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15年8月
- 發布單位: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
《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發布於2015年8月,是由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三部委聯合出台。導遊薪酬制 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並支持推廣導遊薪酬制。其中,關於“小費”制度的條款,引起業內人士的關注和討論,有業內人士表示,相關規定能規範行業發展,提升導遊個人價值。不少專家...
導遊薪酬制是三部委首次專門針對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工作,聯合出台的指導意見。發布意見 2015年7月29日,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作用 “導遊薪酬制”是三部委首次專門針對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工作,聯合出台的指導意見,將對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和...
進一步推動導遊行業組織建立遊客對導遊服務的評價制度和優質服務獎勵制度,健全導遊的誠信體系,維護導遊公平執業環境,全面提高導遊人員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七)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各地旅遊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導遊行業組織在導遊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功能與作用,引導其積極參與本地導遊服務費標準的...
(十四)提升導遊服務質量。加強導遊隊伍建設和權益保護,指導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與導遊簽訂勞動契約,落實導遊薪酬和社會保險制度,明確用人單位與導遊的權利義務,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為持續提升導遊服務質量奠定堅實基礎。全面開展導遊培訓,組織導遊服務技能競賽,建設導遊服務網路平台,切實提高導遊服務水平。四、加強基礎...
一、規範用工,明確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 (一)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穩定勞動者隊伍。主動關心關愛勞動者,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拓展職業發展空間,逐步提高勞動者權益保障水平。培育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推動勞動者共享企業發展成果。(二)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
積極爭取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支持,共同建立健全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聯動工作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揮牽頭作用,做好組織協調、辦案指導等工作,提供協助協商、就業幫扶等服務;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定人民法院巡迴審判點(視窗)等,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暢通調解、仲裁與訴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我們編制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
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事關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事關公平正義、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為進一步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促進我省高質量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根據人社部等八部委《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精神和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我們編制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