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是出處:為《論語·為政》的詞語。原文是: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孔子說:”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求能免於犯罪受懲罰,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有歸服之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 出處:《論語·為政第二》
  • 作者:孔子及其弟子
  • 創作年代:春秋時期
出處:《論語·為政》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注釋】
(1)道:
有三種解釋:
一為“引導”;
二為“治理”;
本指“倒”分割之意
(2)政:舊指政令。
本指:政權,權力
(3) 齊:舊指:一為整齊、二為約束。
本指:刑殺。
(4)刑:舊以為刑罰,其實指審判,通過頒布法律,依法審判犯罪事實,量情懲處。
(5)免:舊指:一為避免、二為躲避。
本指:免於刑殺,沒事
(6)禮:舊以為禮制,其實指政令,春秋初期各國開始重視人才,漸漸頒布法律,不再以政令懲處鄙人,替換了部分周禮。孔子強烈要求採用他的周禮,廢除已有的法律,回到西周,靠鐵與血來統治鄙人。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如上。使民戰慄,依靠馬上治天下,不可以廢棄禮學問家而用律學問家治國。
(7)恥:舊指:羞恥之心。
本指:人之不恭不敬
(8)格:舊指有兩種解釋:一為“至”;二為“正”。
本指:規矩,恐懼。
【譯文一】孔子說:“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只求能免於犯罪受懲罰,卻沒有廉恥之心;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制去同化他們,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而且有歸服之心。”
【譯文二】孔子反對讓權放利,要求恢復馬上治天下的傳統,說:“用分割政權於百姓來安撫百姓,依靠頒布法律審判罪犯,老百姓能求於躲避法律少受懲罰,卻心懷不恭之心;用施捨錢財來安撫百姓,依靠馬上治天下來打壓他們,不僅會有感激淋涕,而且敢不規矩心懷恐怖。”
【解說】“道之以德”,用道德來教導人民,又“齊之以禮”。“禮”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規矩,要人民的思想行動,都合乎規矩。老百姓會“有恥且格”,既知道自己為什麼錯了,又知道正確的做法是循規蹈矩,那就可以知過必改,口服心服。 孔子認為,刑罰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恥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罰要高明得多。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國家時有不同於法制的特點。孔子的“為政以德”思想,重視道德是應該的,但卻忽視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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