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領導及其分工
何勇局長強:負責全面工作。
李慶平副局長:分管房管股、燃氣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房屋拆遷工作辦公室,附城、忠信、隆街、陂頭房管所工作。
張健強副局長:分管村鎮股、建管股、質安站、造價站、城監大隊、安居辦工作,兼管安全生產、招商引資工作。
梁寶然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設計與招投標股、自來水公司、建築設計室工作,兼管宣傳、信訪、黨風廉政建設、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平縣建設局
- 局長:何勇強
- 副局長:李慶平
- 副局長:張健強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及所屬副科級單位職能,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部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鄉建設行政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縣城及村鎮規劃與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業的政策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及其相關的發展規劃,制訂年度指導性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負責和指導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城鄉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編制的指導、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參與縣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及調整修編,負責和指導城鄉規劃設計隊伍、測繪隊伍、勘察設計隊伍和工程施工隊伍的管理工作;協調和指導重點基礎設施、城市公用設施建設。
3、按照縣建設工程分段管理的原則,負責管理監督城區總體規劃範圍內縣建設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和報建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協調項目設計和施工。
4、負責和指導縣城與村鎮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城市供水、供氣、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和縣城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和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負責和指導城建檔案管理和城建統計工作。
5、負責建築行業管理,指導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負責工程質量,安全和監督管理,負責審查全縣建設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和單體建築設計方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檔案,負責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和實施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技術崗位持證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及年度審查;指導和監督各方主體建設質量責任的管理工作;組織優秀勘察設計、優秀樣板工程的評選工作,調查和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6、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建設工程定額和地方建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等,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標準的實施;負責工程預算、結算以及工程類別核定的指導和檢查監督;負責非財政性投資工程項目的結算審核的指導和監督;審核或委託有資格的單位審核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標底;負責編制和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對工程承包契約進行監證與管理;處理建設工程的經濟糾紛。
7、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權產籍、公房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房屋拆遷及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工作;指導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8、指導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加固和人防工程建設。
9、負責建設行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地進駐的規劃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隊伍等審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和指導行業職工隊伍及持證上崗和執業人員的培訓與發證,繼續教育、職稱評聘等工作。
11、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及所屬副科級單位職能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信訪工作;負責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辦理;負責機關財務、後勤工作;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總結;負責信息的收集與的上報;負責組織制訂建設行業改革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監督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財會和審計工作;負責和指導建設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社會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
2、建設工程管理股: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管理和建設項目管理;負責指導和協調在本縣的縣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檢查、督促、指導工作;負責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檢測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組織質量監督資質的認證;負責施工、監理企業的指導和資質管理;負責外地施工企業、監理單位進駐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局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許可辦理及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工程承包契約監證和管理,組織優良樣板工程評選及推薦工作;負責施工技術業務人員、建設單位(業務)基建管理人員、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員、監理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及施工持證上崗人員資格年檢工作;指導建設行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定額、施工技術標準、規範、規程的實施;組織調查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3、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及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監督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審;負責村鎮市政工程、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等行業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全縣規劃設計資質管理;負責組織全縣城鄉建設、市容衛生、城建監察、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統計工作情況匯報;負責對全縣農房改造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4、房地產管理股:指導監督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宅建設與房地產管理政策;指導房地產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縣房地產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的管理;負責全縣公房管理;指導全縣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地進駐本縣房地產開發隊伍的審查、登記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房地產行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與考核。
5、設計與招投標股:負責全縣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以及辦理外地勘察設計單位進駐備案手續;負責全縣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和指導全縣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具體實施和監督;負責建設行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審查進入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資格和招標檔案;監督招標投標,規範有形建築市場和交易行為,並跟蹤監督招標單位,中標單位對招標要約履行;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和處理。
6、燃氣管理股: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宣傳貫徹有關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燃氣專項規劃,負責燃化石油氣銷售點的規劃布點、審批和管理,查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和辦理年審手續;會同有關部門對燃氣建設進行項目審查和驗收;協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燃氣價格、鋼瓶檢測、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平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縣政府直屬副科級事業單位,與連平縣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連平縣解決住房困難辦公室合署辦公,歸口縣建設局管理。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貫徹執行國家對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政策規定,為政府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服務;負責住房制度改革的情況調查、問題探討等;負責縣直住房貨幣補貼、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的審批工作;負責已售公房檔案的管理工作。
(2)制定和調整住房資金的具體管理措施。負責縣直住房公積金、住房基金、住房貨幣補貼等住房資金歸集、核算、提取、使用的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縣城住房困難戶的調查,編制城鎮居民的住房解困計畫;負責縣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銷售、出租和物業管理工作。
(4)承辦縣住房委員會決定的其它事項。
2、房屋拆遷工作辦公室:連平縣房屋拆遷工作辦公室是副科級建制事業單位,隸屬建設局管理。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房屋拆遷方針、政策、規定。
(2)負責房屋拆遷人及拆遷單位資格審查,接受拆遷單位的資格認證和項目審查。核發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手續。
(3)查處房屋拆遷違法行為。
(4)參與監督房屋拆遷計畫及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實施。
(5)監督房屋拆遷安置資金的使用。
(6)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1、建設部、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建設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法[2003]24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5、《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8、《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
9、《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10、《城市燃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