對申請從事經紀活動的公民或者經濟組織進行資格審查、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辦理經紀人的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二)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經紀人的經紀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行為;(...
違反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備案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有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第...
第二十條 房地產經紀人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房地產經紀人,由市房地局或者區、縣房管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行政處罰:(一)未取得《上海市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證》,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可處以1萬元至3萬元的罰款;(二)...
(八)經紀從業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紀組織中從業;(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經紀行為。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經紀資格證書》而從事經紀活動,或者偽造、塗改、騙取、轉讓《經紀資格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偽...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依法查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過程中,發現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進行查處。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二十條 編輯 語音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依法查處保險中介業務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根據有關法律和...
第三節 房地產經紀人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第九章 文化體育經紀行為法律規範 第一節 文化經紀行為法律規範 第二節 體育經紀行為法律規範 第十章 經紀行為監督管理 第一節 經紀行為監督管理概述 第二節 經紀行為行政監督管理 第三節 經紀行為行業自律監督 第四節 經紀企業監督管理 附錄 經紀人管理辦法 參考文獻 後...
(八)從事其他非法經紀活動的。對以上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單處或者並處。第二十六條 主管機關和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廉潔奉公,盡職盡責。對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玩忽職守者,尚不構成犯罪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
第十八條 保險經紀機構設立1年內,可以在其住所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3家保險經紀分支機構。申請設立保險經紀分支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前1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二)內控制度健全;(三)擬任主要負責人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四)現有的保險經紀分支機構運轉正常;(五)註冊資本或者...
屬於違法或不道德行為。賺傭交易 英語為:churning;churn and burn;overtrading;twisting。亦作:頻繁交易;反覆買賣。名。不可數 。這種交易的前提條件是經紀人擁有客戶賬戶的全權管理權。賺傭交易造成的後果是經紀人賺錢,投資者不受益或虧損。參見:循環交易,circular trading。
非法證券活動是指違反《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公開發行證券,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或者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投資諮詢等證券業務的行為。未核准 我國《證券法》規定以下皆為非法證券活動: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的;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