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是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局長是楊進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玉溪鎮新城社區尹珍大道縣中等職業學校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於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並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統一戰線有關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有關政策和制度;規劃、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組織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新時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研究;統籌指導教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和全縣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按照“好乾部”標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縣委抓好全縣中國小校(園)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施對教育系統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
(三)承擔縣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等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監測全縣基礎教育階段教育質量。
(四)加強全縣基礎教育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邊遠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教育行政幹部暨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校長教師交流,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七)制定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縣本級教育經費,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縣教育局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直屬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專款和縣本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指導縣直屬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畫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工程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留守兒童管理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縣校長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和指導縣內的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配合縣屬職業學校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將縣教育局所屬的道真縣中國小素質教育中心承擔的“體衛藝”及校外教育相關行政管理職能劃入局機關。
(十七)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發展領域;擬定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八)職責調整:
1.將縣科技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
2.將縣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防震減災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機關。

內設機構

(一)行政管理辦公室
綜合協調辦理機關重要事務;負責督查督辦、公文處理、新聞宣傳、信息、保密、檔案以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建設;負責編撰教育年鑑、整理教育系統大事記;負責全系統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系統政務公開、校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縣教育局機關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的幹部管理和培訓工作、群團工作;檢查落實全縣教育系統貫徹黨的統戰工作方針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並負責指導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統戰工作。
貫徹落實局黨組的決定、決議,按照局黨組的要求,做好相關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教育系統老幹部服務工作。
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發展領域;擬定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科技攻關、科普成果推廣、社會發展、科技合作、重大科技產業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稱的初評和申報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申報和發展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管理和登記審查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技術普及工作。
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教師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承辦中國小教師調配及教育系統學校教職工招聘、錄用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承辦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工作;承辦教育系統各項獎勵的評審工作;負責教育人才市場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教師學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市級以上培訓項目人員及骨幹教師的選拔、推薦和縣級骨幹教師的評選工作;負責教師交流、教師資格認定相關工作;協同縣財政局、人社部門做好全縣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細則的制定,負責教職工績效工資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幹部檔案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三)基礎教育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工作,全面推進課程改革;巨觀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及鞏固提高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和教育基礎年報工作;擬訂全縣中國小畢業生升學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縣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巨觀指導各級各類幼稚園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擬訂高中階段教育年度招生計畫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指導,協調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全縣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留守兒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體育健康及藝術教育、科技創新教育、勞動實踐、衛生保健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承擔道真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全縣有關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學改革和教研工作;負責國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和學生助學金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職業技術學校招生政策的指導,協助做好職業學校招生、就業和對口升學工作;制定職教、成教學校教師繼續教育有關政策,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審核普通公辦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併、調整等事項;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法制教育、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審批、行政訴訟、預防青少年犯罪、精神文明建設、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等綜合管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管理辦公室(教育脫貧攻堅辦)
監督檢查執行教育經費籌措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各項教育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配合有關部門擬定本縣中、國小收費項目及標準;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各項經費的開支和職工工資的發放;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管理會計檔案,為單位和社會提供會計信息;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內審工作,避免違法違紀現象發生;負責全市教育工程管理;負責制定全縣教育脫貧攻堅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法規安全維穩辦公室
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穩定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教育系統安全檢查及安全穩定考評工作;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網路信息安全監控工作;監督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安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禁毒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維穩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等“放管服”工作;協助學校做好校方責任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全縣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設定、審批、撤銷、變更以及招生廣告備案工作。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教育督學1名(正科級);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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