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奚珣

達奚珣

達奚珣(690-757年),複姓達奚,字子美,鮮卑族,司州洛陽(河南洛陽 )人,唐朝大臣。

進士及第,授河南縣尉,累遷中書舍人,拜禮部侍郎,累遷吏部侍郎。出為滑州刺史,遷荊州長史,拜正議大夫河南尹上柱國,封南陽縣開國子。安史之亂之前,達奚珣疑有變,奏請“諭安祿山以進車馬宜俟至冬,官自給夫,無煩本軍。於是皇帝稍悟,始有疑祿山之意。

安祿山兵發范陽,以河南尹的身份協助封常清抵禦叛軍,兵敗被俘後降。安祿山成立偽大燕國,迫達奚珣為丞相。安史之亂平定,以從偽國罪為崔器所誣殺,時年六十八歲。

基本介紹

  • 本名:達奚珣
  • 字號:字子美
  • 所處時代:唐代
  • 民族族群:鮮卑
  • 出生地:司州洛陽
  • 出生時間:690年
  • 去世時間:757年
  • 主要作品:《劍賦》
  • 主要成就:上柱國 南陽縣子 河南尹
人物生平,家族成員,軼事典故,崔器陷害,安史之亂獲罪,

人物生平

達奚珣(xún),玄宗時人,安史之亂前任吏部侍郎安祿山兵興范陽,達奚珣以河南尹的身份協助封常清抵禦叛軍,兵敗被俘,後降。安祿山成立偽燕國,達奚珣任丞相。安史之亂平定後,以從偽國罪被殺。
唐肅宗皇帝收復兩都後,崔器三司使。為人性情苛毒,興災樂禍,陰險殘忍,很少施恩於人,能根據皇上的意圖給予發揮。他上奏皇帝說:“凡是淪陷在賊寇中的官員都應該處死。”李峴和他爭議說:“凡事應該看他是首犯還是協從,情節也要看輕重,如果一概處死,恐怕沒有一點兒寬宏大量的仁義可講。過去開明的皇帝用刑罰就是處掉罪魁禍首,協從的不加審辦。況且現在河北一帶的殘寇還沒有平息。暫時讓他漏網,最好給他們開一條悔過自新的出路。如果全部誅殺,是堅定了叛賊的反叛心理。”舞文弄墨的文官,不能認識大局,過了很長時間才採納了李峴的主張。陳希烈之下的人,都定為六等罪犯。呂湮馬上推薦崔器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後來崔器得了病,腳腫,一個多月以後漸漸重了。他閉上眼睛就看見達奚珣,只是喊:“給大尹磕頭,不是我自己作主的。”身邊的人問他,很久才回答說:“達奚府尹來訴冤,我這樣哀求他。”經過三個月,這種事也沒停止,然後死了。

家族成員

曾祖:達奚隆,石州刺史,高唐縣公
祖父:達奚珤善,汾州司馬
父親:達奚聞恭,比陽縣令
兒子:達奚說

軼事典故

崔器陷害

唐肅宗收復兩都,崔器三司使,性刻樂禍,陰忍寡恩。希旨深文,奏陷賊官據合處死。李峴執之曰:“夫事有首從,情有輕重,若一概處死,恐非含弘之義。昔者明王用刑,殲厥渠魁,協以罔理。況河北殘寇,今尚未平,苟容漏網,適開自新之路。若盡行誅,是堅叛逆之心。”守文之吏,不識大體,累日方從峴奏,陳希烈已下,定六等科罪。呂湮驟薦器為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器病腳腫,月余漸亟。瞑目即見達奚珣,但口稱:“叩頭大尹,不自由。”左右問之,良久答曰:“達奚尹訴冤,我求之如此。”經三月。不止而死。(同《譚賓錄》)

安史之亂獲罪

崔器呂湮上言說:諸陷叛軍官員,皆背國從偽,按律都應該處死。肅宗想從其議。李峴則認為:叛軍攻陷兩京,天子走保蜀中,人們各自逃生。這些陷賊官都是陛下親戚或勛舊子孫,現在一概以叛逆罪處以死刑,恐有乖於仁恕之道。並且叛亂還沒有最後平定,河北未下,群臣還有許多陷於叛軍。如果從寬處置,是開其自新之路:如果全部誅殺,是堅其叛逆之心。《尚書》有言:“殲厥渠魁,脅從罔理。”呂湮、崔器只是死守律例,不識大體。希望陛下深加考慮。雙方爭論數日,肅宗遂從李峴之議,分六等定罪,重者刑之於市,次賜自盡,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貶。至德二年(七五七)十二月二十九日,斬達奚珣等十八人於城西南獨柳樹下,陳希烈等七人被賜自盡於大理寺,應受杖者皆杖於京兆府門。
肅宗想要免張均、張垍兄弟死罪,玄宗說:均、垍二人附於叛賊,皆任權要之官。張均還為賊毀我家事,罪不可赦。肅宗叩頭再拜說:如果沒有張家父子,臣就不會有今日。如果臣不能赦免均、垍兄弟死罪,何面目見張說於九泉之下!因俯伏流涕。玄宗遂命左右人扶起肅宗,並說:把張垍長流於嶺表,張均死罪必不可免,你不要再想救他了。肅宗遂泣而從命。安祿山所任命的河南尹張萬頃,以在叛軍中能保庇百姓而獨被免罪。不久,有人從叛軍中來說:百官仍依附安慶緒在鄴郡者,聽說廣平王赦免陳希烈等罪,皆自恨失身於叛賊;及聽說陳希烈等人被殺,反心又堅。肅宗聽後,心中十分悔恨。乾元元年(七五八)六月十八日,唐肅宗又下敕,兩京陷叛軍官,三司推究未畢者皆釋其罪,貶、降者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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