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單位 文獻出處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 公布 關鍵字 地方政府 官制 主題詞 1 ...... 地方政府 官制主題詞[1] 參考資料 1. 道官制 .中國圖書館網[引用日期2014...
ㄉㄠˋㄍㄨㄢ 道官(1).《宣和遺事》前集:“ 政和 四年春正月,置道階品秩,凡二十六等……又置道官……凡十六等。”(2).對僧道的敬稱。 元 武漢臣 ...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
警務公所,系清末各省所設警察機構。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
1 歷史 2 官制 十五道歷史 編輯 順治元年(1644),都察院按省區設立河南、江南、浙江、江西、山東、山西、陝西、湖廣、福建、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京...
宣統二年(1910),雲南警察總局改為雲南警務公所,直屬雲南巡警道。警務公所作為巡警道的辦事機構,按照清政府頒發的《巡警道官制並分課辦事細則》的規定,在公所內...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 ...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接...
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帝諭旨各省籌設警察巡軍,二十九年,廣西巡撫柯逢時在省城創建廣西省城警察總局。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