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通海縣委 通海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通海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發〔2010〕27號),設立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通海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通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主要職責
(一)承辦市政府檔案、指示在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通海縣人民政府向玉溪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轉由通海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通海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通海縣人民政府、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屬各部門、單位請示通海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通海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通海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對通海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七)協助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通海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負責通海縣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九)根據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通海縣人民政府和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一)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
(十二)負責通海縣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審查、解釋工作;負責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審查等工作。
(十三)負責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
(十四)負責通海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指導全縣的外事工作。
(十六)承辦通海縣人民政府和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
(一)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全體會議講話,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部門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重要檔案;起草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文章;對全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抓的重點工作,包括重大突發性事件等,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參與縣政府有關大型會議檔案的起草;跟蹤研究經濟形勢和社會動態,組織或會同縣政府綜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分析,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綜合信息;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信訪局
負責接待、受理、轉送、交辦、督辦民眾來信來訪事項,為信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確保信訪渠道暢通;承辦縣委、政府和縣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交辦、批示件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每月書記、縣長接待日活動,並向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部門交辦領導接訪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承辦上級信訪部門批轉、交辦的信訪件、郵件、書記市長熱線交辦件、網上信訪件,督促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屬各部門按時限辦理,及時反饋辦理情況;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突出問題督導工作,總結推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屬各部門在信訪和民眾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委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處理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屬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和民眾工作;綜合分析研究信訪工作形勢,及時向縣委、政府提供信訪信息,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全縣信訪工作和信訪信息系統建設,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章制度,了解並掌握信訪和民眾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開展信訪幹部隊伍培訓;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民防空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通海縣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依法實施人民防空行政執法、行政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計畫,制定人防專業規劃;組織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加強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負責人防工程的行政審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備案、工程維護與管理、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工作;制定縣級人民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計畫,擬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和制定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規劃,普及防空防災知識,提高民眾防護技能;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專業管理工作,參與人民防空經費的管理;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府法制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負責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依法行政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開展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檢查;做好規範性檔案及法律文書的審查和起草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和參與行政訴訟活動;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領導交辦的縣委、縣人大、縣政協領導有關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提出、分解和督辦政府工作報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標任務;負責督辦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檔案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項;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督查調研;負責省、市安排到通海的重大建設項目、重要工作的督促檢查落實工作;負責縣政府實施四項制度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配合四項制度牽頭部門做好全縣四項制度督促檢查和落實推進工作;負責牽頭推進通海縣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工作;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總值班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通海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協助通海縣人民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雲南省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政府外事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因公出國(境)的轉呈和審核、報批等事宜;負責外事接待工作,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在通外籍人員和涉外人員的管理工作;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綜合股
負責聯繫協調上級黨委、政府及其各部門和各鄉鎮黨委、政府,街道工委、辦事處及其縣屬各部門的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服務縣政府重要會議及大型活動;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函)、文稿的登記、編號、印製及檔案檔案立卷歸檔、保密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檔案、電報、重要資料的交換、收發、預處理、傳閱、清退、銷毀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大事登記、彙編;負責管理和使用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章;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會議決定的起草;負責涉及全縣工作的有關會議的會務籌備;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秘書信息股
負責處理好縣長、副縣長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縣政府綜合性重要文稿,起草或修改縣政府領導在全縣性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稿;負責辦理相關請示、報告等公文;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要求,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提供調研材料;負責組織協調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縣政協提案;負責承辦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送交縣政府的有關函件;負責協調配合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做好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通海的視察活動;按照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務信息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要求,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提供調研材料;做好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遞、反饋和存儲工作;負責編髮《通海政務信息》,做好信息上報工作;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屬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指導、培訓和考核;負責辦公室計算機和網路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幹部職工計算機套用輔導和培訓;負責辦公室機關電子政務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工作;及時收集整理辦公室政務公開信息;完成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股(縣公務用車編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合理安排和節約使用資金,保證辦公室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負責全縣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審批等工作;負責搞好車輛、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辦公用品、基本建設等後勤管理;完成辦公室年度財產登記、結算、人事、工資統計等報表工作;負責搞好內勤服務和對外接待;負責指導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完成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1名。其中,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信訪局長1名(正科級,由政府辦1名副主任兼任)、信訪局副局長2名(副科級);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正科級);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級)。政府研究室主任、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副主任兼任。

其他事項

通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通海縣人民政府信訪局、通海縣人民防空辦公室、通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通海縣人民政府督查室、通海縣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通海縣公務用車編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附則

(一)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通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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