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是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局長是駱科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上壩鄉八一社區民族體育館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及有關方針政策,保證國家指令性計畫的完成,引導指導性計畫的實現。
(二)根據國家、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任務及區域經濟
調節的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三)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全縣巨觀經濟政策及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和對經濟及時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意見。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或上報,會簽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編制縣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監督管理。
(五)執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籌備參與有關招商活動,努力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項目,投入全縣經濟建設。
(七)編制縣以工代賑規劃、編報以工代賑項目,爭取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參與協調以工代賑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
(八)負責為政府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儲備、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實施方案等前期工作提供評估與論證服務。
(九)承擔糧食監督管理,抓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有關價格法規;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實施;監督執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標準。
(十一)負責全縣的價格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根據省、市下達的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編制縣管理商品,服務價格調整計畫,提出實施控制目標的措施,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二)做好農產品調查工作;開展價格信息、成本調查服務。
(十三)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地方性價格管理的辦法和實施細則。指導縣業務主管部門、鄉(鎮)政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價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對放開商品價格進行規範和引導,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對其中重要的農副產品規定最高限價,最低保護價,合理利潤率;對農貿市場價格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五)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放管服”等工作。
(十六)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儲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入縣生態環境道真分局。
2.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3.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資源開發利
用、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
發展”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
4.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
5.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6.將原縣發改局承擔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和反壟斷監管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7.將原縣經貿局的“糧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縣經貿局、縣
民政局等部門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
日常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8.將原縣“第三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併入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十八)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地方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地方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地方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會同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縣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承擔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縣發改局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改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人口影響評估,完善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4.與縣經貿局的職責分工。縣發改局負責綜合性能源發展戰略、規劃、計畫;縣經貿局負責專業性能源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縣發改局與縣經貿局協同做好上報省和市核准備案的能源投資項目工作。上報省和市發展改革委核准備案的能源投資項目,由縣發改局負責,上報前徵求縣經貿局意見。上報省和市能源局核准備案的能源投資項目,明確規定由投資主管部門申報的,由縣發改局、縣經貿局聯合審核上報,其餘由縣經貿局審核上報。縣經貿局負責擬訂縣級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報縣政府審批。縣發改局負責管理縣天然氣戰略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政務、統一戰線、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學習、宣傳、信息、督查、會務、文秘、檔案、公產、提案、信訪、財務、接待、保密、上下銜接、離退休幹部服務、資產管理、綜合治理、“網上名稱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
制、人事勞資、目標管理、工青婦等;協助或辦理縣人大代表和縣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
(二)投資股。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結構和資金來源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轉下達省、市預算內專項資金計畫;研究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建築業、房地產業、城市和風景名勝區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儲備。配合銜接縣有關部門做好縣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設計資料),行使對基本建設投資和基本建議項目實施的綜合管理,建好全縣的項目庫。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其與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關係,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全縣服務業發展指導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貸項目,組織中央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組織實施城鎮化發展規劃及重點項目建設;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城市建設、垃圾污水、公檢法司等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社會事業發展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審查上報;負責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投資到位、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投資控制及完成情況和“四制”執行情況等)並協調處理建設中存在問題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活動,規範各行業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指導建立招標代理機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開展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負責對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進行協調處理;負責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檔案備案和招標結果報告的備案。承擔縣石漠化綜合防治協調工作;編制全縣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政策和措施,協調全縣以工代賑和扶貧開發重大問題;審查申報以工代賑扶貧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
(三)國民經濟綜合股。分析研究省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和政策;研究科技、教育發展對經濟持續發展的促進作用,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協調對巨觀經濟的調查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使用國內資金進口設備的免稅確認及政策協調;牽頭做好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工作。
(四)價格管理股。擬訂縣重要商品價格改革方案,擬訂價格管理辦法;制定和審批《貴州省價格管理目錄》中由縣級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監測重要商品和市場價格情況;組織全縣農副產品成本調查,審核匯總農副產品的成本、收益和供求趨勢並提出相應的建議;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爭議;參與制定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根據《價格法》規定,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為適應價格調控和管理的需要建立價格監測制度,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市場、重要商品有服務價格過低或顯著上漲,根據許可權,實行價格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全縣的執行情況;監督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託;承擔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紀律監察、仲裁機構委託的各類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涉案財產的評估鑑定;受理企事業單位、各類市場主體和公民的價格諮詢工作。
(五)糧食和物資儲備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推進糧食和物資儲備體系建設,按規定管理縣級糧食、食糖、藥品、食鹽、石油及天然氣、救災物資等儲備,承擔縣級儲備糧食和物資的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儲備糧食和物資的收購、銷售、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市場供應及價格監測預警和應急供應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規模、計畫建議,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辦法,負責糧食儲藏技術、標準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存安全;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糧食和物資統計工作,負責開展糧食供需平衡調查;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實施國家糧食流通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指導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及市場體系建設,負責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工作。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縣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執法監督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情況和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對糧食收購、儲存、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以及物資儲備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實施國家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負責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及有關工作和政策性糧食庫存清查工作;承擔與糧食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開展全縣政策性糧食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 12325 糧食流通監管熱線的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鄭維勇:道真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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