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機場不停航施工管理辦法》是2023年6月民航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輸機場不停航施工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民航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6月,民航局發布《運輸機場不停航施工管理辦法》。
內容解讀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不停航施工的定義和範圍。將其定義為在運輸機場不關閉或者部分區域、部分時段關閉,並按照航班計畫接收和放行航空器的情況下,在飛行區內實施工程施工;不包括飛行區內進行的日常維護和緊急搶修。
《辦法》的章節編寫按照不停航施工的流程開展,包括總則、不停航施工申請與審批、不停航施工組織管理方案編制、不停航施工實施、監督管理和附則等6個章節,以及《不停航施工申請書》《不停航施工安全責任書》《不停航施工組織管理方案》《不停航施工應急預案》4個附屬檔案。
《辦法》與涉及機場運行安全的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充分銜接。鑒於跑道侵入防範、外來物防範、淨空保護、空防安全、電磁環境保護、目視助航設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規標準已較為健全,明確除按本《辦法》執行外,還應符合相關要求。
《辦法》將機場運行安全和施工安全進行了統籌和銜接。為進一步強化機場運行安全和施工安全監管,除民航行政機關,《辦法》要求民航質監機構在專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將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重點檢查內容。此外,結合工程需要,把管理對象從施工單位擴展到入場的建設、監理、設計、檢測等所有參建單位。
《辦法》進一步細化了不停航施工管理要求。重點完善了與機場運行安全密切相關的管理要求,如強化了不停航施工安全協調會議、通信、導航台、監視、氣象等重點設施和電磁環境的保護、不停航施工的開工、各類線纜管道的確定和保護、施工機械高度和懸臂作業高度、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和現場教育等要求,細化了不停航施工審批的時限要求,增加了電子圍欄、衛星定位等新技術套用的鼓勵條款等。
《辦法》強調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為貫徹落實局領導“要進一步加強對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和火災防範的管理,對露天作業、物料堆放、人員管理等提出要求”的指示精神,民航局機場司組織民航質監總站編制了飛行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章,並會同公安局和航安辦完成了審查工作,將其編入即將發布的《民用機場飛行區場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中。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航空情報資料的提交和發布要求。不停航施工批准後,機場管理機構應按照《航空情報工作規則》等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原始資料。以航行通告形式發布的不停航施工相關信息,應在航行通告生效時間24小時以前提供原始資料。航空情報資料或者航行通告生效後,方可開始施工。《辦法》還要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相關管制單位提供不停航施工信息。
《辦法》對可能影響機場運行安全的不屬於不停航施工行政審批範疇的其他情形進行了規定。對於軍民合用機場的軍方施工、飛行區鄰近地區(含航站區)影響機場正常運行的工程施工,飛行區內規模較大且實施周期較長的日常維護,飛行區內項目勘察測量、鐵路捷運下穿施工活動等,要求機場管理機構參照制定運行安全管控方案並嚴格落實。軍方施工項目可能影響機場運行安全的,明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會同軍方場站嚴格落實空軍、民航軍民合用機場運行保障規定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