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範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範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範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第三條 財政收入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第三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本書內容包括:立法目的、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監察機關的職權、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違反國家有關上解、下撥財政資金規定行為的處罰等。
相關檔案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完善財政制度,推進財政改革,規範財政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是指違反財經管理法規、破壞國家財經管理秩序,按照黨紀處分條例規定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行為。...
第一條 為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津貼補貼政策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政管理,根據新《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山東實際,作出如下規定。一、嚴格財政收入管理,依法收稅管費(一)嚴格依法組織收入。財政...
《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是1993年財政部頒布的部門規章,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
當前,各級各類執收執罰單位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行為比較普遍,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制定該規定是必要的。該規定於2000年2月...
(一)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有關規定的;(二)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的;(三)擅自設定收費項目或者擅自改變收費項目的範圍、標準和對象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及其工...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第二十五條 繳納義務人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財務收支是國家機關、國有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的各種資金的收支。 [1] ...
第十四條 《處罰規定》第六條所稱“隱瞞、截留應當上交國家的稅金、利潤或者其他財政收入”的行為,包括:1.擠占和虛列成本;2.亂列營業外支出;...
2016年3月15日,財政部以財稅〔2016〕33號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設立和徵收管理、票據管理、資金管理、監督管理、附則6章41條,自頒布...
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罰款和沒收財物活動的監督,保證罰沒收入及時上繳國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2015年7月2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以財稅〔2015〕61號印發《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
賠償義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決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財政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依照財政收入收繳的規定上繳應當承擔或者被追償的國家賠償費用...
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以及違反《審計法》的行為進行處理、處罰時,應當遵循本規定。...
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按照規定上繳財政的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項目的設立,按照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的安排,以及財政的管理許可權,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執行;該法沒有規定的,依照本條例和國家...
為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津貼補貼發放工作,現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如下:一、本解釋所稱津貼補貼包括國家...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第三十四條 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
審計機關依照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標準、項目目標等方面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
標準的,隱瞞、坐支應當上繳的調節金的,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調節金的,不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將調節金繳入國庫的,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
關於印發《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於2015年7月23日發布的法律法規。中文名 關於印發《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的...
第三條 財政收入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