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條款是規定對過失行為引起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何進行賠償處理的一種保險條款。一般不被列為除外責任條款。所謂過失行為,是指在一定情況下,一個正常的人知道某事不應該做卻做了,或者知道某事應該怎樣做,卻沒有那樣做。這種行為的動機和目的,都不是為了直接達到某種事故損失的結果。
過失條款是規定對過失行為引起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何進行賠償處理的一種保險條款。一般不被列為除外責任條款。所謂過失行為,是指在一定情況下,一個正常的人知道某事不應該做卻做了,或者知道某事應該怎樣做,卻沒有那樣做。這種行為的動機和目的,都不是為了直接達到某種事故損失的結果。
過失條款是規定對過失行為引起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何進行賠償處理的一種保險條款。一般不被列為除外責任條款。所謂過失行為,是指在一定情況下,一個正常的人...
互有過失碰撞條款簡稱BTB條款。海上貨物運輸契約中的一個條款,出現於1951年。美國是承認海牙規則的國家。當甲、乙兩船發生碰撞時,甲船承運人可根據海牙規則的航海...
過失責任是“嚴格責任”或 “絕對責任”的對稱,責任保險所承保的法律責任之一。凡被保險人由於過失或疏忽或違背社會公共生活準則,造成的他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都...
疏忽條款,又稱“英基瑪利條款”、“潛在缺點條款”。海上船舶保險契約的常見條款之一。承保因船舶本身或內部原因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及因船上人員疏忽而造成的損失的...
過失責任制是指國際航空運輸發生飛行事故針對旅客、貨物和行李的一種賠償責任制度。飛行事故或損害的發生是承運人的主觀過錯所致,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如果承運人能...
船舶碰撞互有過失條款是英國倫敦保險協會保單中的一條有關貨物運輸責任的條款。其主要內容是: 如提單訂有 “船舶碰撞互有過失條款” 在被保險人負比例責任時,保險...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契約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它是一種新型的責任制度,具有...
過失相抵規則又稱過錯相抵規則,指在加害人依法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或擴大也有過錯,則可以減輕加害人的賠償責任。...
意外條款是指那些規定當事人因意外情形而不能完全履行契約或完全不能履行契約而無需承擔責任的條款。...
過失免責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契約約定,當事人對於因其特定過錯所造成的損失或者後果不承擔法律責任。在不完全過錯責任制度下,當事人可因特定過錯不承擔責任。例如,...
過失責任主義,與所有權絕對原則以及契約自由原則同為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即在損害發生的時候,只有當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時候,才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過失相抵原則,指在加害人依法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或擴大也有過錯,則可以減輕加害人的賠償責任。過失相抵是與有過失的法律後果...
ICC條款,即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簡稱 I.C.C.)。最早制定於1912年。為了適應不同時期國際貿易、航運、法律等方面的變化和發展,該條款已先後多次...
締約過失是指在契約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違背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有的義務,而使另一方當事人信賴的利益遭受損失,而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契約責任的條款。免責條款常被契約一方當事人寫入契約或格式契約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
過錯責任亦稱“過失責任”。“無過錯責任”的對稱。民事責任制度的一般原則。行為人只對其主觀上有過錯的不履行義務的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若主觀上並無過錯,即使...
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
第二,法律規定受害人的重大過失才適用與有過錯。第三,法律明確規定適用與有過錯。[1] 參考資料 1. 什麼是與有過錯 詞條標籤: 組織機構 , 法律法規 ...
不完全過錯責任制,又稱“不完全過失責任制”。是指民事責任歸責原則之一種。原則上民事行為人應當對因其過錯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非因其過錯所造成的...
共同過錯是指損害之發生,如被害人與有過失者,加害人得免其責任之情形。它是侵權損害賠償一般責任中的一種特殊形式。...
過錯推定原則,也叫過失推定,在侵權行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訴訟中,能證明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損害的發生自己無過錯,那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