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連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的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點:連平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的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安全生產重要措施;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下同)、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五)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全縣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申報初審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評工作。
(九)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註冊安全主任(初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一)組織實施註冊安全主任制度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二)承擔連平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2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訪、財務、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註冊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註冊安全主任制度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設備設施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申報初審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裝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交流和合作以及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紀檢監察和計畫生育工作。
承擔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重大調研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計畫的制訂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方面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頓;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考評工作;負責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統一指揮、協調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提案處理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統計管理和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運、建築、水利、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綜合監督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機械、輕工、電力、紡織、菸草、貿易、郵政、電信、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工作。依法負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發證工作;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執法監察股(掛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監察大隊牌子)
指導、監督、協調下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動態進行巡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案件,以及有關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參與區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辦理結案,組織查處事故中的違法行為並監督落實。對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對縣級審批的新建、改造、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查處違反規定、擅自生產的行為。實施全天候安全生產值班,協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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