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

《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是根據《福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達2022年第1號禁火令的通知》檔案精神發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時間: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5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6日 至 2022年4月10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羅源縣人民政府
發布背景,禁令全文,

發布背景

春夏之交,森林火災隱患突顯,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福建省羅源縣人民政府發布的禁令。

禁令全文

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2年第1號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切實做好當前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林區安全,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福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下達2022年第1號禁火令的通知》檔案精神,決定在全縣轄區內施行森林防火戒嚴。
一、禁火時間: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
二、禁火令施行期間,在羅源縣轄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鄉鎮要迅速傳達、貫徹落實本禁火令,並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四、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野外違章用火的查處,各鄉鎮要組織鄉、村幹部進村入戶,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護林員應在每天早上9點至下午6點強化野外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縣、鄉、村三級森林消防隊伍要處於臨戰狀態,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不得動用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進行撲火工作。火災撲滅後,要加強余火清理和火場看守,防止復燃。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野外用火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人員將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從重處罰;引發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2年4月5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