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局

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局,正縣級建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規章和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全縣的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政策和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局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智慧型:行政管理職能
  • 內設部門:辦公室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總體職責,職能調整,內設機構,辦公室,民眾文化科,行政執法宣傳科,廣電、新聞出版科,體育科,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遂昌縣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辦〔2005〕49號),遂昌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改組為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履行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行政管理職能。設立遂昌縣體育局,與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合署辦公,履行全縣體育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規章和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全縣的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政策和發展規劃。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指導和完善系統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種專業人才。
(三)制定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基本建設規劃,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縣對外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交流的發展規劃;按規定許可權申請和實施全縣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交流計畫和項目,推進對外門外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印刷業、著作權)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行政執法、管理和督查;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和執法隊伍建設;協同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維護市場秩序。
(六)研究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七)綜合管理全縣藝術生產,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管理文化、文物科技工作;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藝術活動。
(八)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建設,指導開展社會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九)負責國家重點、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項目的相關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以上文保單位的推薦、管理工作;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組織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
(十)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開展廣播電視監測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縣博物館、紀念館的發展規劃,負責文博單位館藏品的借用、交流、調撥的審核、報批。
(十二)負責全縣電影放映單位年檢工作;對電影發行、放映業務備案;依法審批電影放映業務;負責全縣電影數據統計工作。
(十三)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負責書刊印刷定點企業和出版物許可企業設立的報批、管理。
(十四)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執法。
(十五)管理和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管理和指導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活動。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體育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負責《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實施,指導開展民眾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檢測;管理、協調、監督全縣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活動,組織管理全縣綜合性運動會和協調各項賽事;統籌規劃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四)負責制定全縣體育事業基本建設及體育設施布局規劃;指導全縣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五)指導體育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活動。
(六)負責全縣體育市場的管理和行政執法。
(七)研究制定全縣對外體育交流的發展規劃,按規定許可權申請和實施全縣對外體育交流計畫和項目。
(八)負責全縣體育綜合統計工作、信息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總體職責

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
總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的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管理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
(三)綜合管理、指導全縣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美術、書法、攝影、文學、電影等藝術;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藝術活動;負責專業藝術劇團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 ,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影劇院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文化、少兒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五)管理全縣文物、博物事業,負責本縣文物普查、保護、搶救、利用及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國重點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核報批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編制文物維修方案和經費預算方案;組織全縣文物鑑定。
(六)負責《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實施,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檢測;統籌規劃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七)負責全縣體育設施布局規劃的調整和項目建設;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八)組織、指導全縣的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定各個時期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報導重點;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活動,把握正確輿論導向。
(九)負責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管理視頻點播業務;負責管理和規劃廣播電視專用網。
(十)審核、報批全縣廣播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年檢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報批。
(十一)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負責書刊印刷定點企業和出版物印刷許可證企業設立的報批、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執法、管理和稽查。
(十三)管理和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管理和指導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新增的職能:
負責本縣內出版的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機關、企事業單位申請出版連續性內部資料和本縣申請出版圖書型內部資料(除黨史類、史志類、宗教類、外宣類、法律法規類外)的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督查、督辦局決定的重要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和下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日常工作,編制年度預決算,編報各種統計報表,提供各種財務分析材料;負責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指導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系統內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職工業務培訓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眾文化科

貫徹黨的文藝工作方針,制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民眾文化和專業藝術生產、演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全縣文化網路的鞏固、提高、發展;指導全縣社區文化、廣場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農村文化等基層文化建設;歸口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活動;負責文化幹部業務培訓;管理監督文藝作品評獎及推薦選拔工作;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研討及學術交流活動;培育、扶持、開發文化旅遊、藝術培訓等相關產業;組織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做好全縣藝術團體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做好藝術檔案工作;管理電影發行放映;指導管理圖書、民眾文化等學會工作;聯繫和指導全縣文化、文物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開展業務活動;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行政執法宣傳科

研究制定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體育市場的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管理娛樂、演出、文物、音像、影視、藝術品、藝術培訓、出版物等文化市場及體育市場和網咖經營場所等其他文化經營活動和項目;負責轄區內文化(含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市場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和廣播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及管理;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電、網路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工作行政複議案件;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廣電、新聞出版科

負責廣播電視廣告、視頻點播等業務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廣播電視工程的審核驗收。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的審核報批工作,按規定的許可權對廣播、電視台(站)實行年檢;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監測、監控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系統統計工作;研究和制定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廣播電視作品政府獎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實施新聞出版行政管理規章和管理辦法;研究和制定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聯繫和指導全縣新聞出版行業協會、中介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行業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職業技能培訓;負責全縣新聞出版綜合統計工作、信息工作;
負責本轄區內出版的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的日常審讀和年檢審核;負責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申請出版連續性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負責本轄區內申請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它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以及上述企業名稱、地址、法人代表人變更備案;負責本轄區內申請設立出版物印刷企業、可錄類音像複製企業、外商投資印刷(複製)企業的審核、報批;負責本轄區內打字、複印企業的設立的審批;負責本轄區內印刷企業的年檢換證。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體育科

研究和制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體育活動,推行普通人群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管理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負責全縣群體幹部、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考核和審批工作;制定全縣體育業餘訓練和體育競賽的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各運動項目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的申報和管理;負責規劃競技體育項目和全縣業務訓練布局調整和後備人才的培養;組織管理全縣綜合性運動會和協調各項賽事;審定公布各運動項目縣紀錄,組隊參加市級以上各項比賽;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遂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體育局行政編制9名(含後勤服務人員)。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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