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2022年1月,《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2號)正式頒布,旨在進一步加強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加快構建現代化國家機場體系,提升民航服務供給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規定》在2007年《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基礎上修訂形成,將於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規定》分為總則、質量責任、安全生產責任、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118條,主要包括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質量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與之前相比,《規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質量至上、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在明確質量監督機構履職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對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要求,並新增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內容,體現了從“監督機構怎么督”向“從業單位怎么做”“監管單位怎么管”“法律手段怎么用”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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