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人民政府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

《連江縣人民政府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由連江縣人民政府發布。

禁火時間,禁火區域,防火禁止,違反處理,其他事項,

禁火時間

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

禁火區域

縣域野外。

防火禁止

禁火時間內,在禁火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許可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地);
(二)上墳燒紙、燒香點燭;
(三)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
(四)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五)吸菸、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六)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七)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違反處理

凡違反本禁令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福建省森材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其他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2119
連江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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