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工作,提高檢疫除害處理工作質量與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辦法。
2024年7月,《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7月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工作,提高檢疫除害處理工作質量與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辦法。
2024年7月,《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管理工作,提高檢疫除害處理工作質量與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動植物檢疫法規;(二)執行進出口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檢疫檢驗,答發檢疫證件;(三)監督檢查貨主(或報檢人)對檢疫不合格的進出口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受污染的運載工具、場地進行檢疫除害處理;(四)調查了解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所在地周圍三十公里範圍內的疫情,掌握進口動植物隔離...
(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公布禁止從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進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名錄;(三)有關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可以對可能受病蟲害污染的本條例第二條所列進境各物採取緊急檢疫處理措施;(四)受動植物疫情威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應急方案,同時向上級人民...
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人類傳染病及其醫學媒介生物、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經國境傳入、傳出,保護人體健康和農、林、牧、漁業以及環境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
第五條 國家禁止下列各物進境:(一)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三)動物屍體;(四)土壤。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發現有前款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本條第一款...
(五)輸入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關有要求或者雙邊檢疫協定(合檢疫協定、備忘錄等)有規定的;(六)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監督作除害處理的;(七)其他需要加施動植物檢疫標誌的。同一批次的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只加施一種動植物檢疫標誌。第十三條 動植物檢疫標誌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加...
出入境檢疫處理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入境檢疫處理(以下簡稱檢疫處理)管理工作,提高檢疫處理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出入境檢疫處理單位和人員管理辦法》,制定本工作規定。 [1] 第二條 本規定適...
(一)未按規定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二)帶有土壤的;(三)帶有我國進境植物檢疫一、二類危險性有害生物或對我國農、林、牧、漁業有嚴重危害的其他危險性有害生物,又無有效除害處理辦法的;(四)進境栽培介質與審批品種不一致的。第四章 檢疫監管 第十二條 國家檢驗檢疫局對向我國輸出貿易性栽培介質的國外生產、...
進出境非食用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進出境非食用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傳出國境,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
發現有植物檢疫對象、但能徹底消毒處理的,託運人應按植物檢疫機構的要求,在指定地點作消毒處理,經檢查合格後發給植物檢疫證書;無法消毒處理的,應停止調運。 植物檢疫證書的格式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對可能被植物檢疫對象污染的包裝材料、運載工具、場地、倉庫等,也應實施檢疫。如已被污染,...
第十六條 包裝用水或水冰必須達到中國漁業水質標準,不得含有危害動物和人體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可能破壞水體生態環境的水生植物。第十七條 鋪墊材料應當經過消毒除害處理,不得帶有土壤和危害動植物和人體健康的有害生物,並對生態環境無害。第五章 進境檢驗檢疫 第十八條 水生動物運抵進境口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 第 12 號 現發布《進境水果檢疫管理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局 長 李長江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 進境水果檢疫管理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植物危險性有害生物傳入我國,保護我國水果生產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
第十五條 【檢疫審批】進境中藥材須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簽訂貿易契約前,按照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第十六條 【預檢】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並商輸出中藥材國家或者地區政府主管機構同意,派員到輸出國家或者地區進行預檢。...
(十)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十一)負責對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十二)承辦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它工作。相關工作職位 報檢員 報檢員是指獲得國家...
第四條 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應當按照本辦法附屬檔案1列明的檢疫除害處理方法實施處理,並按照附屬檔案2的要求加施專用標識。第五條 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並加施標識的企業(以下簡稱標識加施企業),應當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提出除害處理標識加施資格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標識加施申請考核表》...
(一)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二)來自未經註冊的加工企業,作退回或銷毀處理;(三)發現土壤,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四)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活的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或發現植物殘體等,作除害、退回或銷毀處理;(五)發現其他不符合中國進境檢驗檢疫要求的情況,將按照相關法律...
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在我國口岸對入出境人員、交通工具、貨櫃、貨物、行李、郵包、屍體骸骨、特殊物品等實施衛生檢疫查驗、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和衛生處理,促進國家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防止傳染病的傳入和傳出,保證出入境人員的健康衛生。動植物檢疫 根據《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食品安全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二)負責實施出入境檢疫查驗、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衛生處理、衛生檢疫行政許可審批、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和出入境...
(四)負責動植物檢疫處理的管理工作,指導相關檢疫處理的方法、藥劑與設施的科研攻關和推廣套用工作。(五)負責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範圍內的進境、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審批及相關檢疫審批的預審核工作;負責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的註冊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六)負責組織進出境動植物檢驗...
第三節檢疫除害處理的技術和方法——化學處理方法 第四節檢疫除害處理的技術和方法——物理處理方法 附錄一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 附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附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附錄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 附錄五供港澳活禽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參考...
第十六條 入境糧食和飼料經檢驗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檢驗要求,但可進行有效技術處理的,應當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簽發進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後,準予入境銷售或使用。第十七條 入境糧食和飼料經檢驗發現有害生物,具備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
標識是IPPC註冊的用於除害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上的特定標誌,我國已向IPPC秘書處申請並獲準使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檢疫標識。偽造、變造、盜用標識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二十五、《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何時開始實施?自2005年3月1日開始實施。托盤...
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保障進出口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防止動物疫情傳入傳出國境,保護漁業生產安全和人類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
第四條植物檢疫人員依法執行植物檢疫任務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進入車站、機場、港口、倉庫和植物、植物產品的生產、收購、加工、經營、存放等場所,實施現場檢驗或者復檢,查驗《植物檢疫證書》,進行疫情調查、監測等;(二)監督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消毒、除害處理、隔離試種和採取封鎖、消滅等措施;(三)...
第十一條檢驗檢疫機構對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相關單證進行初步審查,符合要求的,正式受理報檢,並對《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審批數量進行核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者銷毀處理:(一)未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或者《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無效的;(二)無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簽發...
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 動植物檢疫 從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處理業務的單位認定 出境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 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 進境(過境)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 進境(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食品部分) 進境(過境)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 ...
3、按分工組織實施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他應檢物、過境動物的檢疫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4、按分工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和場所指定工作。5、按分工組織實施入境動植物隔離檢疫工作,組織實施外來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工作。6、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的...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疑似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或者檢疫防控機構報告,並採取保護性措施。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調查、核實並處理。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存在疫情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措施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蔓延;不能確認的...
一般通過直接觀察法和過篩法,對相關的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實施嚴格的現場檢驗和實驗室檢測,特別注意其種子。若發現該有害生物,及時進行除害處理。檢疫措施:1. 加強對進境農產品的檢疫,特別是加強對進境糧食、種苗的檢疫。口岸查驗時,加強對相關國家進境大麥、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及進口燕麥、玉米種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