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式債券

連動式債券(coupon-paying debt),又稱為結構式債券。 所謂的連動式債券,主要是結合了固定收益產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當中的固定收益產品,則以債券商品為主,在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份,則可以連結匯率利率期貨選擇權、股價指數或一籃子股票等等; 一般而言,連動式債券多以外幣計價的方式投資于海外債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動式債券
  • 外文名:coupon-paying debt
  • 屬性結構式債券
  • 結合:固定收益產品及衍生性金融商品
投資方式,種類,優點,風險種類,

投資方式

連動式債券投資方式,大多是將大部份的投資資金配置於債券,以期獲得固定的報酬收益,而剩餘的小部份資金,則配置於高風險高報酬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中,簡而言之,連動式債券是一種兼具保本及增值的金融商品。而依連結的標的物不同可以區分為股票型指數連動債券利率連動債券兩大類。
根據投資專家指出,連動式債券的投資時間較長,從9個月到3年、5年7年都有。一般而言,當利率愈低時,投資時間最好愈長,保本率則可設高一點,通常由進場點利率來決定保本金多寡。若選擇天期較長,並持有到期,保障獲利率往往超過5%,比定存利率高。
另外,連動式債券的保本與否,投資大眾應該要深入看連動式債券的契約,通常連動債為了要提高投資者的收益,在拿到投資者的本金後,會將投資者的利息轉作投資或者連結到其他各種的標的物,然而連結投資是要花成本成本高者就會動用到本金,因此,當投資者在選擇投資的連動式債券時,應該要細讀契約上的說明,以確保本金的保障。

種類

由於連動式債券可以連結各式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如利率匯率期貨選擇權股價指數等,因此其主要的分類方式,則以其連結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種類作區分,最常見的連動式債券,以股票型連動式債券及利率型連動式債券為主。
股票型連動式債券:可連結單一個股或一籃子股票,獲利依其股價或平均股價之漲跌而定。 利率性連動式債券:主要是連結利率指數,其獲利依利率之上下變動而定,連結標的以3個月美元LIBOR(倫敦銀行間拆款利率)或6個月美元LIBOR最常見。 指數型連動式債券:獲利則衣選定之指數漲跌情況而定。如連結美國Nasdaq指數、道瓊工業指數、日經225指數等。 匯率型連動式債券:獲利則依選定之匯率浮動情況而定,如美元、日圓歐元等。 信用風險型連動式債券:常見結構為投資級公司信用風險、國家信用風險二種,投資期間可享有固定的收益報酬,惟需承擔伴隨的信用風險。 商品型連動式債券:主要是連結黃金、原油等商品,獲利則依連結商品價格漲跌而定。

優點

投資連動式債券的兩大訴求
一是保本:不一定為100%本金保障。
二是高收益:隨著連結標的漲跌將增加獲利機會,讓投資人可以小搏大,發行機構可藉由不同類型的選擇權、投資標的以及產品架構的結合,包裝成各種不同期限、不同保本率及不同預期報酬率的產品,提供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因此,投資人可以依據個別投資風險屬性及資金運用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若選擇投資天期較長的連動式債券,並持有到期,通常皆可達到保本的目標,報酬率亦可能高於定存利率,且因為屬於海外投資,可享有獲利免所得稅的優勢。

風險種類

連動式債券依其商品種類的不同亦會產生不同的風險,因此在投資相關金融商品時,仍需詳閱商品說明書及契約內容,並確保權益不致受損。其主要風險如下列所示:
1.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當投資期間所連結的標的操作績效不佳,可能拿不到配息,以致委託人於到期日時遭遇本金損失。
2.委託人兼受益人提前贖迴風險(Early Redemption Risk):如提前贖回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則可能會導致信託本金之損失。因此,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委託人會產生損失。
3.利率風險(Interest Rate Risk):連動式債券自正式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到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債券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
4.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連動式債券不具備充分的市場流動性,對於金額過小之提前贖回指示單無法保證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時,會發生可能損及信託原始投資金額的狀況,甚至因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委託人必須持有本債券直到滿期。
5.信用風險(Credit Risk):委託人須自行承擔本產品所投資之外國有價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該發行或保證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到期之本金還返系由發行或保證機構所承諾,而非受託人之承諾或保證。若發行或保證機構無法履行清償責任時,本行為盡受託人忠實及善良管理人義務,將於得知該情事後立即通知委託人,同時妥善處理與發行機構間的契約與所衍生的相關事務。
6.匯兌風險(Exchange Rate Risk):連動式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委託人於投資之初系以新台幣資金或非本產品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承作本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台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7.事件風險(Event Risk):如遇發行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債券評等下降(bond downgrades)。
8.國家風險(Country Risk):連動式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9.交割風險(Settlement Risk):連動式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10.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11.受連結標的影響之風險(Sub-effect of Underlying Risk):所連結之標的如遇特殊因素而須更換,計算價格的代理人將有權依誠信原則挑選適當的標的代替。
12.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風險([[Call Risk[[):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
13.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委託人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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